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鼓勵孩子的興趣(1 / 1)

達·芬奇是歐洲文藝複興時期的著名的畫家。他創作的《蒙娜莉莎》肖像畫和《最後的晚餐》壁畫是人們所熟知的名畫。而他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名畫家,就在於他的父親及時地發現了他的愛好,並為他發展繪畫藝術創造了條件。

1452年,達·芬奇出生在意大利佛羅倫薩附近的芬奇鎮。他的父親是一名律師,名叫比埃羅。小時候,他的家裏還比較富裕。達·芬奇出生後不久,父母離婚,母親離開了他,他是在父親的撫育下成長起來的。

孩子時代的達·芬奇喜歡大自然的景色,對畫畫很有興趣。有時,他獨自一人坐在草叢中,用心地觀看五彩繽紛的花草樹木,饒有興趣地描繪著那些花瓣和樹葉的形狀;他還喜歡鑽山洞,進去探索裏邊的秘密,每次從山洞走出來時,身上總是弄得髒乎乎的。比埃羅並沒有因此而指責他的兒子,他在默默地觀察。有一天一位農民拿著一塊木板來到鎮上,交給了比埃羅,請達·芬奇在上麵畫些東西。比埃羅當即答應了。達·芬奇後來在上麵畫了自己最熟悉的小動物。畫成後,他拿去給父親看。比埃羅驚喜地發現孩子真的具有畫畫的天賦,於是他決心支持孩子學習藝術,把孩子培養成為一名畫家。為了讓兒子得到名家的指點,比埃羅費盡了周折,終於使孩子拜在名師的門下,成就了達·芬奇成為畫家的理想。

孩子的興趣是一種非常寶貴的資源。保護孩子的興趣是為了更好地合理開發、利用它,任何形式的不尊重、限製或否定態度都不利於保護孩子的興趣,同樣,對孩子的興趣進行任何形式的過度挖掘都是竭澤而漁,都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試想,我們自己對某事感興趣,但如果讓我們長期沉浸其中,我們也會感到乏味的,更沒有快樂可言。這如同愛吃的東西,天天吃,頓頓吃,最後也會敗了胃口。將心比心,孩子的感受就可想而知了。

曾經有過這樣一個事例,一個9歲的孩子在遊泳比賽中已獲得了不少獎牌。她的父母以此為榮,並要求她每日做完功課後要練習遊泳兩小時。當其他孩子可以逍遙玩樂時,小女孩卻不得不待在泳池裏。後來孩子的遊泳成績沒有提高反而退步了。苦惱的父母在她的一篇作文中找到了答案:“我本來熱愛遊泳,但是不停的練習讓我漸漸感到這真是在受苦。”

興趣是因人而異的,父親應該接受這樣的事實:孩子的興趣和我們的興趣完全是兩回事,兩者之間完全是獨立的。即使孩子的興趣顯得簡單、幼稚,我們也不能因此而無視它的存在。成人需要做的是,主動積極地接受孩子的興趣,尊重孩子自己的興趣,而不是把我們的興趣強加在孩子身上,並積極地創造一定的條件和空間,鼓勵孩子發展自己的興趣。實際上,尊重孩子的興趣就是讓孩子擁有快樂,就是我們給孩子的最好禮物。發展孩子的興趣就是給孩子提供了成長的沃土。

興趣是在較大的生活背景下對其中某些事物的偏好和主動關注。趣味是吸引孩子關注的最佳方式,而快樂是維持孩子興趣的穩定劑。抓住這兩個環節,就掌握了培養孩子興趣的金鑰匙。不要讓孩子在許多種興趣之間穿梭,那樣會使孩子應接不暇,疲於應付。不要指望孩子的興趣會在一夜之間就奇跡般地開花,也別認為“狂轟濫炸”有利於培養孩子的興趣,相反,那將破壞孩子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