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外忽傳收薊北,初聞涕淚滿衣裳。卻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詩書喜欲狂。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這首《聞官軍收河南河北》,寫出了詩人忽聞平叛捷報時的欣喜若狂和興致勃發,一向被人稱作杜甫“生平第一快詩”。該詩意境風馳電掣,結構行雲流水,既是愛國詩人喜極而泣的真情湧動,也是對唐代宗力挽狂瀾的由衷讚頌。叛亂平息了,愁悶多年的杜甫可以輕鬆地和妻子放歌縱酒;而唐代宗卻因戰亂期間兩次“棄妻”,陷入了難以自拔的苦楚之中。
在曆史上,唐代宗李豫不僅是安史之亂的終結者,同時也是一位鮮有的癡情皇帝。李豫(726-779),原名李俶,唐肅宗李亨長子,唐朝第九任皇帝。李豫十五歲時,封廣平王。開元二十九年(741),唐玄宗做主把秘書監沈易直之女沈氏賜給李豫做侍女。沈氏的母親是李豫的乳母,沈氏與李豫從小一起長大,情投意合。由於出身微賤,李豫無法將沈氏立為王妃。成為李豫女人的次年,沈氏生下長子李適(即唐德宗)。沈氏雖非嫡妻,但李豫對她卻寵愛有加,二人相濡以沫十五載,感情甚篤。然而,安史之亂卻把他們拆散開來。
至德元年(756)六月,安祿山叛軍攻占潼關,長安告危,唐玄宗倉皇西逃時,李亨、李豫父子隨行,“諸王妃、主從幸不及者,多陷於賊,後(按:沈氏)被拘於東都掖庭”。至德二年(757)九月,唐軍先後收複長安和洛陽。在洛陽,李豫找到了失散了一年零三個月的沈氏。當時,李豫“方經略北征,未暇迎歸長安”,仍將沈氏安置在洛陽。乾元二年(759),叛將史思明再次攻占洛陽,沈氏又陷賊手。聞此噩耗,李豫悲痛萬分。寶應元年(762)冬,也就是“官軍收河南河北”後,洛陽收複,叛軍潰敗,李豫再次跑進洛陽尋找沈氏,但“失後(按:沈氏)所在,莫測存亡”。(《舊唐書後妃傳》)
沈氏兩次被棄,一次身陷囹圄,一次飄渺無蹤。李豫不是薄情漢,兩次被迫“棄妻”,均是由特定的曆史背景所決定的。筆者翻閱大量史籍,結合當時的情況分析認為,李豫第一次“棄妻”,是出於無奈;第二次“棄妻”,則另有苦衷。唐玄宗決定幸蜀時,事發倉促,時間緊迫,不可能顧及到一個“良家子”出身的孫媳婦;再者,李豫當時隻是一個皇孫,身輕言微,也沒辦法決定誰去誰留。等到李豫再次見到沈氏時,雖成為皇太子,但張皇後卻一心要除掉李豫,好讓自己的兒子取而代之;李豫身處險惡,也決不敢把沈氏送到長安這個政治漩渦。史籍中的“從幸不及”和“未暇迎歸長安”,顯然是史官的春秋筆法。
天涯兩茫茫,不見歸路,一片癡心向誰訴?沈氏的失蹤,讓李豫愁悶一生,苦楚一生。沒有心上人與他溫馨相擁相伴,沒有心上人跟他分享成功喜悅,李豫即使登上了帝位,站在了世界的頂端,也未免終日唉聲歎氣,寂寥纏身。沈氏雖然無覓處,但李豫對她的思念卻沒有停歇。安史之亂平定後,李豫多方“遣使求訪”沈氏的下落,但杳無音訊。當時,李豫已經有好幾個兒子,而他卻把德才並不十分出眾的李適立為接班人,這不能不說是出於對沈氏的思念,不能不說是愛屋及烏。思念是個怪東西,總讓人一生揪心。時間越長,他對沈氏的思念就越深。沈氏一天找不到,李豫的身心就一天找不到棲息的港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