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的定義文化一詞在歐洲幾種語言中經曆了比較複雜的曆史演變,它在幾個不同學科中都作為重要的概念來使用;因而西方有學者認為Culture是英語中最複雜的兩三個詞之一。古今國內外學者從不同角度和側麵給出了文化的不同定義。A.Kroeber和Clyde Kluckhohn在其1952年著書《文化概念與定義評述》中列舉了近三百個文化定義,對文化一詞的意義作了曆史性的回顧。《現代漢語詞典》對於“文化”是這樣解釋的:文化是人類社會在曆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特指精神財富,如文學、藝術、教育、科學等。奈達1964年在Language in Culture and Society一書中把文化分為:(1)生態文化;(2)語言文化;(3)宗教文化;(4)物質文化;(5)社會文化。人類學家Edward Tylor在1871年的《原始文化》一書中認為文化的定義是涵蓋麵最廣、最精確的定義之一。他著名的文化定義為:“所謂文化和文明乃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包括作為社會成員的個人而獲得的其他任何能力、習慣在內的一種綜合體。”胡文仲先生在《跨文化交際學概論》一書中把文化的特性歸納為:(1)文化是人類所獨有的,是社會遺產,而不是生理的遺傳;(2)文化不是先天所有,而是通過後天習得的;(3)文化的大部分是不自覺的;(4)文化是人們行動的指南;(5)文化是動態的,文化的形態與一定的曆史時期相聯係。
(二)文化、語言與翻譯春秋齊國人晏嬰曾說:“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葉徒相似,其實味不同,所以然何?水土異也。”同一個東西在不同的地點其性質都可能發生變化。自然,同一個事物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文化中也會有不同的含義和名稱。這就涉及英漢兩種文化的差異對翻譯產生的影響和困難。我們說語言、文化和翻譯密不可分。語言是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是文化的載體和寫照。一些學者對文化、語言和翻譯三者關係作出了精辟的論述。奈達提出:“掌握兩種文化比掌握兩種語言更重要,因為語言隻有在文化中才能起作用。”王佐良在其《翻譯:思考與試筆》一書中強調:“譯者首先應該是一個文化人……當我們處理某個詞語時,麵對的卻是兩片文化。”蘇珊?巴斯奈特Susan Bassnett在Translation Studies一書中對其三者關係作出了精彩的比喻……No Language can exist unless it is steeped in the context of culture;and no culture can exist which does not have its center,the structure of natural language.Language,then,is the heart within the body of culture,and it is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two that results in the continuation of life-energy.In the same way that the surgeon,operating on the heart,cannot neglect the body that surrounds it,so the translator treats the text in isolation from the culture at his peril.譯文:語言隻有在文化中才能生存。同樣,如果文化缺少其中心――語言結構,文化也就不能存在下去。如果說文化是人的身體,那語言就如同其心髒,身體和心髒的相互協作才能使生命不息,充滿活力。就如同外科醫生在給心髒做手術時不可能不考慮心髒周圍其他器官的反應,譯者翻譯某一語言時不能冒險將翻譯的言語內容與和文化分開來處理。(筆者譯)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語言、文化與翻譯是相互依存的。對於翻譯初學者來說,翻譯時要關照其文化是最困難也是最重要的。
(三)英漢詞義,文化差異與翻譯胡文仲先生在《跨文化交際學概論》一書中指出:“就語言要素與文化的關係而言,語音與文化的關係是最不密切,語法次之,而關係最密切反映最直接的是詞彙。”而英漢詞義在文化內涵上的差異分為三種情況。
(1)英漢詞語字麵意義相同,內涵意義相同或基本相同。屬於這種情況的詞彙就英漢兩種語言來說數量並不多。例如:狐狸(fox)在英漢文化中均指同一動物,都有“狡猾”的文化內涵;豬(pig)在英漢兩種文化中都有“肮髒、自私,愚蠢”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