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俊慌了,第一個念頭就是也請個律師,一定要保住房子,可是他連吃飯的錢都沒有,找所謂的朋友借錢,都說沒錢,然後亂給他出主意,將他越帶越偏,在法庭上他除了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他的再舉不出任何有利證據,而東方曉婉這邊人證物證俱全,東方曉婉最後憤怒地亮出錄音,引起噓聲一片,東方曉婉還向法官訴說敖小玉懷著他的孩子死於非命,方俊卻在敖小玉死的當天拿走家裏所有銀行卡、現金要離開敖小玉去新房子住,而且從敖小玉死到下葬,方俊沒出現過一次,電話也沒有,身後事都是她一個人在處理。立刻引起群憤,罵聲一片,方俊連忙辯解說不是不想去,而是覺得沒臉去敖小玉墓前,但沒人聽得進去,罵他沒種!罵他找借口!法官當即做出將房子還給東方曉婉的判定
方俊交出房子鑰匙,慶幸東方曉婉能通過法律拿回房子拿不回車子,他打算趕緊將車賣了錢,即解決目前的生計也不讓東方曉婉惦記著。結果走出法院大門的時候看到他的車子起了火,而且火勢迅猛,這可是方俊最後的希望,他急忙跑上前差點被燒著,忙又連退幾步,眼睜睜地看著大火吞噬著他的車子……消防隊來了,火撲滅了,車子燒得隻剩焦黑爛糊的框架,保險員趕來,方俊上前索要保險賠償金,保險員聽消防員說火災起因是車子前窗下放的打火機爆炸,加上天熱幹燥使得火勢猛烈。保險員立刻遺憾地告訴方俊不屬於理賠範圍,然後拍拍屁股走人。方俊扯著消防員說他沒有放打火機在車上,肯定是有人故意放的火,讓消防員一定要查個清楚。
消防員推開方俊,說自己隻負責滅火和查明失火原因,他現在已經完成任務了,打火機是誰放的不歸他管。
方俊傻了眼,看著消防員收拾東西上車駛離……什麼都沒有了……方俊哆嗦著掏出手機想聯係朋友,好歹蹭幾天以度過眼前危機,胳膊被人狠狠撞了一下,手機掉地散了架,而撞他的那個人如劉翔附身,瞬間跑個沒影,方俊癱倒在地,又回到認識敖小玉之前的那種窮困潦倒的日子,沒錢沒本事沒收入,沒吃沒喝連住的地都沒有,當年他也是這般窘迫,無意間走到敖小玉的麵包店前,是敖小玉看他可憐給他麵包吃,收留他在店裏打工掙得溫飽,和敖小玉好上後,過得那叫一個暢快。若沒有洛洛,他會和敖小玉過下去。方俊突然站了起來:對,他還有洛洛,洛洛那麼喜歡他,不會丟下他不管的,肯定是和敖小玉一樣出了什麼意外。
方俊跑到警察局尋求幫助,跟蹤著的楊老師看著方俊走進警察局,很神奇地看向東方曉婉:“我說你怎麼不把錄音交給警察,原來是要讓方俊自己撞進去。”
東方曉婉說:“這樣才痛快!”
楊老師說:“確實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