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一章(1 / 2)

“近日來可讀過什麼文章?”說話者長衫持一扇,紅唇秀齒白麵,外人若瞧,定猜是狀元,要麼榜眼,再要麼進士,再要麼秀才,那怕以上他都不是,那也絕對是書生。

此人,張蘋。

“不讀書啦早不讀書啦,師哥,多年不見怎麼變文縐縐的,青杏酸牙生梨澀口,你可別和我談聖賢書,相聚不易,咱就是吃酒,吃菜,吃肉,讓眼睛吃吃街上的曼妙女子。”口出穢語者讓別人打量的話都無需猜,絕對是長相還行的,狗賴。

此人,鍾宇。

兩人相遇在聊安城醉仙樓二樓,彼時彼刻張蘋的錢袋莫名其妙離了身,而錢袋不是孫悟空變的也不可能自己叫輛馬車去花街喝花酒,所以不是丟了,就是被人拿走了。

錢袋是拴在腰上的,綁了總共有七個扣,一扣環一扣,扣扣緊扣扣,這要是能丟了那得是連著腰帶一起丟,而腰帶也拴的瓷實,且這裏是醉仙樓不是怡紅院,腰帶自然也不會鬆。如此,錢袋要是能丟,那張三的爸爸是隔壁老王也不是什麼值得吃驚之事。

這要還不是被偷,那就沒別的說法了。

可是七個扣啊!七個呀!七個葫蘆娃能鎮蛇妖七劍下天山能震朝野七個小矮人能照顧白雪公主七個扣得難死不少賊呀!

可鍾宇覺得,還可以,也就剪個指甲蓋。

鍾宇一手用三指,速度如同蜻蜓點水老鷹抓兔羽毛扔進烈火二十歲男女的見即鍾情,反手藏於掌,張蘋丟錢之時剛跟小二點完菜,花雕牛肉青菜米飯,全然不知。

按流程來,菜吃的有葷有素,付賬時臉上就會有青有腫,可賊現在卻是和倒黴蛋談天,錢袋被掖進張蘋的包裹裏,這又何故?

因為錢袋上有字,繡著張蘋名字,是很好的女紅手藝,不會因男子臉紅的姑娘,是做不出來的。

鍾宇八年前還不是賊人,還隻是一個很有可能成為賊人的孩童,那時湊堆占街打架最凶的便是這錢袋之主張蘋兄。

想起往事,一如就在昨天。

故而醉仙樓二樓,本是該飆血的場景,卻變成詩句所寫之情: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張兄,雖說這世間的花也換了八茬,可你怎麼變成這模樣,咬文嚼字柔柔弱弱,嗨,我是真看不慣。”鍾宇道。

“所言差矣,所言差矣,幼時頑皮是天性,識些字明白些事理,這世間便看起來更通透些,浪漫些,酒,也不隻是為了喝醉解癮,活著,也不隻是為了活著。”張蘋說。

“那張兄以後打算幹什麼?”

“考取功名,官至一品。”

“哎呦,”鍾宇手指叩兩下桌子,“講這麼多不還是俗不可耐。”

“你想錯了,功名一事本身說不上俗與不俗,而是做官之後,該幹什麼,該做什麼,你一想起官想到什麼?”

“大房子大元寶書畫瓷瓶軟床榻,榻上一位萬種風情。”

“你看,你如此想,他自然是俗的,為何為官一任不能心係百姓兩袖清風?”

“哦?”鍾宇擺正臉色,“張兄是有大抱負的人哪,兩字,佩服!”

“不敢不敢,隻是這樣想罷了。”

話到此處,酒菜端上,兩人憶昔談今,開心不已,一刻鍾的功夫,酒壺空,又續一壺。

“張兄,南方離這可遠的出奇,你怎麼到這聊安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