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一個幽靈,通貨膨脹的幽靈在中國的大地飄蕩,它的陰影籠罩在共和國從總理到平民的心頭,往往才下心頭,又上眉頭。
當年8月,我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升6.5%(其中食品類指數達到了18.2%),已經超過警戒線(央行製定的安全線為3%),為10年來最高水平。有專家認為這已屬於較強的溫和通貨膨脹。考慮到目前的CPI構成沒有包含居民最大的消費支出——住房,因此不能真實地反映居民的整體價格消費水平,倘若把房屋價格計算在內,CPI就可能超過個位數了。在這種情況下,民眾的“感受通脹”大於“實際通脹”,其對價格上升的預期會被進一步推高。雖然不能就此判斷中國已進入了全麵的通貨膨脹時期,但未雨綢繆,小心應對任何時候都沒錯。
在惡性的、全麵的通貨膨脹時期,物價上漲,貨幣貶值,人心不穩,社會動蕩。社會財富出現重新分配,其對經濟增長的危害是嚴重的,對政治、社會穩定的影響更自不待言。
然而,在短期內,溫和的通貨膨脹並非對每個人、每個利益階層都是壞事。對債務人來說,通脹使他們的還款壓力減輕,利息負擔也隨之減輕。對投資人來說,通脹使商品利潤率提高,從而使他們有更多的資本加大投資;而投資擴大的結果,則使失業率下降,有更多的人加入就業大軍,在減輕就業者個人壓力的同時,也緩解了社會和政府的壓力。從中國當前的實際看,適度的通脹對於保護和促進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特別是提高農民收入也是有益的;同時對抑製過熱的出口,減少貿易順差也有一定作用,還可因此減少貨幣發行量。
從長期來看,通貨膨脹是一國勞動生產率逐步提高和有限資源不能滿足無限需求等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因而也是一種經濟規律。有人統計,黃金價格自1900年到2000年的百年時間,從每盎司20.67美元上漲到每盎司平均300美元,累計上升了15倍,而美國的物價,自1940年到2000年,60年間平均每年上漲5%左右。就我國民眾而言,任何一個成年人在自己的經驗內,都可以感受到一二十年來我國物價的上升,而與之同步上升的是收入不斷增加,兩相對比,沒人否認,自己和家庭整體的生活水平提升了許多。
所以,無論是民眾還是就負有宏觀調控經濟之責的政府而言,溫和的通貨膨脹都是可以接受的。一般來說,一年CPI的指數上升不超過3%即被認為是良性的。
但從短期看,物價全麵而非結構性的大幅度上漲,則是非正常現象,它說明了政府宏觀經濟調控的哪一方麵出了問題,綜合來看,根本原因無不是貨幣發行量太多所致。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的外貿順差,使我國的外彙儲備大幅度增加,盡管在壓力下政府采取了許多措施,但2006年仍然達到2500億美元。標準渣打銀行預計,2007年這個數字將不可思議地達到4000億,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15%。而與此同時,國家寬進嚴出的外彙管理政策,使這些儲備不斷轉化為央行發行的基礎貨幣,終於演變成今年的溫和通貨膨脹。
麵對通貨膨脹,稅收的表情是複雜的。
流轉稅和資源稅、財產稅、行為稅等都是以納稅人的銷售和營業收入為計稅依據的,通貨膨脹表現為普遍的物價上漲,因之稅收也就呈現出水漲船高的態勢。
即便是以納稅人利潤和個人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所得稅,在通貨膨脹時期,也由於名義利潤和個人名義收入增加,也呈現出同步增長的態勢。特別是實行累進稅率的個人所得稅,更呈現出一種稅率抬升的現象,即由於收入增加,其對應的邊際稅率抬升,因之其稅負增加,納稅額增加。累進稅製的設計,使所得稅具有一種經濟“自動穩定器”作用,當經濟過熱,公司和個人收入高速增加時,所得稅也自行上升;使個人和公司的消費和投資受到抑製,物價上漲得到緩解和控製。
舉一個與此正相關的例子,可以幫助讀者加深認識。
2007年以來,由於中國股市由熊轉牛,更由於5月30日以後政府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1‰提高到了3‰,我國的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呈現“井噴”態勢,今年上半年收入642億元,同比增長766.7%。據統計,上半年證券市場總成交額達到54080億元,同比增長501.3%。6月份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318億元,同比增收296億元,其中200億是稅率上調的直接結果。
同理,工商企業和納稅人無論是經營因素還是通貨膨脹因素增加的收入,都會帶動稅收的同步增加在稅務部門和統計部門例行的稅收收入分析中,GDP的增長永遠是基礎性的因素,但是其中物價上升對GDP有多大貢獻,很多都是含糊其辭。迄今為止,筆者見到的最明確解釋,當屬2005年1月時任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的謝旭人麵對央視記者的提問所作的回答了。央視記者的提問是:“2004年我國經濟增長達到25.7%,GDP增長是9%以上,稅收增長遠遠高於GDP的增長,您認為這是正常的嗎?”謝旭人的回答有四:前兩條其實並不新鮮,一是2004年國民經濟增長較快,為稅收增長奠定了基礎。二是稅務部門加強征收管理,拉動稅務增長2~3個百分點。第三條,謝旭人解釋由於進出口貿易統計口徑不同,也造成了稅收增長和GDP增長的不同。隻有第四條,謝旭人解釋最具新意,他坦承物價因素對稅收增長也有較大影響。在筆者的視野範圍,這是國家稅務總局領導首次表明物價因素對稅收增長的影響。他說:“2004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9%以上,如果考慮到價格因素,按現價計算,我估計2004年GDP增長應為15%左右,與按現價計算的稅收增幅的差距縮小很多。”這裏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現價”需要說明,所謂“現價”,是統計學的一個概念,意即沒有剔除物價增減因素的價格,它隻反映現行價格,但在統計上不具有比較意義。中國的稅收,其征收和統計都是按現價計算的。GDP的統計則是按可比價計算的。所謂“可比價”是以某一個年度的物價為基準,剔除當年現價中的物價增長因素,以便用做在時間上可以比較的價格。按現價統計的2004年稅收增長率是25.7%,而按可比價統計的GDP增長是9%,為使兩者可以比較,謝旭人說如果將GDP按現價計算,則2004年增長率估計將達15%左右。這樣稅收和GDP差距將由16.7%(25.7%-9%)縮小為10.7%。其差為6%。雖然兩者的差距縮小了,但我們從中可以發現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即稅收的25.7%的增長率中實際還有6個百分點的物價上漲的因素,如果折實的話,這6%將是1543.08億元。要之,這1543.08億元並非GDP增長也不是強化征管所得來的,而是通貨膨脹這一隱性力量對稅收所作的貢獻。對稅收來說,它可算做一份意外之財,實際則應算做一份意料之內的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