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夫大致可分兩種:一種是買車自己拉,但這是基本沒有的,一個無以為生的流浪貧民,哪裏能拿出錢來買車?另一種便是到“虎妞”家的車行裏去租車來拉,租車雖被車行老板剝層皮,每天大約要交40到50個銅元(8角到1元)的租金,但不需要自己掏腰包買車,隻出力氣就行了,所以在車夫大軍裏這樣的人占絕大多數,被稱為“拉散座”的,過一天算一天。
“拉散座”的車夫每天要去車廠子租車,車廠子天津很多,大的有一二百輛車,小的也有一二十輛車。所謂“車廠子”,就是專門向拉車的提供“洋車”的租車行。車分黑白兩班出租。早晨出車,晚上六點收車。晚班車是夜裏十二點收車。拉車的交車時,要交車份兒。租車的必須有鋪保或人保,車夫還得交上20元到30元的保證金,如果有損壞車輛或拖欠車份兒的情況發生,都由保人負責理賠。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天津有人力車經營場、鋪228處,從業人員1446人;人力車工,2306戶、8802人;人力車6788輛。其中:營業用人力車6127輛、自用人力車611輛。到民國五年(1916年),人力車已發展到4.7萬餘輛,車工6萬餘人。
相對“散座”的,給人拉“包月”的更舒服一點。他們隻拉固定的主兒,不再兜攬別的顧客。這種包月車,有的由顧主購買,有的由拉車人自備。正由於這種包月車有固定的顧主,一般比在街上拉散車要少跑路、少費些力氣,收入也比較固定。
這輛車,不但車把、車身漆得鋥亮,連車上的鉚釘也是白銅的。車輪的瓦圈、輻條被擦得閃閃發光。在車廂兩側,一對車燈明亮耀眼,是用中國曆代沿用的白銅或黃銅來做,宮燈式樣,點著桐油、菜籽油、棉籽油或蠟燭。乘車人的腳下,是一個荸薺扁式的銅鈴。穿過鬧市,乘車人便踩響銅鈴,讓行人讓路。有的時候,男主人還能踩出有節奏感的花點兒來,毫不掩飾地炫耀著自己的身份與闊氣。包月車的車棚子根據季節隨時變換,夏天是薄布棚子;冬天就是藍棉布納花藍棚子將車身整個圍上,左右和前方留下兩個小窗戶。車內還備有車毯,主人一上車,車夫便殷勤地將車毯圍在主人腿上,擋住風寒。
除此之外,包月車還要求車夫漂亮、幹淨、精神,大都青石布紮腿的褲子,上穿漂白的對襟小褂,腳蹬千層底的布鞋,雪白的汗巾別在腰間,那叫一個幹淨、利落、精神。
本世紀20年代可以說是人力車的“黃金”時代;30年代,當自行車慢慢多了起來,當官的也開始有了汽車,坐人力車的人便不像20年代那樣多,也不像過去那樣時髦了。到了40年代,兩個輪子的人力車漸漸被三個輪子的人力車代替,有的人還在三輪車上添加了馬達,變成名不副實的人力車了。到了這時,拉兩個輪子的人力車的人已是年老體衰而又無力改裝車子的人了,他們隻能靠拉貨維持生計,很少有人坐他們的破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