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法家思想與中國化企業文化管理(1 / 2)

法家以主張“以法治國”而聞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法家思想是企業管理從基礎到發展、從做強做大到做久的根本保障。本章通過對法家管理思想的法、勢、術三方麵係統的分析,全麵闡述了現代企業管理的立法、處勢及用術。再好的企業製度,若沒有領導者的領導藝術,也不能很好地貫徹執行;而良好的領導藝術沒有完善的製度,也隻是海市蜃樓。因此隻有將法家管理思想中的法、勢、術有機的結合並運用到現代企業管理中去,才能更好的經營企業,才能將企業文化實質性地落地。

企業文化的建設工作是一個係統的完整的工程。企業文化的建設不是簡單的口號、標語,而是將企業的管理哲學、價值觀植入人心,這離不開企業製度的建設,而價值觀正是製度背後的精神支撐,是企業建立製度的依據。法家管理以“法”即管理製度為核心,注重“法”、“勢”、“術”,即管理製度、管理權威與管理技巧的相互結合。我們將法家思想的精華與企業文化建設尤其是製度建設與管理相結合,使得企業文化建設能夠有效落地,並最終實現中國化企業文化管理。

法家思想之源——中人之治與趨利避害

法家思想就是要通過法、勢、術的運用,而達到法家的理想——中人之治。所謂中人之治,就是中等智力的人也能很好地治理國家,使國家政治清明、國富兵強。法家為何要追求中人之治?因為法家認為,智、愚、賢、不肖者在人群中都是少數,大部分人都是資質中等、品格中等的“中人”,在統治者之中常見的也是中智之人。從法家追求中人之治來看,法家所追求的其實是天下的長治久安,法家的尚法、任勢、用術都是為了實現此目的。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法家治國方法的根據是法家的人性觀。法家認為,人性是趨利避害的。有些人認為法家的人性觀主張性惡論,這是對法家人性觀的誤解,趨利避害的人性觀是一種中性的人性觀,其本身並不一定為善或為惡。法家之所以認為人性是趨利避害的,是出於經驗。正是出於經驗,這種人性觀在社會層麵上特別是非血親的陌生人之間,具有普遍性。社會層麵人性的普遍性,並不會否認人性的個別性和特別性,也不否認人在家庭層麵所普遍表現出的性善,隻是指出大多數人在社會層麵中所表現出的共性是趨利避害的。法家正是通過對這種人性的把握,從而展開自己的治國理論。法家的治術必須通過二柄——“賞”與“罰”來實施,所根據的正是這種人性觀。

在當今的企業之中,智、愚、賢、不肖者在人群中確屬少數,大部分員工都是資質中等、品格中等之人,所以“中人之治”仍有非常重要的借鑒價值。

法家思想的“法”、“勢”、“術”與企業文化落地

法家思想的中心是尚“法”。以法治國,就是要建立一個客觀的、可用“賞、罰”的結構麵來治理國家。韓非子有雲:“書約而弟子辯,法省而民萌訟。是以聖人之書必著論,明主之法必詳事。盡思慮,揣得失,智者之所難也。無思無慮,挈前言而責後功,愚者之所易也。明主操愚者之所易,不責智者之所難,故智慮不用而國治也。”意為表達一切以法為標準,不必依賴個人的智能和知識來逐一判斷,則中智之人也可以操作,不必像儒家那樣待賢而治。法家主張“法不阿貴”,不論貴賤,一切以法為標準,也不必有任何爭論。由於人性的趨利避害,用賞、罰來操作就有其效果的必然性。法家之所以追求法治,擯棄人治,是因為這種結構的簡易性和必然性。因此,尚法以治國,則國富兵強就會成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