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張曉峰的原則(2 / 2)

--------------接下來是張曉峰人生的轉折點,故事也從這裏開始--------------------------------------。

“搶劫!誰都不許動!否則要你們的命。”三個頭戴黑色絲襪,手中揮舞著匕首,因為帶著絲襪所以看不太清楚麵貌,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這三人年齡大約三十幾歲。一個用匕首威脅司機不許停下,還有一個站在後車門防止意外,最顯目的是貌似頭領的壯碩男子。

壯碩男子耍著匕首,口吐髒話:“馬拉個巴子!叫你們別動,真是不知死活!”眼尖看到有人想要打電話報警,跨步衝上去就是兩個大耳光,抽的直教人暈過去。

“哼!找死的雜碎”不要以為他動手會有什麼不適應的話,從剛剛就可以看出,他們這一夥及其的老練,貌似這種搶劫的活比電影上演的還要好的多。

接下來就像事先說的,按照電影上的劇情繼續著,先把手機全部放在地上,由一人全部拾取交給那頭領,然後那頭領拿著大包,從一到十叫人把項鏈首飾等值錢的東西扔進去,其中有幾人很不情願,可是等到不是被匕首紮一下就是挨耳光,弄出一片哭爹喊娘後接下來及其順利。

而張曉峰在這事件當中一臉麻木,隻是坐在最後排吃早餐,自己身上值錢的東西就隻有一百塊錢和手機,其他的話憑他的身家也置辦不起。

也許有讀者會問:“以前看小說不是這樣的啊,主角應該挺身而出,救人於危難當英雄。像你這樣不是怕死就是個孬種!會叫人看不起的”。

也許以上說的會有,可是我不得不說:一,當英雄首先必須參照自己實力,張曉峰就是個小市民你叫他拿什麼去和匪徒拚命?你說是不是。

二:凡是想當英雄的不是早夭就是個悲情人物,張曉峰不願之。

三:槍打出頭鳥,沒本事還要出風頭,那叫傻的可笑,兩個字找屎。

張曉峰也有自己的原則“現在沒本事,你可以惹我欺我,我且忍之。等我練好本事,等我虐你殺你。所以他也不是沒脾氣的人,相反他是瑕疵必報。不過事也分大小,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嫌麻煩,如果事事非要分出給你死我活,那麼他早就把牢底做穿,更甚至直接去地府報道了。

小命隻此一條,掛了的話什麼都免談,更別說什麼名流千古了。所以你是想為了自己一百塊錢和一個手機,順帶別人不要錢的奉承,還想不想當英雄呢?。張曉峰邊吃早餐邊看著事態變化。

匪徒頭領收完錢財,也不在生事,有點和氣生財的樣子,找了個地方叫司機停車,三人拿著大包小包在一個路口慢慢消失在人們眼前。

所謂的馬後炮往往有之,等到匪徒走後,極個別熱血青年叫囂著要跟匪徒單挑什麼來著,對此張曉峰默念:“逗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