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是覺得秘密是要分成不同等級的,有些雖然被叫作秘密,卻是隻要問就能回答的,有些是隻有同知己好友才能分享的,而有些是我準備讓它們爛在肚子裏一輩子誰都不會去說的。
這個守夜的晚上,我同高昂坐在病房外,說起了我同父親之間的那些我曾經以為永遠都沒有可能向誰訴說的往事,故事裏的男人正在一牆之隔的病房裏,而我在外麵任往事一點一點地覆蓋住自己。
“……”
“和我媽離婚的第二年,父親就再婚了,他接我去他家的時候叮囑我,見了人要喊阿姨。其實,阿姨對我不壞,見了麵都是客客氣氣的,反正也不在一起過日子,誰也沒必要擺給誰臉色看,隻是,那之後,我總是找各種借口不去父親家。常常是父親來我家的樓下,站在馬路上,給我每個月的生活費,兩個人潦草地說上兩句話,然後各自回家,隻有那些節假日,不去都說不過去了,我才會去他那兒吃一頓飯。”
“小的時候我曾猜想過,是不是因為阿姨,父親才同我媽離的婚,大一些懂得那些事情以後,又覺得很無稽,他們兩個人是真的對彼此沒有感情,再一起過下去隻有痛苦而已。別說我從沒見過父親晚回家,就算真是因為外遇,誰又能說些什麼呢,那不過是或早或晚的事情而已。”
“我大學畢業二十三歲那年進了律師事務所,律所裏起步都很清苦,自己找案子,自己做,別人能給的不過是精神上的一些支持罷了。那種不掙錢盡花家裏錢的日子,我過了兩年,最後,因為我媽得了慢性病需要一直到醫院看病吃藥,我也就實在沒臉再加重我爸的負擔,就從律所出來了,找到了現在的這份工作,那個時候,我拿到律師執照剛剛半年。”
“大一需要一直打工的時候,拿到執照半年不得不放棄法律而找個有穩定收入的工作的時候,像這樣覺得很艱難的時候,我就會忍不住想起我父親,我會想,如果他們不分開,我是不是就能理所應當地享受一個女兒可以被允許的嬌縱和自私,隻要堅持過自己想過的日子就好了,可是,每次這樣想過之後,我又會覺得瞧不起自己。”
“我想我真的是很冷酷的一個人,所以,才可以將近十年都不去見他,也不去想他,好像就沒有存在過一樣。有的時候,我會想,遺忘、忽視也許是比放開、拋棄更殘酷的報複,因為後者或許還會帶些感情色彩,而前兩種是連想要憤怒也找不到理由的。”
“其實,我一直都沒有想明白過,為什麼父親當年連假裝要我都不願意,他明明知道我媽是怎樣都不會放棄我的,還是說,他知道爭也是沒用的,所以就幹脆做個順水人情算了?”
“那些為數不多知道我家事情的人,大多都以為我是父母離婚以後改了媽媽的姓的,其實不是,我從小就是跟我媽姓的,隻是,我一直都不知道為什麼父親連這個竟也不計較。”
“好奇怪,十歲時候的事情過了這麼多年竟然還能清楚地記得當時的場麵,我真的已經很久都沒提起過這件事情了,還以為自己早就不記得了呢!看來,人真是很記仇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