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稅和它的無冕兄弟(1 / 3)

“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就為國家組織財政收入這一職能而言,稅收並不像唐初詩人陳子昂登高眺望時那樣孤獨,它其實有許多兄弟,諸如國有企業利潤、各種收費以及公債等等都是,其中彩票可能是與稅收特點最為相近的一個。國有企業利潤須國家預先投資,各類收費須各級行政和事業單位提供相應服務,公債則須還本付息,隻有彩票無須前期投資或一對一的服務或還本付息,隻需向購買彩票的彩民中極少數的幸運兒支付巨額獎金就可以了,而這獎金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準確說應該是“羊毛”的一半,另一半則歸入國家財政預算的囊中),可以說彩票是無本的財政收入。雖然稅收在理論上是國民支付國家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務的對價,但在實際征收中,它並不像前述的國企收入、公債等,需要講究對等,因此它在微觀上是無償的。就這一點而言,稅收與彩票亦庶幾相近。但是從納稅人對待稅收的態度與彩民對待彩票的態度而言,兩者的差異則難以道裏計。對待稅收,雖然理性的納稅人承認它是一種無可逃避的合理合法的義務,但要做到自覺自願的如實繳納卻是不容易的,更何況大多數納稅人囿於自利的本性,如果不是法律的威懾和嚴格的稽查,要他們如實自覺納稅那真是天方夜譚。然而,對待彩票,則可以說絕大多數的彩民都是自覺自願購買的,在某些情況下,彩票發行部門為了防止彩民頭腦發熱,不顧風險,傾家蕩產投注,還要提醒甚至警告彩民理性投注。雖然在收入的總額上,稅收絕對是大哥,以我國為例,2005年全年稅收達3萬多億,但彩票公益金收入(福彩和體彩加總)卻隻有60多億(曆年平均數),彩票隻是稅收的0.2%——對一個年收入3萬元的人來說,多增加幾角錢可能微不足道——但是,若要論各自的成本,則彩票絕對是大哥,雖然彩票發行必然有成本,而且相對成本也比較高,以我國為例,初期成本占彩票發行額的20%,近年已降到15%(國際發達國家為5%左右),但這種成本如前所說無須國家前期投入或另行投入,隻是從彩票總發行額中坐支,對國家可以說是無本生意。而稅收則不同,國家為收回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的對價,須承擔相應的許多成本,包括稅務部門的征收成本,納稅人的遵從成本以及稅收法規對納稅人行為造成的無謂損失等。這其中的後兩項無法準確度量,這裏隻能提供征收成本的大致數字,以5%的平均比例計算,我國的稅收征收成本達到年均1500億元。這個數字是我國自1987年發行福利彩票和1994年發行體育彩票以來總發行額2600億元的57%。不僅如此,若論彩票的貢獻率,更是各種財政收入都無法望其項背的。我國納稅人現在的稅收負擔率大約在25%左右(中口徑稅負);再看彩票的貢獻率,按現行規定,我國彩票結構是,50%用於返獎,15%作為成本金,35%作為公益金上繳中央財政(中央財政又按一定比例返還各地)。雖然35%的公益金比例已大大超過稅收負擔率,可是如果考慮到中獎收入的20%要征收個人所得稅,15%的成本費中還有相當一部分彩票代銷點的手續費收入要征收5%的營業稅等以及個人所得稅,那麼彩票的貢獻率要達到45%以上。如此一比較,我們就會發現,彩票作為一種財政收入形式,還真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無怪乎,國外人們將彩票稱做無痛稅收、軟稅收,把購買彩票稱做微笑納稅,把彩票稱之為一個產業,或叫做彩票經濟,等等。

彩票,你是當之無愧的沒有加冕的稅收。

對國人來說,知道和開始玩彩票,到本文寫作的2006年僅僅隻有19年的時間,但是作為一個獨立的存在,彩票卻有著悠久的曆史。早在古羅馬時期,就已出現了現代彩票的雛形。那時,皇帝舉行的一些宴會向參加者收費,然後發給參加者“收據”,宴會中根據“收據”抽簽發獎。到15世紀,彩票在歐洲已大為流行了,近現代以降,西方各國彩票早已普及並十分紅火。目前世界上有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發行彩票,彩票已成為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重要產業,2005年全球銷售額達1200多億美元。17世紀英國經濟學家威廉·配第說:“彩票實際是對那些不幸而自我陶醉的呆子們所課的一種捐稅。換句話說,它是課加在對自己的運氣有充分信心的人或迷信一些算命或卜卦者身上的一種捐稅。”美國人說彩票是“一塊美金,一個夢想”。法國人則說“政府發彩票向公民推銷機會和希望,而公民掏錢玩彩則是一種微笑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