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人文學科的骨幹:美學與教育學(3)(1 / 3)

修道院始終是基督教信仰的純潔基地。如基佐(F.P.G.Guizot)所強調的,修道院即使在基督教會聲名狼藉的時代也在社會上享有神聖的地位:“在蠻族人的想像中,世俗教士、主教或一般的教士都是十分普通的人,因為他們常常看到他們、虐待他們甚至搶劫他們。可是襲擊一座修道院則是一件嚴重得多的事,那邊有那麼多的聖徒集結在一處聖地上。在野蠻時代修道院是教會的避難所,正像教堂是俗人的避難所一樣。”[法]基佐:《歐洲文明史——自羅馬帝國敗落起到法國革命》,程洪逵、沅芷譯,111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98.從5世紀到12世紀,一方麵基督教會愈漸世俗中心化,另一方麵自6世紀聖·本尼狄克特(Benedikt von Aniane)建立其修道會開始,基督教信仰通過遠離世俗幸福的修道院生活磨煉,維護著自己的曆史使命。修道院成為基督教信仰真正的精神空間。

從6世紀開始,修道院開始辦學校,到了9世紀,修道院辦學已蔚然成風。修道院學校不僅招收院內學生(oblati),而且招收俗界走讀生(externi)。就其直接目標而言,修道院辦學校是為著培養修士。但從基督教整體在中世紀的狀況來看,修道院作為維護基督教信仰的團體聚集,此種擴張性的辦學教育,正屬於基督教信仰在政教合一困境下的精神空間開拓或突圍。這一開拓與突圍後果深遠地使基督教信仰將重心移向教育。

修道院學校以古典人文學科的“七藝”為內容,由此而指向後來的文藝複興。“七藝”(特別是辯證法)用於基督教神學,而發展起經院哲學。經院哲學使信仰與理性結合,神學的學術性獲得深化與精致化,由此而作為學術規範傳統與學術觀念態度塑造了大學的靈魂。

經院哲學傳遞給後來大學的學術觀念,其中最為珍貴的一個核心乃是對學術的信仰態度。與現代基於個人立場的論爭不同,經院哲學特有的基督教信仰大前提,使之更鮮明地體現著學術傳統的一個基本態度:學術論辯不是個人之爭,而是互以對方的對立所構成的認識論差異為條件,在相互詰難中共同趨近真理的活動。因而,真理不是現代人辯論文化觀念所以為的勝者占有的對象,而是論辯雙方共同努力接近的信仰目標。真理在經院哲學中所享有的基督教信仰地位,使學術成為超出任何特定個人意誌的信仰性對象。這就是後來大學中學術,享有至高無上尊嚴的淵源。

(四)行會與近代社會功能分化

社會功能的分化及其在社會功能分化意義上相應的社會階層的分化,是現代性(modernity)基本特性之一。社會功能範疇因此屬於近現代,它表征著社會作為有機體係統的現代化方向。它在兩個基本點上不同於非現代社會:

1.它基於社會有機體功能分化(分工),而非基於世襲與戰爭暴力所形成的權力、財富多寡來確定社會階層。在此意義下的商人、工人、知識分子與官僚不同於前現代社會的奴隸與奴隸主。同時,這一著眼於社會係統正當分工的社會職能性階層也不同於現代社會基於經濟政治利益格局的階級(如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後者擁有自己的意識形態觀念。

2.它是分化性而非未分化性的。古代的君主統治與,中世紀的政教合一則是未分化性的。

注意到上述區分,我們就會對中世紀的行業公會(universitas)有更多角度的認識。拉丁文universitas指由一些有知識和技藝的人組成的傳授知識技藝的聯合體。行會的社團涵義後來主要由中古英語的gild和古斯堪的納維亞語的gildi混合成的英語guild(基爾特)來承擔。古代行會發展至中世紀universitas,有這樣一些特性:(1)其職業團體性質與近代開端的社會職能分化具有重要的吻合對應性;(2)職業行會構成近代城市社會結構的基礎參閱芒福德《城市發展史——起源、演變和前景》,第9章第6節。;(3)盡管組成行會的動機與直接的生存利益密切相關,但行會所凝聚強化的近代社會職業意識及其職業文化,卻超越了特定階層的利益格局。其中特別側重的是本行職業的傳授與教育。但這種教育卻超越了具體行業技術的傳授。對各行業普遍需要的知識(當時是法學)、人文學科基礎教育與神學信仰,使universitas轉化為universitates(大學),這就是今日英語的university(大學)。universitates最初稱為studiumgenerale,意即“來自各方的人一起參與學習”,它表明一個超行會的社會公共教育機構的產生。這恰是前述近現代社會職能分化中的定位,由於universitas的信仰團契本義[由unum(向一個東西)、versito(定方向)兩詞合成],它特別滿足了以城市為中心的現代社會對精神信仰空間的重建需要。

因此,大學一方麵同魚販、商行等行會一樣是一種特定的行會團體;一群教育職業者的行會。這一大學行會由教師與學生共同組成,他們有著自己本行的條件要求與協作利益,例如遊學四方的學生在各地大學可獲得的食宿與聽課權利,教師職銜待遇的保障協定等。就這些利益內容而言,大學與魚販、商業行會並無特別不同之處。

但是,另一方麵,大學這一職業行會的職業內容及其性質卻超越了包括大學師生在內的社會各個職業行會的特定利益格局與立場。大學承擔了文化貯存傳播和交流,以及文化創造和發展的專門功能。其中,尤其是作為各行業經營活動的涵義(meaning)所具有的終極價值與意義(significance)參閱尤西林《有別於涵義(meaning)的意義(significance》(《學術月刊》,1996年第10期)與《闡釋並守護世界意義的人:人文知識分子的起源與使命》第2章。,它不能夠依據各行業直接的涵義(meanig)自身來確定,而隻有在起源於巫師巫術到文明時代的宗教與哲學中才獲得專題對待。參閱尤西林《闡釋並守護世界意義的人:人文知識分子的起源與使命》第3章。如前所述,中世紀政教合一使基督教教會淪陷於世俗涵義(meaning)中已無力研究意義(significance)境界,於是經由修道院中介,這一承擔社會終極價值意義(significance)保存與教化的功能便曆史性地傳遞給了大學。一個重要的演變是:教化與知識相結合而成為教育。

如同巫師身兼神使與人類代言人雙重身份而不能擁有私人身份及利益一樣參閱尤西林《闡釋並守護世界意義的人:人文知識分子的起源與使命》第3章。另參閱[英]弗雷澤《金枝》第17章、第59章。,大學行業也具有了社會最高代表的特殊意義。所謂社會最高代表,在此並非指行政實體的首長,而是指大學行業人士更應超越自身特定利益立場,甚至超越特定階級、政黨與王國、民族利益,從更高的人類社會整體與終極價值意義角度思考行事。處於這一位置上的人,遠古時即巫師,至中古時仍是教土,但在近代社會開始的11世紀,它被一批大學人士所取代,這一社會職能的承擔者被稱作“知識分子”。參閱[法]雅克·勒戈夫《中世紀的知識分子》,張弘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

universitares及其知識分子因而在各行業公會中享有了特殊的地位。拉丁文“un—ns”從此指稱著卓越崇高者。

隻有從上述深層精神結構與社會職能角度,我們才會更深刻地理解大學在中世紀社會中的特殊地位:

1.大學脫胎於基督教團體(修道院、教會)並長期作為宗教性教育與研究機構存在。大學除直接脫胎於修道院外,還來自接受捐贈基金的濟貧院,而“在以捐款為一種虔敬行為的時代,它賦予有關機構以一種宗教的性質。在這種情況下,它引導建立的不是像現代為師生們建立的世俗的寄宿宿舍,而實際上是建立僅僅和其他大學教堂(collegiate church)不同的大學教堂,是建立兼顧祈禱的研修,而非兼顧研修的祈禱”[英]威廉·博伊德、埃德蒙·金:《西方教育史》,任寶祥、吳元訓等譯。150頁,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中譯本未將“anstudendum et orandum”與“an orandum et studendum”譯出。。因此,初期的大學實際是適應即將來臨的人文世俗時代的修道院衍變體。牛津大學默登學院(Morton College)著名的默登法規作為此後歐洲大學基金會的經典文本,濃鬱的修道院氣息宛然可見:“在這個稱為默登學者之家中,將永遠有一些學者潛心於學問,並且必須把全部學習時間用於學習人文學科、哲學、教會法或神學,直到照院長和同事們的意誌轉而學習神學。但其中四五個人將按照上級的規定允許學習教會法;如有方便,還可聽聽民法課。”[英]威廉·博伊德、埃德蒙·金:《西方教育史》,151頁。

因而,大學“首先是個宗教組織。雖然它的成員很久以來就不全都屬於一個教團,雖然它的隊伍裏純世俗教徒的數目越來越多,大學的成員仍全部被當作教士看待,接受教會的管轄,並且更要受羅馬教廷領導。它們是在宗教世俗化的運動中出現的,從屬於教會,盡管它試圖在組織上脫離教會”[法]雅克·勒戈夫:《中世紀的知識分子》,65頁。。大學創辦人即該城市的主教,校長由大教堂司法官兼任,教師即牧師,學生是教士或在一定程度上被定向為未來教士的人。參閱[英]威廉·博伊德、埃德蒙·金:《西方教育史》,148~156頁。更準確地講,大學是宗教世俗化運動中的一種遷移衍變體,它是世俗化時代的世俗大教堂或一種“知識教會”。

2.大學的國際性。盡管中世紀行會組織追求的一個方向是跨地域的普遍聯係與認同,但隻有大學才真正達到了最為普遍的國際性聯係。大學教師的講授與大學學生的聽課是跨國界的。大學的國際性直接依托基督教世界的教會組織。但大學普遍性的一體關聯與高度認同,更深層依托的是基督教信仰亦即精神世界的普世性。這深刻標誌著大學行會的精神共契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