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秦陸(一)(2 / 2)

他這麼喜歡和秦陸呆在一起,就算他不說話,隻要知道他在這裏,就莫名地覺得開心。

他開車來,開車走,下雨天,秦陸送他到村口,站在國道邊,被雨打濕的野菊花在路邊一叢一叢開著,秦陸打著傘站在夜色裏,那樣沉默,他伸出手去和秦陸揮手,告別,後視鏡裏,那個人抬了抬手,最終仍然隻是沉默。

他給秦陸買衣服,買鞋子,難得逛街,看見什麼都是秦陸秦陸,這個鼠標秦陸用起來一定很厲害,那個帽子秦陸一定很喜歡,走過一個店,又折回來,隻是因為那件t恤和秦陸喜歡的款有點像。晏斯梵笑他瘋魔,說:“真是嫁出去的南仲遠,潑出去的水。”他提著滿手東西,隻是笑,他不知道是什麼讓他這樣開心,他不知道這種東西,也許就叫喜歡。

他找程曦要了專業電子競技俱樂部的電話,問清楚可以讓隊員線上訓練,興衝衝帶著一堆東西去找他。

秦陸不肯去。

他氣得口不擇言,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固執,麵子真有那麼重要嗎,這比他在網上代練要輕鬆賺錢得多,為什麼不去?

秦陸沒說話,隻是進房間,把他送的東西都拿了出去。

他說:“這些東西你拿去退掉吧,退不掉的我再給你錢,這些錢是這段時間你帶過來的食物的錢。”

厚厚一疊。

他帶過來的那些大閘蟹鱖魚海參蘆筍竹蓀……,還有他在那個沒有冷氣的廚房裏滿心歡喜地做出來的菜,都被他折換成了這些錢。

南仲遠打開了他的手。

他是這樣好脾氣的人,臉上總是帶著笑容,開的店常年虧本,朋友來了傾心招待,就是程曦那樣大爺般地點菜,他也隻是笑眯眯的。

他砸了整整一套廚具,摔壞三張椅子,整整一個星期沒有做菜。

店員都被他嚇得差點辭職了。

他是南家老二,含著金湯匙出生的二少爺,談過幾場平淡的戀愛,開了一個虧本的店,做一碗蘭州拉麵的成本都在三位數,但是他不知道,這世上還有一些人,生活裏最大的障礙就是錢。

他不知道,他帶過去的那些食物,其實遠超過秦陸家一個月的生活費。他也並不知道,秦陸身上穿的黑t恤,是二十塊一件的普通款,而他帶過去的t恤上印的,卻是阿瑪尼的標誌。

他不知道,在那個沒有冷氣的廚房裏胡天胡地做菜,蘆筍取尖,鯽魚燉了湯就扔,上好的明前龍井拿來做蝦仁,番紅花隻取一點花蕊,而秦陸始終不置一詞,這就是對他最大的包容。

他更不知道,喜歡其實是很難的事。對於秦陸來說,就是很難的事。

拋下代練,拋下工作,陪你在廚房來待上一下午,就已經是他喜歡的表現。

因為喜歡,所以不願意用你的錢,因為喜歡,所以不願意告訴你,你自以為是“兩全其美”的辦法,對他來說,其實是破綻百出。因為喜歡,所以就算他是這樣高傲的人,就算你打開了他的手,他也隻會蹲下去,把散落滿地的錢,一張張撿起來,寄到你的餐館。

對於有些人來說,喜歡,本就是一件奢侈品。

喜歡就意味著包容,意味著妥協,意味著默不作聲地把你造成的亂攤子收拾好,秦陸是那樣沉默的人,他很少說話,隻是默默做好一切,然後看著別人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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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後,南仲遠仍然記得那個夜晚。

他呆在人群中,很不開心,他喝了酒,難受得要吐,他收了很多禮物,見了很多朋友,被起哄著做了很多事,但他還是這樣不開心,他的心髒上像缺了一塊,什麼都填不滿,就隻是空在那裏。

最後他發短信給秦陸。

他說:師父,我難受得快要死了,你告訴我怎樣才能開心一點,我隻想要一個能讓我開心一點的生日禮物。

秦陸回他信息,讓他下樓。

他跌跌撞撞跑下樓去,鐵製的樓梯那麼窄,不知道誰家的玫瑰開了花,暗香浮動。月光昏黃,路燈下站著那個人。

忘了是他先開始的,擁抱,接吻,像陷在絕境裏的野獸,那樣絕望,那樣開心,他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喜歡原來這麼痛,痛得心髒快要裂了,但隻要待在這個人身邊,就覺得有一種苟延殘喘的安心。

他是南仲遠,總是笑眯眯的好人。這世上有那麼多人能得到他的笑臉,卻隻有這個秦陸的人,能讓他在二十歲生日的晚上,生平第一次,落下眼淚來。

作者有話要說:廘戰大人你的意思是:“我知道我們沒有結果,但是你願意瘋我就陪你瘋,直到你覺得不好玩的那一天為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