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雖然並非衝鋒的利器,但幸而敵人卻是小學生,一匹疲驢,真上戰場是萬萬不行的,不過在嫩草地上飛跑,騎士坐在上麵暗嗚叱吒,卻還很能勝任愉快,雖然有些人見了,難免覺得滑稽。
十齡上下的孩子會造反,本來也難免覺得滑稽的。但我們中國是常出神童的地方,一歲能畫,兩歲能詩,七齡童做戲,十齡童從軍,十幾齡童做委員,原是常有的事實;連七八歲的女孩也會被淩辱,從別人看來,是等於“年方花信”的了。
況且“衝”的時候,倘使對麵是能夠有些抵抗的人,那就汽車會弄得不爽利,衝者也就不英雄,所以敵人總須選得嫩弱。流氓欺鄉下老,洋人打中國人,教育廳長衝小學生,都是善於克敵的豪傑。
“身當其衝”,先前好像不過一句空話,現在卻應驗了,這應驗不但在成人,而且到了小孩子。“嬰兒殺戮”算是一種罪惡,已經是過去的事,將乳兒拋上空中去,接以槍尖,不過看作一種玩把戲的日子,恐怕也就不遠了罷。
十月十七日。
答“兼示”
前幾天寫了一篇《撲空》之後,對於什麼“《莊子》與《文選》”之類,本也不想再說了。第二天看見了《自由談》上的施蟄存先生《致黎烈文先生書》,也是“兼示”我的,就再來說幾句。因為施先生駁複我的三項,我覺得都不中肯——(一)施先生說,既然“有些新青年可以有舊思想,有些舊形式也可以藏新內容”,則像他似的“遺少之群中的一肢一節”的舊思想也可以存而不論,而且寫《莊子》那樣的古文也不妨了。自然,倘要這樣寫,也可以說“不妨”的,宇宙決不會因此破滅。但我總以為現在的青年,大可以不必舍白話不寫,卻另去熟讀了《莊子》,學了它那樣的文法來寫文章。至於存而不論,那固然也可以,然而論及又有何妨呢?施先生對於青年之文法拙直,字彙少,和我的《感舊》,不是就不肯“存而不論”麼?
(二)施先生以為“以詞取士”,和勸青年看《莊子》與《文選》有“強迫”與“貢獻”之分,我的比例並不對。但我不知道施先生做國文教員的時候,對於學生的作文,是否以富有《莊子》文法與《文選》字彙者為佳文,轉為編輯之後,也以這樣的作品為上選?假使如此,則倘作“考官”,我看是要以《莊子》與《文選》取士的。
(三)施先生又舉魯迅的話,說他曾經說過:一,“少看中國書,其結果不過不能作文而已。”可見是承認了要能作文,該多看中國書;二,“……我以為倘要弄舊的呢,倒不如姑且靠著張之洞的《書目答問》去摸門徑去。”就知道沒有反對青年讀古書過。這是施先生忽略了時候和環境。他說一條的那幾句的時候,正是許多人大叫要作白話文,也非讀古書不可之際,所以那幾句是針對他們而發的,猶言即使恰如他們所說,也不過不能作文,而去讀古書,卻比不能作文之害還大。至於二,則明明指定著研究舊文學的青年,和施先生的主張,涉及一般的大異。倘要弄中國上古文學史,我們不是還得看《易經》與《書經》麼?
其實,施先生說當他填寫那書目的時候,並不如我所推測那樣的嚴肅,我看這話倒是真實的。我們試想一想,假如真有這樣的一個青年後學,奉命惟謹,下過一番苦功之後,用了《莊子》的文法,《文選》的語彙,來寫發揮《論語》《孟子》和《顏氏家訓》的道德的文章,“這豈不是太滑稽嗎”?
然而我的那篇《懷舊》是嚴肅的。我並非為要“多獲群眾”,也不是因為恨施先生沒有推薦《華蓋集》正續編及《偽自由書》;更不是別有“動機”,例如因為做學生時少得了分數,或投稿時被沒收了稿子,現在就借此來報私怨。
十月二十一日。
打聽印象
五四運動以後,好像中國人就發生了一種新脾氣,是:倘有外國的名人或闊人新到,就喜歡打聽他對於中國的印象。羅素到中國講學,急進的青年們開會歡宴,打聽印象。羅素道:“你們待我這麼好,就是要說壞話,也不好說了。”急進的青年憤憤然,以為他滑頭。
蕭伯納周遊過中國,上海的記者群集訪問,又打聽印象。蕭道:“我有什麼意見,與你們都不相幹。假如我是個武人,殺死個十萬條人命,你們才會尊重我的意見。”革命家和非革命家都憤憤然,以為他刻薄。
這回是瑞典的卡爾親王到上海了,記者先生也發表了他的印象:“……足跡所經,均蒙當地官民殷勤招待,感激之餘,異常愉快。今次遊覽觀感所得,對於貴國政府及國民,有極度良好之印象,而永遠不能磨滅者也。”這最穩妥,我想,是不至於招出什麼是非來的。
其實是,羅蕭兩位,也還不算滑頭和刻薄的,假如有這麼一個外國人,遇見有人問他印象時,他先反問道:“你先生對於自己中國的印象怎麼樣?”那可真是一篇難以下筆的文章。
我們是生長在中國的,倘有所感,自然不能算“印象”;但意見也好;而意見又怎麼說呢?說我們像渾水裏的魚,活得胡裏胡塗,莫名其妙罷,不像意見。說中國好得很罷,恐怕也難。這就是愛國者所悲痛的所謂“失掉了國民的自信”,然而實在也好像失掉了,向各人打聽印象,就恰如求簽問卜,自己心裏先自狐疑著了的緣故。
我們裏麵,發表意見的固然也有的,但常見的是無拳無勇,未曾“殺死十萬條人命”,倒是自稱“小百姓”的人,所以那意見也無人“尊重”,也就是和大家“不相幹”。至於有位有勢的大人物,則在野時候,也許是很急進的罷,但現在呢,一聲不響,中國“待我這麼好,就是要說壞話,也不好說了”。看當時歡宴羅素,而憤憤於他那答話的由新潮社而發跡的諸公的現在,實在令人覺得羅素並非滑頭,倒是一個先知的諷刺家,將十年後的心思豫先說去了。
這是我的印象,也算一篇擬答案,是從外國人的嘴上抄來的。
九月二十日。
登龍術拾遺
章克標先生做過一部《文壇登龍術》,因為是預約的,而自己總是悠悠忽忽,竟失去了拜誦的幸運,隻在《論語》上見過廣告,解題和後記。但是,這真不知是那裏來的“煙士披裏純”,解題的開頭第一段,就有了絕妙的名文—— “登龍是可以當作乘龍解的,於是登龍術便成了乘龍的技術,那是和騎馬駕車相類似的東西了。但平常乘龍就是女婿的意思,文壇似非女性,也不致於會要招女婿,那麼這樣解釋似乎也有引起別人誤會的危險。……”
確實,查看廣告上的目錄,並沒有“做女婿”這一門,然而這卻不能不說是“智者千慮”的一失,似乎該有一點增補才好,因為文壇雖然“不致於會要招女婿”,但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
術曰:要登文壇,須闊太太,遺產必需,官司莫怕。窮小子想爬上文壇去,有時雖然會僥幸,終究是很費力氣的;做些隨筆或茶話之類,或者也能夠撈幾文錢,但究竟隨人俯仰。最好是有富嶽家,有闊太太,用賠嫁錢,作文學資本,笑罵隨他笑罵,惡作我自印之。“作品”一出,頭銜自來,贅婿雖能被婦家所輕,但一登文壇,即聲價十倍,太太也就高興,不至於自打麻將,連眼梢也一動不動了,這就是“交相為用”。但其為文人也,又必須是唯美派,試看王爾德遺照,盤花鈕扣,鑲牙手杖,何等漂亮,人見猶憐,而況令閫。可惜他的太太不行,以至濫交頑童,窮死異國,假如有錢,何至於此。所以倘欲登龍,也要乘龍,“書中自有黃金屋”,早成古話,現在是“金中自有文學家”當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