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積極悔過和贖罪:無論什麼事都不可虧欠人(1 / 1)

敢於正視現實是有膽量的表現。

《聖經》上說:“既然我們不能避免犯罪,就要積極地悔過和贖罪。”這句話對我們的生活很有啟示作用:不管我們是在言語上得罪了人,或是在行動上得罪了人,都要誠誠實實地向人賠罪,無論什麼事都不能虧欠他人。

認罪和賠罪都該有嚴肅的態度。在賠罪這件事上,我們心裏常有一個難處,好像覺得太難為情。

有一個弟兄說:“我寧願向上帝認罪10次,也不願向人賠罪一次。”真的,我們都覺得向上帝認罪好做,也容易做到,向人賠罪就難做,不容易做到。這是我們的天性在作怪,因為我們愛麵子。麵對麵地向人說:“我得罪了你,請饒恕我。”多難為情啊!但是誰叫你得罪人呢,當別人被你得罪時,人家心裏所受的傷又何曾好過呢!不賠罪,真正受損害的還是自己,心靈的束縛最令人難過。

要賠罪就得正正式式地賠罪,不要拖泥帶水地賠罪,有些人賠罪,與其說是賠罪,倒不如說他們是繞一個彎子去責備人。他們是這樣向人賠罪的:“我在某件事上得罪你,請你饒恕我。不過,若不是你先做了那件事激惱了我,我是不會得罪你的。”這哪裏是賠罪呢?或者說:“若不是我受了某人的氣,無處發泄,正好碰到你,我就不會在言語上頂撞你了,請你原諒。”這是推卸責任,不能說是賠罪。賠罪的人是要看見自己得罪了人的事,而不是看見自己得罪人的理由,不然的話,10次賠罪也不能解掉心靈的綁縛。

一位弟兄向另一位弟兄賠罪,過了不久,為了那件事,又向那弟兄賠罪,那弟兄說:“我已經饒恕了你,我也把那件事忘掉了。”但是那向人賠罪的弟兄說:“我向你賠了罪,回去以後,我覺得我不是賠罪,是在為自己辯護,心裏不安,所以再向你賠罪,請求你饒恕。”

賠罪就是實實在在地向人清理自己的虧欠。

人無完人,沒有人不犯錯誤,有時甚至還一錯再錯,既然錯誤是不可避免的,那可怕的就不是錯誤本身,而是知錯而不肯改,錯了也不悔過。其實,如果人們能坦誠麵對自己的弱點和錯誤,再拿出足夠的勇氣去承認它、麵對它,不僅能彌補錯誤帶來的不良後果,在今後的工作中更加主動,而且能加深領導和同事對你的印象,從而很痛快地原諒你犯的錯誤。這不但不是“失”,反是最大的“得”。

喜歡聽讚美是每個人的天性。忠言逆耳,當有人尤其是和自己平起平坐的同事對著自己狠狠數落一番時,不管那些批評如何正確,大多數人都會感到不舒服,有些人更會拂袖而去,連表麵的禮貌也不會講,常常令提意見的人尷尬萬分。下一次就算你犯更大的錯誤,相信也沒有人願意勸告你了,其實這是人們做人的一大損失。

聖經箴言

經驗豐富的人所提出的警告,對願意領受的人來說,比金耳環和純金製成的飾物更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