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我最初的夢想,是有一口飯吃,有一個遮風擋雨能睡覺的地方!
三個月前,我從偏遠的山區流浪到城市的邊緣。這一路上,我不知道什麼樣的信念支撐著我,但我知道,我要活著,必須要活著!這三個月,垃圾桶我翻過無數個,從裏麵找到能填飽肚子的垃圾。異樣的眼光,同情的施舍,甚至還有無情的嘲笑,我都視而不見,因為他們不是我,也不知道我經曆過什麼。
對於一個十二歲少女來說,母親癡癡傻傻,父親吃喝嫖賭抽,我就是一個野孩子,沒人管,沒人要的野孩子!父親每次喝完酒就對我凶,打我。每次打完我後,我就咒他,咒他去死!而母親呢,她是個傻子,一個整天就知道對著大樹發呆傻笑的傻子而已。但她盡管這樣,父親還是對她照顧周到,從來凶她!
這樣的原因是什麼呢?是因為我不是他的孩子,就像外麵的人說我是野種,說我母親,在嫁給我父親的時候就已經懷了孩子。我還從那些無聊的人口中得知,我父親是花錢把我母親買回來的。說實話,我母親長的很美,可是,在怎樣美但她還是個傻子!
有些話說多了,就真的成真了!就是三個月前,我父親喝醉酒,掉湖裏淹死了!我母親那天突然笑的很瘋狂,瘋了似的邊跑,邊喊著報應!報應!我追了上去,跑了很久,很久……
就這樣,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也不想回去!
開始一兩天還好,畢竟山村裏出來的孩子身上哪有錢?我就一路流浪,一路的翻著垃圾桶,一路被那些看不慣我的人欺負!我從來都不是那種狗咬你一口難道還要反咬一口過去的人,我不咬它,我要弄死它!所以,那些來欺負我的男孩子,我就打他,不要命的打,我搶他們的錢,抽他們耳光。
人就是這樣,欺軟怕硬,怕不要命!
然而,我的命很賤,吃了那麼多的垃圾食物也沒有生病,身上的傷都是青紫而已,沒有流血,除了那顆被打掉的大牙,我一直放在身上。我要讓它提醒著我,讓自己強大起來!強大到無人能敵的地步!
有一天晚上,我到了一個燈紅酒綠的地方,這裏閃爍的燈光是那麼耀眼,我從來也沒有見過。我站在那裏,看著來來往往的男人,摟著那些漂亮的可兒人,從那又黑又亮的黑殼子裏出來,好像不止是黑殼子一個顏色!
也有一些人注意到我,其中一個穿著很暴露的姐姐走向了我,從她那包裏拿出了幾張紅色的遞給我,我抬起手,看著我這雙髒不拉稀的雙手,我不想收下她的錢,我搖了搖頭,算是拒絕。
“嗬,還真的有人不喜歡錢的。”好聽的聲音從她嘴裏說了出來,把錢放回她的夾子裏,摟著一個男人走了進去。留下的,是她身上的香味!
我突然發現,這個人很像村裏說的那種窯子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