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農業保險的概念(1 / 3)

農業是人類勞動的產物,同時也是自然再生產和經濟再生產密切結合的產物。農業生產包括植物生產和動物生產兩大基本部分。無論農業生產技術發展到何種程度,農業生產都離不開地理環境這個大自然的基礎,動植物的生存受生物學規律的支配。生物的生活規律無不同自然環境有著密切的聯係,而組成自然環境的各要素在空間上的地域性差異和在時間上的季節性、周期性變化的特點,必然要反映在農業生產的各個方麵,使其也具有地域性、季節性和周期性。同時,農業生產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也要受到社會經濟條件的製約。

農業是人類與自然界進行物質交換的基礎性產業,自然界的非常規性的變化和運動,構成了農業發展的自然風險。同時當市場經濟作用於農業時,市場經濟固有的風險也必然加注於農業,構成了農業發展的經濟風險。

由於農業生產具有自然再生產和經濟再生產相交織的特征,導致農業生產的風險種類多、範圍廣、程度深,一次自然災害就可能造成生產投資全部損失,而且自然災害還有可能周期性發生,單靠個人的力量無法避免或消除,必須引入專業化、社會化的農業風險保障機製。農業保險正是一項重要的農業風險製度,合理開辦各種農業保險業務,對農業災害進行必要的預防和控製,盡最大可能避免和減少各種災害對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的影響,有著非常深遠的意義。

一、農業保險的科學表述

農業保險在我國幾經起伏,經曆了幾十年的發展曆程,但是對於我國的廣大民眾而言,農業保險仍然是一個相對陌生的概念。有人認為農業保險就是保險標的為農作物的保險,因此與一般的商業保險沒有太大的區別;也有人認為由於農業的高風險性,農業保險在現實中難以實施。因此認識農業保險,首先要厘清農業保險的含義。

(一)農業保險的政策屬性

1.從經濟學角度進行分析

農業保險屬於一種準公共物品。現代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消費品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私人物品(Private goods)和公共物品(Public goods)。私人物品的特征是它的私有性、排他性以及競爭性;公共物品的特征是其客觀存在的共有性,如國防、教育、環境保護等等。公共物品是市場機製賴以建立和運行的基礎。公共物品從廣義上又依據有無排他性而分為純公共物品(Pure public goods)和準公共物品(Quasi public goods)。無排他性的叫純公共物品,如國防、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有排他性的叫做準公共物品,如教育、郵政、醫療、研究等。

農業保險是一類比較獨特的商品,它具有社會效益高而自身經濟效益低的特點,因此具有明顯的公益性;但同時它又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即投保人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而且必須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費才能參加農業保險,所以它不完全是一類私人物品,也不完全是一類公共物品,可以將其劃到準公共物品的範疇中。從經濟學的理論上來說,市場機製隻有在全部商品都是私人物品的情況下才能真正起作用,所以,農業保險這樣的公共物品應當由政府介入並保證供應,在具體的實踐中應將農業保險的性質定位為政策性保險。

2.從農業保險的實踐角度來分析

從農業保險的實踐來看,農業保險的政策性主要來自於兩個方麵:

第一是農業保險的供給不足。導致農業保險供給不足的原因主要有農業保險的高風險性、農業保險的高成本以及農業保險的標的巨大所導致的高額賠付。首先,農業保險具有高風險的特性。農業保險的標的是具有生命的動植物,它們的生長、繁殖都離不開一定的外界環境條件,而且受這些外界環境條件的深刻影響和製約。在這些生物的生命周期中,受自然災害的多發性的影響,與其他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相比極易遭受自然災害的侵襲,這就決定了農業保險是一個高風險性質的行業。其次,農業保險成本很高。農業自然災害種類繁多,各種災害複雜多變。一種風險事故的發生往往會引起另一種或多種風險事故的發生,因此,造成的農業風險往往是多種風險事故的綜合結果,很難區分各種風險事故各自的損失後果。在這種情況下,災後損失的識別、衡量等過程操作起來極為困難,不僅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還要借助現代先進的科學技術,從而造成農業保險的經營管理費用遠遠高於其他產業的保險,農業保險的高成本也就不足為奇了。最後,農業保險標的風險大,必然導致高賠付。農業保險的一個風險單位(一次風險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範圍)往往涉及數縣甚至數省,特別是洪澇災害、幹旱災害、病蟲害等往往波及麵很廣。這樣的風險事故一旦發生則涉及千千萬萬個農戶、上億公頃的農田。一次流行性疫病往往影響麵很大,例如,2003年以來在亞洲大規模暴發的禽流感,導致受災的家禽不計其數。巨大的風險單位使得其在一縣一省甚至一個國家的空間內都難以有效分散,造成農業保險的高賠付也是必然的。私人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失敗的原因,就在於其高風險、高保額加之高成本導致保險人常常收不抵支。這使得保險人不願涉及農業保險。美、日等國政府開始介入農業保險時的方法,一是控製農業保險的成本,隻支持少數關係國計民生的農作物或牲畜的保險險種;二是政府承擔部分農業保險的成本。例如:給予農民以保費補貼,給保險人以費用補貼,以後再逐步發展到再保險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