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十二歲後,安安就會在丁晴失戀之後叛逆,有幾次是花光自己的零用錢,一次是去打耳洞,還有一次是去紋身……每一次最後受害的是她自己,沒有零用錢,她都早餐都沒得吃,紋身最慘,差一點記過。學校找老媽過去,老媽竟然還說是她推薦的,當時老師的表情真的詫異到極點。上了大學之後,她學會了離家出走,第一次走到火車站,看到一去不回頭的車子,哭了一場,鬱悶地回家了;第二次,剛走到街口,看到有人差點出車禍,她就乖乖地回家了,第三次……算了,總之都是失敗收場。但是這一次絕對不一樣,她真的很生氣,如果老媽沒有收拾好屋子,她絕對不回去。
時間一點點過去,她在超市蔬菜區轉了好多圈。魚好新鮮,老媽最喜歡吃魚了;豬肉也不錯,還在降價;生菜好久沒吃了,她想買……她眼巴巴地看著,懷裏的手機忽然響了。
“女兒呀,我餓了。”
手機那頭有氣無力的聲音聽著讓她心疼,她馬上乖巧地說:“再等一下子,我買好菜馬上就回來。”
她說著,很快掛上了手機,把選好的菜放進籃子裏。臉上的笑僵了一下,她好像現在正在離家出走,為什麼要乖乖地回去煮飯。她嘟起嘴,無奈地歎著氣,還是不要無畏地掙紮了,她已經二十二歲,早就過了叛逆的年紀,認命吧,她要被老媽壓迫一輩子了。既然她失戀了,就買瓶酒吧,家裏很多東西也要重新買,她的零用錢就要花在家用上了。苦著臉,在超市裏轉了一圈,下一次,她要看緊她一點,不能讓老媽亂交男朋友,如果她失戀,她的提前搬出去跟同學借住,才不要每次都幫她收拾爛攤子。如果她戀愛就好了,她也能有理由耍賴。
離開超市裏,她的皮夾已經空空如也,打的是不可能了,讓老媽來接更沒有可能,她隻能苦命地拎著幾袋東西辛苦地往回走。
“好命苦,早知道就不走那麼遠,早知道要這麼回去,還不是留在家裏搞衛生,可是真不甘心,天還沒有黑就回去了。”她嘟著嘴,還是沒有消氣。
迎麵走來一家三口,一對中年夫婦拉著女兒的手幸福地笑著從她麵前走過。她眼眶一紅,轉頭盯著他們的背影。老媽是酒吧的調酒師,每天工作到很晚,晚上根本沒有時間陪她,雙休日又不喜歡出門,就算是暑假學校組織的親子遊也都是她一個人參加。因為她的出生,老媽跟家人沒有再聯絡過,她曾經遠遠地見過外婆一眼,外婆介紹過一個男人給老媽,可是老媽沒要。隱約的,安安知道是為了她。至於老媽眾多的男朋友,沒有一個人留在她的記憶裏,他們總是來了又走,小的時候,他們看到她時會很驚訝,長大了,他們看到她時還是會驚訝,驚訝中還有一些別的。也許父親這個詞天生與她無緣,但是她的媽媽,真的是世上最好的媽媽,雖然給她惹了一大堆麻煩,她還是世上最好的媽媽。安安揚起嘴角,燦爛地笑著,哪怕沒有戀愛,這樣一直跟媽媽住在一起,一定也會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