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個大奶球嘞!這是個什麼地方?新大陸?哥倫布?
宇哲又很費力地下去,蹦到地麵上後,他朝著山脈的方向走去,如果總是暴露在叢林裏,遲早要被大型野獸發現。於是他計劃著先到山脈找到一個洞穴,有了安身之所後,心裏就不會總是無依無靠了。
越往東走,原先肥沃的濕土地雨林變成了幹燥的大草原。草原上有成群的斑馬和大象,還有許多體型較小的哺乳動物和昆蟲。這裏沒有人類的痕跡,一切都顯得順其自然。
宇哲繼續向前走去,跨過了草原,就來到了山腳下,他比劃了一下,這些山脈並不是太高,能說明這個地方的確是一個海洋中的島嶼。
越往上走,溫度就越低,山風一吹,略覺寒冷。不過要找到洞穴可不是那麼容易的,宇哲費了很大的勁兒才找到一個位於半山腰的濕噠噠的小洞穴。
他蹲在洞口,用幹燥的草束作引火材料,將草束放到石頭上,同時用另一塊石頭猛烈敲擊,整個山脈處都震蕩著砰砰的聲響。
工夫不負有心人,草束在猛烈的火星下冒起了一縷輕煙,宇哲又呼呼地吹著。草束漸漸燃燒起來。滿頭大汗的宇哲拿起之前自製好的火把,將火引到火把上。他感覺自己就像一個驕傲的山頂洞人,高舉火把,智鬥野獸。
一走進黑乎乎的洞穴,光亮瞬間充滿整個山洞,洞穴不大,但足夠宇哲在東西內走動和睡覺了。為了不像書上說的突然從洞穴內竄出來個不知名的野獸,把人嚇個半死,宇哲仔細地搜查每一個角落,除趕走了幾家子昆蟲家族外,並沒有什麼野獸出沒。
宇哲安心了,但是濕漉漉的洞穴讓他感到很不舒服,他抱進去大捆的幹草堆,堆在洞穴中央,一把火燒起來,熊熊大火烤著濕漉漉的岩壁,這方法也是他遵照書上的做法。
宇哲找到一塊很鋒利的石頭片,用它削尖了一支木棍,做成木叉。哈!這就是原始武器了。他扛著“武器”,走下山去。這裏的植被還是比較豐富的,從北部海麵吹來的溫暖空氣夾帶著水汽,滋潤著夾縫平原,同時存活力極強的熱帶植物群也蔓延到山脈的山腰上。
宇哲一路走下去,都快臨近中午了,植物葉片上還殘存著晶瑩剔透的露珠,他走在濃密的灌木叢中,露水打濕了褲腿。
在山腳處,他發現了一個在灌木叢中隱密的小洞穴,宇哲將草叢撥開,好奇地巡視著。這是誰的巢穴?簡單用手掌比劃了一下洞穴的寬度,宇哲猜測這可能是小型哺乳動物的洞穴。
在宇哲思考之餘,突然從洞內竄出一個白影,從宇哲的胯下逃跑,嚇了他一跳。他回過頭一看,那是一隻四十多厘米長的兔子,肉扭扭的身體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撞向前方的大石頭,宇哲納悶兒了,這兔子可真是瘋狂。
原來,在宇哲撥拉洞口的草叢時,洞內的兔子就察覺到了危險,它一動不動地等待危險過去,可是宇哲似乎對這個小洞穴充滿了極大的興致,待著就是不走,還弄出各種的聲響,兔子的意誌已接近崩潰。
終於,它不顧一切地竄出洞穴,沒命地逃跑,留下身後正納悶兒的宇哲。
咚——
玩命逃跑的兔子撞上了大石頭,鮮血染紅了白色的岩石,宇哲走了過去,拎起血淋林的兔子耳朵。直到現在,他還處在一種朦朧的狀態,而這個不顧一切逃亡的兔子撞死的結果,讓宇哲哭笑不得。
這什麼情況,守株待兔麼?
一場現實版的守株待兔上演完畢後,宇哲跑到溪水邊,將兔子皮和內髒扔掉,隻留下一副完整的兔排。
宇哲還是第一次涮洗兔子,手法和工序都不太成熟。溪水上漂浮著血腥的氣味,為了不把食肉動物招來,他簡單洗洗涮涮後就匆忙回到洞穴。
洞穴內的火小了許多,宇哲將兔排扔到火堆裏,大火遇上了兔排上的脂肪,開始發出劈劈啪啪的響聲。不一會兒,烤肉的香味從洞穴竄出來,勾起了宇哲的味蕾,他用木棍叉起烤熟的兔排,狼吞虎咽起來。
旁邊就是一顆漿果樹,宇哲又摘了幾顆漿果當做配菜。原來在愛心站,十天半個月也見不到一點兒葷腥。現在好了,吃著香噴噴的烤兔排,配上甜美的漿果,站在山腰處,吹著清爽的山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