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川的母親說:“過去小川也是這樣想的,但自從知道你們欺騙了他後,他就改主意了。小川是有做得不妥的地方,但我們出錢給靜苑治病,還可以在經濟上給予一些補償,也算做到仁至義盡了。”
傅母猛地站起來,說:“你們這是想甩包袱啊。我女兒本來好好的,如果不是你們家高川嚇唬她,她怎麼會得病?這個責任應該由你們來承擔。”高母說:“我們可以給你們1萬元補償,但婚是絕對不能結了。再說,靜苑得病也不能全怪小川,因為她有家族精神病史。”傅母說:“雖然有家庭精神病史,但並不能說明靜苑就一定會犯病啊,根源在高川,不是他故意嚇唬靜苑,她也不會成為這個樣子。”
兩家人越說越衝動,最後吵了起來。情急之下,傅母將高川父親最喜歡的一個瓷瓶扔在地上摔碎了。高母生氣地對傅母說:“你休想賴上我們家。現在,我們請你馬上搬出去。”
傅母渾身哆嗦著,顫抖著說:“好啊,你們做事也太絕了。我含辛茹苦地把女兒拉扯大,供她讀完大學,本指望著她將來給我養老呢。可是,現在一個好端端的人卻變成了廢人,自己將來的生活都沒有了著落。你們替我們娘倆想過嗎?今後我們的生活該怎麼辦?你們太沒有良心了。”
高母說:“你不能隻考慮你們自己,也該考慮考慮我們吧?什麼也不用說了,請你離開我們家。”傅母說:“你們欺人太甚,我不會罷休的,我要去法院告你們。”高母說:“隨便吧。”
兩家鬧僵了,傅母在高家是住不下去了。她收拾了自己的東西,到一家便宜的旅館住了下來。想起高家對自己和女兒的態度,傅母就氣不打一處來,她決定要討個說法。於是,她找到一家律師事務所,向律師谘詢,如果自己要打官司的話,是否能打贏。
律師告訴她,象這種情況,是不能強迫高川必須和傅靜苑結婚的,但可以要求他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給予傅靜苑一定的經濟賠償和精神賠償。在律師的幫助下,傅母向法院提交了訴訟,要求高川賠償經濟和精神損失1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傅靜苑有家族精神病史,但高川的行為是造成她精神失常的直接誘因,使得她的健康受到了損害,應該承擔她的醫療費、今後相關的費用及精神賠償,故判決高川除已付的醫藥費外,賠償傅靜苑5萬元人民幣。
目前,傅母拿著高川賠償的5萬元,帶著女兒無奈地回到了杭州。(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