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戒
——陳四益
唐武宗下詔,戒官僚飲宴,縣官非假日,不得宴賓客、恣遊宴。縣令皆口頌之而心惡之。乃聚而謀。
一縣令曰:“今上朝朝寒食,大臣夜夜元宵,我等幺麽小吏,辛勞王事,不得喘息,盡我等所籌。自今不再催科,彼等可再能‘元宵’‘寒食’!”又一令曰:“不催稅賦,豈不自斷生計?吾意可聯名上表,奏明聖上,遊宴之事於百姓為奢侈,於官府為公務,不宜禁。”又一令曰:“百姓商賈尚能恣意飯宴,我等縣令,反不及販夫走卒耶?”
群情憤激,然久思無良策,惟當陽令微哂不言。眾曰:“汝甘心於詔令之戒耶?”當陽令曰:“爾等但知其一,不知其二。禁自禁,遊自遊,飲自飲,禁令於我何有哉!”
眾問其道,對曰:“今天子左擁翠袖,右攬蠻腰,恣情酒色,三月不朝,是知雖有詔戒,必不力行,此其一也;今禁縣令遊宴,不禁刺史。我等飲宴,邀得刺史,即不違禁。既可結刺史之歡心,又可避詔令之明戒,此其二也;今上言易而行難。今日一詔,明日一旨,隻申禁戒,不事督察。違禁者易地為官,不謫反升,守戒者並無褒獎,枉受辛勞。是知諸般禁戒,盡是官樣文章,此其三也。有此三者,尚複何懼?”
言畢,適有客自都下來,言有禦史奏“諸縣遊宴如故”。上有厭色,曰:“吾已有詔矣。”置不問。於是眾皆歎服當陽令,去愁顏,會賓客,開飲宴,恣遊樂,無複顧忌矣。
公款在訴說
——楊慶春
敝姓公,孫中山先生倡導的“天下為公”的公,共產黨員是人民公仆的公,公而忘私、大公無私、大道公行、克己奉公中所說的那個公:鄙名款,小名錢,雅號孔方兄,還有人說是人人喜愛而又裝作鄙視繼而嗤之以鼻的“貨”。
我這姓名俗氣且又盡人皆知,《辭海》裏不願收留,就像《××名人辭典》對真正的名人一概不錄,而記錄在案的是盡是無人知曉但隻曉錢鍾書是優秀的東方之子而他有意無意讓中央電視台無奈拒當“東方之子”一樣,我就是世人皆知的“東方之物”,也拒絕《辭海》收錄。我是一個在90年代漸漸紅火起來的角兒,猶如一顆埋沒在地底下幾十年終於被人挖出來的夜明珠,勝過賈平凹精心刻畫的那塊任人糟蹋而終於被人看重的《醜石》。白天或黑夜,大街或小巷,人們都在沒大沒小地呼喚我:啊!公款——
辦公事,出公差,分公房,公事公辦,正大公平,必須我出麵。愛公物,積公德,講公理,公道正派,憂國奉公,何須我出麵?我不願出麵,而無奈出麵,被迫出麵,強行出麵,我就隻有悲哀,我就隻能氣憤,我就隻好訴說。
我正悲哀。有許多以“公”打頭的事,如公開館、辦公司,搞公演,都在玩弄我,忘了我姓公,不顧我姓公,而引誘我一五一十排著隊去中飽私囊,以公害公,仿佛賊喊捉賊。
我在氣憤。有許多事是由我的敵人——私錢去辦的,譬如自家改善夥食,個人觀賞風景,洗個熱水澡或蒸汽浴洋名曰桑拿浴什麼的,也在捉尋我,非要我出馬,拿我開涮,用我大吃大喝,出國觀光,觀看外國女郎脫衣表演。甚至有些公家人還用我去交換他老婆需要的“舒而樂”、“潔爾陰”,光明正大一目了然地把我列在那報銷的發票上,你說不氣憤嗎?氣不打一處來,最使我氣憤的是,我的大哥“公仆”兄,不顧我的高貴和尊嚴,讓我去和娼妓做買賣,一手交錢(在前),一手交“貨”(在後),不是先欺我,後才踐踏弱女子嗎?娼妓醒悟後才知哭泣,有人同情;我是被淩辱前就知反抗,有誰同情我,不是我姓公的錯!
我要訴說!精神不茁壯的國民,病死多少必以為不幸;一心隻為己的“公仆”,槍斃多少不必以為不好。其實,我的行為應該是至高無上的,也可是至高無上的!隻有人民利益高於一切,要我出麵,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縱使粉身碎骨,甚至花費殆盡,我也無上光榮。隻是,現在還有很多公家人以我的名義,為自己紅光滿麵,大腹便便,屋宇豪華,存款添位,兒子享福,親信沾光……進行一切肮髒的勾當而沒有受到非難和懲罰。因此,逐漸造成了假借我名義的人比忠誠我名義的人多,粗暴糟踏我的人比精打細算我的人多,強迫我。做“仆人”的墊腳石的人比分配我為“主人”的鋪路石的人多。
有句至理名言:自己營壘的破壞和殺戮,比來自於敵人的明槍陰狠毒辣得多,鬼鬼祟祟,偷偷摸摸,慌慌張張,邀我穿上禮服去跟他們跳貼麵舞的人,都是公家人,跟我同姓公,共一個戰壕,而損我最厲害的人正是我長兄,公家人的頭,大姓小名“公仆”。因我與那掏糞揀棉花的手,割麥掰玉米的手,黃土高原黑土地上那結滿厚繭的手無緣,因我與那清洗機床的能工巧手,焊接生命與科學的巧匠之手,描紅畫綠澆花灌葉之手無緣,因我與那普通老百姓,有權支配我使用我占有我的主人翁無緣。
一個人既能做他不應該做的事,也就能掩飾他該做而未做的事情。一個縣長既能“爬在地上”啃一個大款(他竟跟我同名,肯定沾了我不少光)扔過來的價值十萬元的“骨頭”,也就能口口聲聲說他是為全縣人民早日實現小康,而不惜犧牲用我去換那塊“骨頭”。一種利益既能使人許下諾言,則更大的利益就能使人違反諾言,一個縣長初在全縣×級幹部大會上發誓今年一定改變落後麵貌向上交利稅××萬元。有人說話了,倘若突破百萬你就可去某廳當廳長,於是縣長不顧全縣人民的歎息、哀怨和怒罵而在年終改寫我出賣我硬把我湊齊十萬元。這一回我這“東方之物”可明白了廳長比縣長大,我比權力小。這一回也就讓人相信下麵這個傳說不是人們編造的。
一個作家與他當副縣長的同學兼好友深夜談心,作家笑問副縣長:若是有三樣不可兼得的東西任你挑一樣,譬如金錢、美女、縣長,你打算選擇誰?“傻冒,還要挑嗎,當然是縣長嘍。”然後是理由一二三……嗚呼,在權力麵前,我和美女輪番飄落風塵,能有“更大的利益”可圖的是縣長的位置。我不再訴說,隻剩一點正告:請那位即將走馬上任縣崗位的副縣長,把那理由一二三想透,尤其是第一條,因為我公款是不好惹的,因為黨和人民正加緊打擊像你那樣賣弄我、玩弄我、捉弄我的人,因為任何一個挪用、霸占、侵吞我的人都被叫做腐敗者而永遠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
亂花公款的人,悠著點。
某鼠的申訴狀
——牧惠
偶讀《新民晚報》轉載的《今晚報·被老鼠“逼死”的女人》一文,心頭戚戚。轉而去讀柏楊雜文,倦極,伏案假寐。忽見一自稱“無名鼠輩”者遞給我一份稿子曰:閣下乃引進《醜陋》的罪魁禍首之一,想必臭味相投。請將拙稿薦至報刊,以正視聽。語畢,露出鼠形,爬上我的腳背。嚇得我大叫一聲,無處可撲,頓時醒來,桌上儼然一稿在焉。讀之覺得滿紙鼠理,可供一哂,特抄錄於下。
我就是那隻被你們報紙上指責為逼死一位服務係統女勞模陳靜柔的老鼠。一看見報紙的標題《被老鼠“逼死”的女人》,我的肺都氣炸了。
我們老鼠確有不少讓人類討厭的毛病乃至禍害:在維護溫飽權的時候,有些事情做得過分了些,以至於造成了毀壞莊稼、啃爛衣物手稿之類擴大化的損失;但是,這同樣也是難免的。由於我們的衛生醫療條件差,往往發生鼠疫,給人類帶來比戰爭還要嚴重的傷害。你們曾有詩人寫過《鼠死行》說:“東死鼠,西死鼠,人見死鼠如見虎,鼠死不幾日,人死如圻堵。”最後詩人也死於鼠疫。為此,我深表遺憾;但是,首先我們也不想死!
我要聲明的是,你們常常故意誇大我們的罪過,減輕自己的過失,還從中撈到好處。你們古時那些管糧倉的官員所報的“鼠耗”,請他們捫心自問,到底有幾成是我們老鼠吃的?有幾成是他們偷偷賣掉的?我敢說,九成以上是管倉庫的官和他們的上司撈走了。都記在我們賬上,合理嗎?我們那裏前兩年發生過一件事:某棉紡廠搞滅鼠運動,恨不得把我們鼠族斬盡殺絕。我們當然也不會輕易就範,乖乖送死。後來,縣防疫站到廠裏檢查驗收,又抓到我們八隻同類,於是以滅鼠不力罪判該廠罰款八萬元。一隻老鼠一萬元,我們也沒料到竟有那麼高的自我價值。請你們講一句公道話,到底是我們禍害大還是防疫站可怕?我堅信,以滅鼠為招牌的防疫站實際上倒是希望我們多子多孫!
再說陳靜柔的死。那天我在賓館房間裏散步,陳靜柔正在很不情願地接待那位總想寫出一篇生動的勞模事跡的記者采訪。她不想出名,怕出名,她懂得人怕出名豬怕壯的道理。記者問一句,她吞吞吐吐答一句,真讓我替她著急。我想增加點熱鬧氣氛,悄悄爬到她的鞋上,開開玩笑。誰知此人膽小過鼠,大叫一聲,跌倒在記者懷裏。就那麼巧,這時又正好有人來叫陳靜柔聽電話。不管陳靜柔怎麼解釋,她跳下黃河也難洗清,終於隻好投湖自殺。
寫文章的先生,你竟說是我把她逼死的,良心何在?!
首先,你們人類如果遵守那種進房間先敲門的規矩,陳靜柔在記者懷裏場景就不會被第三者看見。
你們人類如果不是那麼多嘴多舌,尊重隱私權,又怎麼會不到半天全賓館都傳開了“特大新聞”?
你們如果不是總是從壞處想人,又怎麼會把這件事聯想到男女私情上頭去,甚至無影無蹤地渲染成兩人做愛被當場捉住?
你們如果不是患有紅眼病,看見別人當勞模就來氣,勞模“陳靜柔該丟多人”,怎麼會想得出給記者老婆打電話,讓她大鬧賓館,故意出陳靜柔的醜這種惡毒主意來?
還有那位陳靜柔的丈夫……
唉,算了,盡管你們當中也有不止一人寫過文章說進別人房間要先敲門,要尊重隱私權,但馬上被反駁說此乃資產階級洋人的臭規矩,又說紅眼病不是中國才有因此不值得大驚小怪故意醜化中國人等等。現在怎樣?在整個事件中,竟沒有一個人出來打抱不平而是全心全意地投入“窩裏鬥”。老實說,在我們鼠類中可不會發生這類醜事。老鼠是講究互助的。我們鼠類有一種“老鼠王”:整窩老鼠的尾巴從小就纏粘在一起,長大後互相牽扯,動彈不得。他們始終沒餓死,因為有別的老鼠弄些食物來救助這些難友。而你們人類呢?在這種情況下,別說救濟,還可能把對方吃掉:你們人類吃人肉是史書上也記錄有的!
這是不是醜陋:說“醜陋”是誣蔑?
愛鼠協會萬歲!
有不為齋解
——林語堂
我恍惚已覺得,也許我一生所做過許多的事,須求上帝寬容,倒是所未做的事,反是我的美德。茲將所想到,拉雜記下如左。
我極惡戶外運動及不文雅的姿勢,不曾騎牆,也不會翻筋鬥,不論身體上,魂靈上,或政治上。我連觀察風勢都不會。
我不曾寫過一篇當局嘉獎的文章,或是選過一句士大夫看得起的名句,也不曾起草一張首末得體同事認為滿意的宣言。
也不曾發,也不曾想發八麵玲瓏的談話。
我有好的記憶力,所以不曾今天說月亮是圓的,過一星期說月亮是方的。
我不曾發誓抵抗到底背城借一的通電,也不曾代愛國之心不敢後人的宣言。也不曾驅車至大學作勸他人淬勵奮勉作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訓辭。
我不曾誘奸幼女,所以不曾視女學生為“危險品”,也不曾跟張宗昌維持風化,禁止女子遊公園。
我不曾捐一分錢幫助航空救國,也不曾出一銅子交賑災委員賑災,雖然也常掏出幾毛錢給須發頒白的老難民或是美麗可愛的小女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