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一 詞律的研討與創作的出入(1 / 3)

詞是具有一定創作規範的抒情詩,這個規範,在詞樂消失之後,主要體現在格律上。詞不僅調式繁多,而且往往在平仄上有特定的要求,因此,有學者就認為,詞律之嚴,有過於詩律者。

在詞開始興起乃至走向大盛的晚唐兩宋,詞與音樂的關係很深。至少在南宋,詞的創作中就已經出現了“譜”的概念,比如對張炎的詞學有啟發之功的楊守齋就明確提出,“要填詞按譜”。周密也說,當時有一部《混成集》,“巨帙百餘,古今歌詞之譜,靡不備具”,可惜“有譜無詞者居半”。這裏所謂的“譜”,據學術界研究,基本上可以指樂譜。詞與音樂的關係一直是詞學研究的大問題,苦於資料缺乏,目前尚無關鍵性進展,但這一研究理路仍是值得肯定的。

不過,南宋以來,詞的創作也漸有脫離音樂的趨勢。一方麵,作為重要創作傳統的按曲填詞出現了明顯的變化。薑夔曾經自述其創作過程:“予頗喜自製曲,初率意為長短句,然後協以律,故前後闋多不同。”(《長亭怨慢》序)雖然說的是自度曲,但特意點出來,恐怕也是強調一種創作習慣的改變,當時其他人是否也是如此,不能排除其可能性。另一方麵,南宋詞人的群體意識增強,詞社或者類似詞社的活動大大增加,文人聚在一起,分韻寫作,詞作為社交的功能增強,娛樂性甚至競賽性更加突出,可以想見,在相當的場合,人們是更重視文詞本身,而並不完全介意音樂的,清人周濟說:“南宋有無謂之詞以應社。”(《介存齋論詞雜著》)可能主要是指其意蘊和境界,但“無謂”二字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了其隨便。因此,在各種複雜情形的作用下,隨著詞樂慢慢失傳,填詞的規範性,也就是格律的問題就必然被提出來了。

對詞的格律表示重視,主要是從明代開始的。這在詞學發展史上是一件頗有意味的事情。明代的詞學,一般被認為非常衰敝,清人丁紹儀認為當時的“詞學幾失傳”,近人吳梅也指出“詞至明代,可謂中衰之期”,但是,明人其實自己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認識到了這個問題,因而采取了一定的“起衰”的措施。以詞律而言,謝章鋌所說的“自明以來,詞學道微,不獨倚聲無專家,即能分句讀者亦少”,就顯然帶有太多的感情色彩,不夠持平。現在已知,在明代,有多種詞譜之作問世,如周瑛《詞學筌蹄》、張《詩餘圖譜》、萬惟檀《詩餘圖譜》、徐師曾《詞體明辨》、程明善《嘯餘譜》、顧長發《詩餘圖譜》、謝天瑞《新鐫補遺詩餘圖譜》等,其中又以張、程二作最為著名。雖然這些著作瑕疵較多,為後人所不滿,但是,其作者希望從一個特定的層麵,扭轉詞學發展的不良傾向的用心,卻應該加以肯定。

既然是建立詞律,就要對以往詞壇的創作進行總結。到了明代,唐宋詞是理所當然的經典,因此,總結唐宋著名詞人的填詞規律,就成為確立詞譜時的重要依據。不過,在唐宋詞中,雖然經常調名相同,可是呈現在格律上,或者是平仄有不同,或者是字數有參差,倘要建立創作標準,就應予以規範。他們采取的方式是將詞牌相同而調式有異的情形一並列出,分別標為“第一體”、“第二體”……。這當然是非常重要的發明義例的做法,使得人們填詞時有例可循,所以,明清之際的作家多有照此創作的,如鄒祗謨《望遠行·蜀岡眺望懷古和阮亭韻》:“今年才過清明節,又見春風催暮。酒旗籬落,畫舫笙歌,都傍銷魂堤樹。金刹斜陽,透得紅霞一抹,望中綠莎如許。送韶華、歲歲江山煙雨。相語。屈指興亡多少,隻柳影、鶯聲無數。殿腳三千,橋頭十五,斷卻隋皇歸處。惟有醉翁幾闋,髯公三過,妝點平山詞賦。看騎鶴人來,吹簫人去。”自注為“第三體”(《清名家詞》本《麗農詞》)。這個所謂“體”,就是《嘯餘譜》所規定的(按《嘯餘譜》基本上係抄撮《詞體明辨》者,但由於種種原因,後者名聲不彰,以至於“自國初至康熙十年前,填詞家多沿明人,遵守《嘯餘譜》一書”[田同之《西圃詞說》])。王士禛有《滿江紅·同家兄西樵觀海》:“蕭瑟泓崢,臨高台、居然萬裏。正雲瀾泱漭,粘天無壁。日月縱橫三島外,星河爛漫洪波裏。把一杯、直下俯滄溟,憑鮫室。長嘯起,天風急。新賦就,秋濤沸。覺帝座非遙,上天咫尺。笑指扶桑淩九點,下看蟻垤分諸國。問何時、乘訪安期,鼇身黑。”這首詞,孫默康熙間所刊《國朝名家詩餘》本《衍波詞》有按語:“前段第三句少二字。”四庫館臣將孫著改為《十五家詞》,收入《四庫全書》時因之,後出版本相因者亦所在多有。所謂“前段第三句少二字”,應指“正雲瀾泱漭,粘天無壁”句,較之一般體式,少了二字。但查康熙間刻《阮亭詩餘略》和趙之謙輯《仰視千七百二十九鶴齋叢書》(光緒六年刻)之《阮亭詩餘》,詞牌下都有注:“第一體。”考察《嘯餘譜》,《滿江紅》一調被列入“聲色題”,共有三體,第一體的範本是康與之所作(惱殺行人),第二體的範本是周邦彥所作(晝日移陰),第三體的範本是趙鼎所作(慘結秋陰)。將王詞持以相較,格律正同康與之所作。王士禛曾經自述:“向十許歲,學作長短句,不工,輒棄去。今夏樓居,效比丘休夏自恣。……偶讀《嘯餘譜》,輒拈筆填詞,次第得三十首。”(《阮亭詩餘自序》)可見《嘯餘譜》是王士禛學詞時重要的格律指南,孫默諸人沒有慮及此點,徑指其“前段第三句少二字”,未免疏於鑒別。

當然,草創階段,不免粗疏,即如“第一”、“第二”之類,就不夠嚴密,從而被康熙年間專力從事聲律探討的萬樹所批評。萬樹生當清詞複興的重要時期,眼見詞的創作已有朱彝尊、陳維崧諸人開疆拓土,轉而在聲律探討上桴鼓相應,有《詞律》之撰。《詞律》有著強烈的批判性,主要矛頭即對準《詩餘圖譜》、《嘯餘譜》諸作。其《詞律自敘》說:“維揚張氏據詞而為圖,錢塘謝氏廣之;吳江徐氏去圖而著譜,新安程氏輯之。於是《嘯餘譜》一書,通行天壤,靡不駭稱博核,奉作章程矣。百年以來,蒸嚐弗輟,近歲所見,剞劂載新,而未察其觸目瑕瘢,通身罅漏也。”萬樹討論的問題有多個方麵,不煩詳舉,即如分體,他就批評《嘯餘譜》諸作說:“排次既不論作者之先後,又不拘字數之多寡,強作雁行,若不可逾越者,而所分之體,乖謬殊甚,尤不足取。”認為是“舊譜之最無義理者”。在他看來:“某調則某調矣,何必表其為第幾,自唐及五代十國宋金元,時遠人多,誰為之考其等第,而確不可移乎?”(《詞律·發凡》)因此,他采取的方式是將“第×體”,改成“又一體”,這樣當然圓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