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是一個充滿希望的社會,也是一個充滿風險的社會。貝克認為,當代人正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吉登斯則指出,這個世界看起來越來越不受我們的控製,成了一個“失控的世界”。
(一)對風險社會的理論思考
風險社會理論由德國社會學家烏爾裏希·貝克於1986年首次提出,其時適值切爾諾貝利事件的發生與稍後的英國瘋牛病危機的爆發,這一理論很快成了西方學者研究、關注的焦點。盡管我國學界對風險社會理論的研究還處在起步階段,但一些重要的譯著已經有了中譯本。例如,譯林出版社出版的貝克的《風險社會》(2004);貝克的《世界風險社會》(2004),南京大學出版社;貝克、吉登斯、拉什等人的《自反性現代化》(2001),商務印書館;吉登斯的《失控的世界》(2001),江西人民出版社;亞當、貝克等編著的《風險社會及其超越——社會理論的關鍵議題》(2005),北京出版社;貝克、哈貝馬斯等著的《全球化與政治》(2000),中央編譯出版社等等。概括起來,其研究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麵:
1.風險社會的研究視角
如何把握風險社會,從學者的不同界定中可以歸納出三種理解方式:第一種是現實主義者,以“新風險”理論為代表。他們認為風險社會的出現是由於出現了新的、影響更大的風險,如極權主義增長、種族歧視、貧富分化、民族性缺失等,以及某些局部的或突發的事件導致或引發潛在的社會災難,比如核危機、金融危機等。第二種理解是文化意義上的,包括(1)社會政治風險;(2)經濟風險;(3)自然風險。第三種理解是製度主義的,以吉登斯等人為代表,他們是“風險社會”理論的首倡者和構建者。比較而言,製度主義者對於風險的分析更為全麵深刻。我國學者把對風險社會的探究與應對概括為四種視角:一是貝克和吉登斯的社會理論的視角;二是道格拉斯的人類學文化理論視角;三是一些學者提出的政治理論視角,他們吸收了米歇爾·福柯著作中關於規訓的理論,探討國家和其他政府機器合謀通過風險對話和策略對人們進行轄製與規訓的方式;四是一些經濟學家的風險研究的經濟管理視角。在如何看待風險社會性質問題上,風險社會理論家們存在著客觀主義和主觀主義立場的分野和對立。前者把風險社會看做是當今社會曆史發展的客觀事實,後者則把風險社會視為人們主觀意識的後果。德國社會學家尼格拉斯·盧曼以其社會係統理論和複雜性理論為基礎闡釋風險問題。
2.風險社會的內涵與性質
現代性與全球化是西方風險社會理論興起的背景。貝克認為,風險社會的定義關係到特定文化背景下的規則、製度和對風險的認定與評估能力。貝克最初把“風險社會”定義為一係列特殊的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因素,這些因素具有普遍的人為不確定性原則的特征,它們承擔著現存社會結構、體製和社會關係向著更加複雜、更加偶然和更易分裂的社團組織轉型的重任。吉登斯則把風險社會視為現代性的一種後果,認為所謂風險社會是指由於新技術和全球化所產生的與早期工業社會所不同的社會特性。吉登斯對風險社會的理解側重於製度性風險與社會政治理論敘述,而貝克的理論帶有明顯的生態主義色彩。
有學者認為,風險社會與貝爾的“後工業社會”、奈斯比特的“信息社會”、卡斯特爾的“網絡社會”、鮑德裏亞的“消費社會”等是同一層次的概念。
3.風險形成的原因
第四章風險社會:衝突理論研究的新視域·從主觀主義立場出發,吉登斯提出:“我們生活所處的年代並不比以前更危險、更危機,但是危險的狀況發生了變化。我們生活在這樣一個社會裏,危險更多地來自於而不是來源於外部。”貝克以自反性現代化理論為基礎,把無知視為導致風險的主要原因,主張破除專家治國論的神話,消解專家知識的話語霸權。我國學者一般把現代社會風險的成因歸結為:人類行為不可避免的伴隨性結果;人類理性的極度張揚;科學技術不受控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