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徐誌摩:古典理想的現代重構(1 / 3)

在康橋的柔波裏,我甘願做一條水草!

——徐誌摩:《再別康橋》

中國現代新詩批評的權威人士朱自清曾認為:“現代中國詩人須首推徐誌摩和郭沫若。”但是,對於這位“首推”的詩人,我們卻一度爭議不休,莫衷一是。特別是,在徐誌摩那似乎是駁雜的“思想庫”中,究竟什麼樣的追求占據著最根本性的地位,究竟是怎樣的因素構成了“徐誌摩詩學”的獨特性,是民主個人主義,還是英國式的小布爾喬亞精神,或者是所謂“單純的信仰”,是“愛,自由,美”?顯然,這些不同的認識都揭示出了徐誌摩思想藝術追求的若幹重要內涵;但遺憾之處也存在,我們還沒有找到既有統攝性又更具有徐誌摩個人特質的思想元素,我們還沒有細致地說明,作為一種普遍性的文化思潮或思想趨向,徐誌摩所具有的民主個人主義、小布爾喬亞意趣與“愛,自由,美”又有些什麼個體意義。

我認為,在徐誌摩所有的思想藝術追求當中,最值得我們深究的是他與自然的關係,是他對自然的親近與投入,對自然的接受和體驗。大自然的單純、和諧深深地內化成了詩人精神世界的一部分,內在地決定著徐誌摩詩歌創作的藝術選擇;也是在與大自然的親和當中,徐誌摩自覺不自覺地實現了與中國傳統詩歌文化精神的默契,從而把現實與曆史、個人詩興與文化傳統融合在了一起,完成了中國古典詩學理想的現代重構;無論是與自然的親和還是與傳統的默契,在徐誌摩那裏都顯出一種渾然天成、圓潤無隙的景象。在竭力以反叛傳統、創立自身品格的中國現代新詩史上,如此愜意的精神契合,如此精巧的文化重構還是第一次出現。

1.自然之子

大自然參與了徐誌摩的人生。童年時代他就“愛在天穹野地自由自在的玩耍,愛在燦爛天光裏望著雲癡癡地生出一個又一個的幻想”。登高望遠,幻想“滿天飛”,這一童年的願望流轉在詩人一生的追求當中。徐誌摩是這樣久久地如癡如醉地徜徉在大自然的懷袍裏,康橋“草深入遠”、“一流冷澗”的景致讓他著迷,翡冷翠澄藍的天空、溫馴的微風讓他充滿了遐想,印度的深秋讓他感到春意融融,他的足跡與神跡融進了天目山、西子湖、北戴河等名山大川。他喜歡把課堂搬到綠樹成蔭、鳥語花香的大自然,他遐想著唐代的“月色”、“陽光”、“啼猿”、“濤響”(《留別日本》),他一再呼籲人們“回向自然的單純”,“回到自然的胎宮裏去重新吸收一番滋養”。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徐誌摩人生道路上的幾個危機時刻,都是大自然撫平了他心靈的創傷。康河的柔波洗滌了林徽因婉拒所帶來的惆悵,翡冷翠的幽靜化解了陸小曼痛苦不堪的遠影,順乎邏輯,大自然也成了引發徐誌摩感興的最主要的場所,據我對《徐誌摩詩全編》(浙江文藝出版社)的粗略統計,直接以自然風物為題材的詩作接近一半,其他的抒情達誌之作也經常與大自然中的事物聯係在一起。

在這樣的意義上,我把單純、天真、隨和的徐誌摩稱之為“自然之子”。這樣的稱謂便於我們更深入地理解詩人的人生、藝術追求,便於我們更清晰地把徐誌摩與20年代的其他中國詩人區別開來。

不錯,幾乎所有的中國現代詩人都有過與自然相親近的經曆。例如,徐誌摩之前的郭沫若就是一位流連山水之人,對自然的感興也占了《女神》一多半的篇幅。徐誌摩的新月派同仁聞一多認為藝術是“摹仿那些天然的美術品”,“世界本是一間天然的美術館”。但是,比較來看,還是以徐誌摩的這種情感最渾然天成,在中國現代詩人當中也圓熟得最早。從郭沫若的人生曆程來看,他對社會本身的興趣絕不亞於他對自然的依戀,他一生的起伏曲折都與他社會意識的變遷緊密相連。徐誌摩與郭沫若在性格上都活潑好動,但一旦進入到社會領域,徐誌摩就顯然要遲鈍、笨拙得多。郭沫若的活潑好動貫穿了一切領域,他對社會性事務的熱心甚至更引人注目,連《女神》中對自然的感興也滲透了他所理解的社會改造思想。如果說徐誌摩是“自然之子”,那麼郭沫若則更像是一位“社會之子”。聞一多在讚賞自然之美的同時也不無矛盾地認為:“自然界當然不是絕對沒有美的。自然界裏麵也可以發現出美來,不過那是偶然的事。”“選擇是創造藝術底程序中最緊要的一層手續,自然的不都是美的。”與這樣有意識的選擇相聯係的是聞一多執著的文化意識。與徐誌摩無所顧忌地依戀自然不同,也與郭沫若濃厚的社會熱情不同,聞一多更傾向於在文化的層麵上來思考世界、探索人生。聞一多一開始就把自己自覺地放在中西兩大文化比較、衝突的位置上,他的懷舊、思鄉,他的現代格律詩的實驗,他的古籍研究,都從屬於弘揚民族文化這一信念。於是,自然風物本身也烙上了鮮明的文化印跡,他眼中的“孤雁”其實並不是大自然的飛禽,而是東方文明之子的象征:“淡山明水的畫屏”抹上了一些“壓不平的古愁”。徐誌摩則忘情地投入到大自然的“淡山明水”之中,他常常忘卻了身外的社會,也無意感受種種文化的衝突與重壓,他在學生時代就不是那麼的勤奮刻苦,“對學問並沒有真熱心”,對林林總總的文化籍典也沒有聞一多那樣的興趣;聞一多朝思暮想的“故鄉”是中國文化聖地,徐誌摩念念不忘的“故鄉”是風光旖旎的康橋;聞一多是天生的“文化之子”,而徐誌摩則是天生的“自然之子”。

2.自然之魂

對自然的親近、歸依是徐誌摩思想與藝術追求的基礎,他的其他精神趨向如民主個人主義、英國式的小布爾喬亞思想以及“單純的信仰”、“愛,自由,美”等等都在這一基礎上統一了起來。

徐誌摩宣稱:“我是一個不可教訓的個人主義者”,他的的確確是站在民主個人主義的立場上來理解人,理解人的個性、自我、情感、人格的尊嚴乃至社會革命。但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徐誌摩所一再詠歎的個性、自我、情感、人格都絕不帶有任何的極端主義傾向,倒是常常與和諧相聯係,又與“現代文明”的狂放恣肆相對立,這就不是真正的西方意義的民主個人主義了,與五四時代郭沫若天狗式的個性奔突也判然有別。這樣的和諧顯然就來自大自然的啟示。例如他在《泰戈爾來華》一文中說:“我們所以加倍歡迎的泰戈爾來華,因為他那高超和諧的人格”,“可以開發我們原來淤塞的心靈泉源”,“可以糾正現代狂放恣縱的反常行為”。這樣高超的和諧更多地出現在自然環境當中,“隻許你,體魄與性靈,與自然同在一個脈搏裏跳動,同在一個音波裏起伏,同在一個神奇的宇宙裏自得”。徐誌摩強調在大自然的懷抱裏應當“獨處”,或許這就是他的“個人主義”的真實內涵吧:並非是現實生命與眾不同的獨立,而是在無幹擾的條件下以個人的感官去細細品味自然那和諧的韻致,“隻有你單身奔赴大自然的懷抱時,像一個裸體的小孩撲入他母親的懷抱時,你才知道靈魂的愉快是怎樣的,單是活著的快樂是怎樣的,單就呼吸單就走道單就張眼看聳耳聽的幸福是怎樣的”。

徐誌摩所追求的“美”也不是生命搏擊下的燦爛輝煌,不是力量的美,雄健的美,悲劇的美。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徐誌摩是很難如郭沫若那樣“立在地球邊上放號”,也不可能從聞一多的“死水”裏開墾出美來,他所謂的美應當是渾融圓潤、和諧寧靜的自然之美:“對岸草場上,不論早晚,永遠有十數匹黃牛與白馬,脛蹄沒在恣蔓的草叢中,從容的在咬嚼,星星的黃花在風中動蕩,應和著它們尾鬃的掃拂。”他還用同樣的美學標準去欣賞人,在英國女作家曼殊斐兒麵前,他感到:“仿佛你對著自然界的傑作,不論是秋月洗淨的湖山,霞彩紛披的夕照,南洋裏瑩澈的星空……你隻覺得他們整體的美,純粹的美,完全的美,不能分析的美,可感不可說的美。”

徐誌摩為之奮鬥的自由有過多重含義,“生活的自由”、“靈魂的自由”、“思想的自由”等等,他還為捍衛自己的自由而大談其政治理想,大作其思想批判的文章,不過,僅就他的人生實踐尤其是藝術實踐來看,自由並不是向世界挑戰,通常還是徜徉山水,自得其樂,不受他人幹擾的一種“逍遙”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