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評論黃庭堅詩時,曾注意到黃詩在不同時期的變化,例如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三二引《豫章先生傳讚》雲:“山穀自黔州以後,句法尤高,筆勢放縱,實天下之奇作。自宋興以來,一人而已矣。”這是認為黃詩到晚期才躍入高境。而朱弁《風月堂詩話》卷上卻雲:“東坡文章,至黃州以後人莫能及,唯黃魯直詩時可以抗衡。晚年過海,則雖魯直亦瞠若乎其後矣。”這是認為黃庭堅在中年時尚能與蘇軾並駕齊驅,而到晚年則相形見絀了。由於這些議論沒有以細致具體的分析為立論基礎,不免流為模糊影響之談。上述二論貌若有理而立論正好相反,就說明其不可輕信。為了對黃詩有較深刻的認識,有必要對黃詩在各個階段的情形分別進行分析,從而認識詩人創作的發展曆程。
黃庭堅一生的經曆有明確而可靠的記載,存世的1900首黃詩也大多有明確的編年,所以對黃詩作細致的分期研究是完全可行的,比如我們可以根據詩人的仕曆把黃詩分成入仕之前、任葉縣尉時期、任北京學官時期、任太和縣令時期、任德平監鎮時期、館閣時期、謫居黔州、戎州時期、待命荊州鄂州時期、謫居宜州時期,然而這種貌似細致的分期法並沒有多大意義,因為黃詩的實際發展過程並未呈現如此清晰的階段性,例如詩人在葉縣尉和北京國子監教授的任期內所作的詩,無論在內容還是在藝術上都沒有太大的區別。所以我們認為對黃詩的分期宜粗不宜細,比較粗略的分期法反而有助於認清黃詩的發展過程。本文擬把黃詩分為三期:
一、自青年時期至元豐八年(1085)五月,也即詩人41歲之前。
二、自元豐八年六、七月至元祐八年(1093),即詩人41歲至49歲。
三、自紹聖元年(1094)至崇寧四年(1105),即詩人51歲至去世。
下麵對這三個時期的情形分別作些簡單的論述。
黃庭堅自幼能詩,據傳他在7歲時就以《牧童詩》而聞名遠近。英宗治平三年(1066),22歲的黃庭堅參加省試,詩題是《野無遺賢》,主考李詢對黃庭堅卷中“渭水空藏月,傅岩深鎖煙”二句拍案叫絕。但是今本黃集中保存下來的少年之作寥寥無幾,絕大多數詩都作於治平三年以後,所以黃詩的第一個時期事實上是以詩人22歲那年為起點的。黃庭堅於治平四年(1067)登進士第,以後曆任葉縣尉五年,北京國子監教授八年,太和縣令三年,德平鎮監鎮一年多,元豐八年(1085)四月被召為秘書省校書郎,於六、七月間入汴京,其時詩人41歲。在這20年間,黃庭堅一直在地方上擔任低級的官員。黃不是一個有遠大的政治抱負和強烈的政治主張的人,雖說他在任太和縣令時曾抵製新法的鹽政,任德平監鎮時又抵製推行市易法,但那僅僅是從實際出發,反對擾民過甚,並未有意識地介入新、舊黨爭。然而由於他與舊黨中的蘇軾等人關係密切,所以也被時人目為舊黨。在這個時期內,黃詩除了唱酬贈答、題詠山水等貫穿其一生創作的題材外,也很注重反映時事政治、民生疾苦。例如在葉縣所作的《流民歎》、在太和所作的《上大蒙籠》、《金刀坑迎將家待追漿坑十餘戶山農不至因題其壁》以及作年不詳的《虎號南山》等,對當時農民的悲慘生活作了淋漓盡致的刻畫,對封建苛政進行了憤怒的譴責。即使當他任北京學官時,詩作也並未局限於學宮書齋,例如作於熙寧十年(1077)的《和謝公定征南謠》,對北宋對交趾的戰事帶給人民的苦難、大臣好大喜功輕啟邊釁及勞民傷財的罪惡乃至“王師”殘暴殺人的真麵目都有深刻的揭露。無論是此類作品的數量還是反映現實的深度,黃詩都毫不遜色於王安石、蘇軾詩。隻是黃庭堅官卑名低,故其詩沒有引起廣泛的注意。當然也應該看到,黃庭堅的人生態度比較消極,他的生活遭遇不盡如人意:少時家境貧寒,青年時兩次喪偶,所以頗有未老先衰之態,20多歲就長出了白發,而且常在詩中流露出辭官歸隱的念頭。
元豐八年(1085)三月,神宗去世,哲宗繼位,太皇太後高氏執政,舊黨人物紛紛被召入京,黃庭堅也來到汴京,主持編寫《神宗實錄》。此時許多文人學士雲集汴京,除了蘇軾兄弟與黃庭堅的嶽父孫覺外,還有後來與黃一起名列蘇門的張耒、秦觀、晁補之等人。元祐二年(1087),布衣詩人陳師道也來到汴京。他們常常在一起聚會,賞書評畫,賦詩論文。這時黃庭堅的心情比較愉快,詩歌藝術也日趨細密。但這個時期的黃詩內容則不如早期詩那樣充實,最引人注目的是題詠書畫以及紙筆等文化用品和茶、扇等生活用品的詩大量出現,其中包括《題鄭防畫夾五首》、《老杜浣花溪圖引》、《次韻王炳之惠玉版紙》、《和答錢穆父詠猩猩毛筆》、《雙井茶送子瞻》等名篇。好景不常,熱鬧的唱和活動隻持續了3年多。元祐四年(1089)三月,蘇軾出知杭州,黃庭堅“遂無詩伴”(《山穀內集》卷一一任淵注)。同時黃又患了頭眩症,他在《書贈王長源詩後》(《山穀題跋》卷六)中說:“小人年來苦眩,不能苦思,因而廢詩。”元祐六年(1091)六月,黃庭堅丁母喪,到元祐八年(1093)九月服除,居喪期間自然也無心作詩。因此在這8年中,黃庭堅每年作詩的數量很不平均。在今本黃集中,作於元豐八年六月至元祐四年的詩達400首,而作於元祐四年至元祐八年的詩卻不足20首。這裏麵固然有患疾、居喪等客觀原因,但失去“詩伴”乃至詩興大減則是重要的主觀原因。在此期的四百多首黃詩中,唱酬之作達半數以上,說明世所盛傳的“元祐唱和”確實對黃庭堅的詩歌創作起了很大的刺激作用。
元祐八年(1093)九月,高太後去世,哲宗親政。次年改元紹聖,起用新黨的章惇、蔡卞等人,開始迫害舊黨中人。黃庭堅於紹聖元年(1094)遭遇了《神宗實錄》的史禍,被召至陳留接受勘問,並被貶為涪州別駕、黔州安置。詩人於紹聖二年四月到達黔州,到元符元年(1098)又被移至戎州,在這兩處貶所住了六年多。徽宗繼位之初,舊黨命運有了一線轉機,黃庭堅也於建中靖國元年(1101)出峽東歸,但不久就受到新的打擊,於崇寧二年(1103)十一月受到“除名,羈管宜州”的嚴厲處分,次年夏到達宜州,崇寧四年(1105)九月逝世。在這段時期內,黃庭堅作詩較少,尤其是在初貶黔州的四年間,一共隻有19首詩傳世,顯然是遭遇文字獄後,驚魂未定的結果。與此形成對照的是黃庭堅的書法藝術在此時有了突飛猛進,傳世的黃書作品以及《山穀題跋》中所記錄的書法作品十有八九作於此時,可見詩人在貶所不敢多作詩而借研討書法來消磨時光。晚期黃詩的內容以抒寫人生感慨為主要特點,對蘇軾、秦觀等友人的去世皆反複詠歎,表達了詩人心中深沉的滄桑之感。在藝術上,晚期黃詩朝著歸真返璞的方向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二
黃詩自成一體,這是世所公認的。但是“黃庭堅體”(也稱“黃山穀體”或“黃魯直體”)究竟形成於何時呢?這個問題直接關係著對“黃庭堅體”內涵的界定,有必要深入探究。南宋魏了翁在《黃太史文集序》(《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五三)中說:“公年三十有四,上蘇長公詩,其誌已犖犖不凡,然猶是少作也。迨元祐初,與眾賢彙進,博文學德,大非前比。”言下之意,黃庭堅體的形成在元祐年間,也即本文所說的中期。這種觀點很是流行,但事實上是不準確的。
最早提出“黃庭堅體”的是蘇軾。元祐二年(1087),蘇軾作《送楊孟容》詩,據王注引趙次公言,“先生自謂效黃魯直體”。今本蘇詩中的“自注”不盡出於蘇軾本人之手,但此處則確鑿無疑,因為當時黃庭堅次韻和了此詩,題為《子瞻詩句妙一世,乃雲效庭堅體,蓋退之戲效孟郊、樊宗師之比,以文滑稽耳。恐後生不解,故次韻道之。子瞻〈送楊孟容詩〉雲“我家峨眉陰,與子同一邦”,即此韻》。如果蘇軾沒有“效黃魯直體”之言,黃庭堅是絕不能無中生有的。由此可見,“黃庭堅體”一定在元祐初之前就已形成了。因為一個人的詩風自成一體不是朝夕之事,而從自成一體到被旁人認識且加以摹仿,其間也還需要一段時間。而黃庭堅入官汴京事在元豐八年(1085)六月,所以黃庭堅體的形成不可能在他入京以後,換句話說,黃庭堅的獨特詩風在早期就已形成了。
讓我們從蘇軾的《送楊孟容》入手看看蘇軾心目中的黃庭堅體有哪些特征。蘇詩雲:
我家峨眉陰,與子同一邦。相望六十裏,共飲玻璃江。
江山不違人,遍滿千家窗。但苦窗中人,寸心不自降。
於歸治小國,洪鍾噎微撞。我留侍玉座,弱步欹豐扛。
後生多高才,名與黃童雙。不肯入州府,故人餘老龐。
殷勤與問訊,愛惜霜眉龐。何以待我歸,寒醅發春缸。
紀昀評此詩“以窄韻見長”(見《蘇軾詩集》卷二八),的確,此詩押平聲韻部中含字最少的“江”韻,而且絕不旁入他韻,分明有因難見巧的用意在內。此外,此詩句法生硬(如“寸心不自降”、“弱步欹豐扛”等),力避色澤豐華而以意取勝等,都不類蘇詩自身的風格而頗肖黃詩,可見這些就是蘇軾心目中“黃庭堅體”的特征。黃庭堅的和詩對此莫逆於心,並踵事增華,更加強調了這些特征,從而成為代表黃詩風格的名篇。我們認為蘇、黃對“黃庭堅體”的體認是很準確的,宋人對“黃庭堅體”雖有各種界定,其著名者如陳岩肖雲“清新奇峭,頗道前人未嚐道處,自為一家”(《庚溪詩話》卷下);嚴羽雲“用工尤為深刻”(《滄浪詩話·詩辨》);劉克莊雲“會萃百家句律之長,究極曆代體製之變,蒐獵奇書,穿穴異聞,作為古律,自成一家,雖隻字半句不輕出”(《江西詩派小序》),諸人對黃詩的褒貶態度和評論重點有所不同,但對黃詩風格特征的把握卻與蘇、黃的認識相當接近。宋以後的論者也大多同意宋人的看法,不一一贅引。
現在讓我們以黃庭堅早期的創作實際來說明其詩風形成的過程。
據統計,七律在早期黃詩中所占的比重分別是同一詩體在中期和晚期黃詩中所占比重的3倍和2倍,可見黃庭堅在早期對七律的重視。黃庭堅30歲之前的七律情形比較複雜,首先是多刻意求奇之作,例如《清明》和《弈棋二首呈任公漸》之二中的“人乞祭餘驕妾婦,士甘焚死不封侯”和“湘東一目誠甘死,天下中分尚可持”兩聯,在選事用典和造句對仗方麵都別出心裁,奇特不凡,但也有刻意求奇而欠穩妥之病,金人王若虛嘲笑它們“蓋姑以取對,而不知其疏也”,“不愜甚矣”(《滹南詩話》卷三),語氣過於尖刻,但確實說中了黃詩不夠穩妥的缺點。求奇而未穩,正是少作的特征。但是與此同時,黃庭堅的七律也呈現出成熟的趨勢,主要有三點:一是對仗有意擺脫妃青儷白而追求意遠,例如“舞陽去葉才百裏,賤子與公俱少年。白發齊生如有種,青山好去坐無錢”(《次韻裴仲謀同年》),上下句的意思相去甚遠,從而增強了詩歌內部的張力。二是語氣簡古生新,色澤淡雅,例如《衝雪宿新寨忽忽不樂》的中間兩聯“山銜鬥柄三星沒,雪共月明千裏寒。小吏有時須束帶,故人頗問不休官”,雖然也是一聯寫景、一聯抒情的常見格局,然而景聯以清淡之筆寫蕭瑟之景,情聯更是質樸簡古,且止於述事,都給人以生新之感。三是詩意單行直下一氣流轉,例如《郭明甫作西齋於潁尾請予賦詩二首》之一:“食貧自以官為業,聞說西齋意凜然。萬卷藏書宜子弟,十年種木長風煙。未嚐終日不思潁,想見先生多好賢。安得雍容一杯酒,女郎台下水如天。”雖然四聯有四層意思,然如行雲流水,流轉自如,即使在中間兩聯也未因對仗而受到拘滯,頗有運古入律之意。由於有了這些性質,黃庭堅的七律不但與唐詩相去甚遠,而且與王安石、蘇軾也不同,表現出獨特的藝術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