夏景:
在我看來,離婚後,兩個人還能保持一種朋友關係非常重要。因為有這層關係,曾經的社交圈就不會斷裂,兩方曾經的家人也不會變得陌生。
要知道,我和曾經的大小姑子關係都很不錯。而且結婚十年,跟著前夫認識了很多有趣的朋友。也可能我自己的家不在這個城市,我會拿他的一切都當做我自己的,所以,對這些關係我很珍惜。
離婚後很長時間,我還是會經常主動跟這些人聯係。我曾約前大姑子一起去做按摩,還叫前小姑子一起去逛街,為了表示自己是個寬宏大量的女人,我還為她們買單。
我能感覺到她們的不舒服,但我想我自己一片真心,總能換來她們的友情。結果呢,商店轉了,牛排吃了,衣服也買了,但就是和從前不一樣了。她們不再跟我談任何關於自己兄弟的事,最糟糕的是,現在連我兒子也不談了,她們不過問我的生活,說的都是一些什麼?奧巴馬新政,官場醜聞,章子怡詐捐,西南旱災……
周末,我會主動打電話約前夫曾經的朋友一起出來吃飯。畢竟離婚前,我和這些人是常常在一起吃飯、聚會、聊天的。那時看他們觥籌交錯,還常常會替前夫擋上幾杯。在他的這些個朋友眼裏,我知道自己並不惹人討厭。
他們倒不像前夫的姐姐和妹妹,話反而格外多:你和前夫最近聯係了嗎?需要我們再做點什麼工作嗎?兒子有困難就吱聲;你放心我們永遠支持你;男人真他媽的不是東西,我們是男人我們也看不慣……然而說這些又有什麼意思?
前夫離婚前已有了新女友,那姑娘比兒子大不了多少。周末兒子去跟他們過,我很擔心。卻沒有人能告訴我這其中的細節。
一轉眼,事情過去了一年了。起起落落中心情很糟糕。這麼多年,我竟沒有建立起一個自己的圈子。而現在,因為和前夫離婚,曾經的朋友也都要變成路人了。
上個月收到了他的信,是封請柬。果真,他要再婚了。
哈,還真能想得出,給我和兒子也發來了請柬。最可氣的是,請柬還有個注腳:“禮金交往××處。”
讀者:八月蘭
八月蘭:
離婚後,大部分女人心裏放不下的會是財產分配是否公平,兒子和對方新女友相處是否和諧,或者是失眠無救,心情近乎崩潰。很少有人會惦記著前夫的舊友和親戚,甚至為了不讓這些人離開自己的生活,一廂情願地還要跟前夫做朋友。
是不是有了這層關係,曾經的社交圈就不會斷裂,兩方曾經的家人也不會變得陌生?畢竟對這些關係、這些人,自己都付出過心血,也有過美好的記憶,曾經快樂的生活總不能因為離婚就一筆勾銷吧?
可是,事實卻不盡如此。
即便付出了時間、心血,還有金錢,滿心希望著所有的一切都還能和從前一樣,堅信隻要拿出燦爛的笑容,用上良好的態度,再配以大方的舉止和談吐,隻要誰也不提那個偽君子—哎,好吧,就算提起來了,你也能做到從容不迫—總之,隻要你自己沒有什麼改變,和他們就還能和從前一樣,是嗎?
偏偏不是。
前大小姑子,要麼遲遲不接電話,要麼接了電話也能找出無數理由推托見麵。實在推托不掉,見了麵,她們也很客氣,每句話出口之前都仿佛要在嘴裏先涮一涮。而那些老朋友、老同事、老搭檔、老客戶呢?唔,他們和前大小姑子很不同,他們比她們更願意談點什麼—可這些話題偏是你最不想聽的、不想說的。
事情和從前明擺著不一樣了。如果說離婚是一波打擊的話,曾經的朋友變得不再合自己的心意是一波更重的打擊。
這有點像是皮和毛的關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前夫是皮,他的老友和親戚們是毛。皮走了,毛當然也紛紛跟著皮走了。
前夫是不肯直接對你說,自己並不想跟你做朋友。按著他的想法,這事兒自有約定俗成的做法,大部分離婚夫妻不都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的嗎?我們按著大家的路線走就挺好,幹嗎要整那些妖蛾子?
難道要像謝賢、狄波拉那樣,各自帶著自己的新歡,約到一起去喝茶?大姐,拜托,祖國大地剛剛脫貧,不要這麼不現實好不好?
做朋友是借口,想補償才是真。即便離了婚,可還能互相來往,氣氛也不錯,知心話還能說—你要的,不就是這個嗎?隻是他已有了新歡,而且正在興頭上,找感覺和躲麻煩一樣重要。
現在好了,他終於再婚了,還給你發了邀請函。我必須得說,這會兒他一定已拿你當朋友了。要知道,隻有真朋友,才斷然不會放過你的禮金。
夏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