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傳統文化發展到秦代,發生了重大的帶有裏程碑式的變化。秦王朝對待傳統文化的態度,一方麵是全麵的繼承,一方麵是在繼承中進行了新的整合。這種整合過程,在物質文化、科學技術、政治製度、文化思想及學術發展各方麵,都產生了極大的影響。由於整合過程中的不足和偏頗,雖然在物質文化、科學技術上有了新的發展,但也造成了人文精神的重大失落,形成了專製製度的加強和學術發展的迂回。這些狀況對中國兩千年來的政治製度、文化思想和學術的發展都有重要的影響,也給我們在重建人文精神方麵提供了重要的啟示。這個論題涉及的麵比較大,所以在這裏隻能以論綱的形式概要地作些論述。
(一)秦前的傳統文化
文化的概念,在當今的國內外文化問題研究的論壇上,眾說紛紜,據有關學者統計關於文化的定義概念即達160餘種。相當多的學者在論述中大體采用了英國傑出的人類學家泰勒(Tylor)的說法:即:
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意義來說,乃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任何人作為一名社會成員而獲得的能力和習慣在內的複雜整體。
泰勒的文化定義,似乎更強調精神文化。物質文化雖不是文化本身,而是文化行為的產物,也是文化尤其是古代文化的載體,所以,要把物質性要素從文化範圍內排除出去是不可能的。因此,現在的定論認為文化包含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秦俑秦文化叢書》總編委員會讓我為該叢書寫的《總序》中也認為:“我們還是選擇了關於文化史的研究,應該把人類創造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就都作為研究對象這樣的觀點”。
文化的發展是有繼承性的。這樣,前代的文化便被認為是傳統文化。後代人對前代文化既不能不接受,也樂於接受,並運用前代文化來創造更勝於前代文化的新文化。因此,傳統文化是有鮮明的曆史階段性的。籠統地稱傳統文化總會使人陷於茫然。秦王朝建國於公元前221年,距黃帝時代已經近3000年。黃帝是公認的中華民族始祖。清末國盟會於1908年祭黃陵的《祭黃帝陵文》的黃帝紀年,算出當時黃帝紀年4608年。如以此計年,則秦王朝距黃帝也有2476年了。秦所繼承的傳統文化,應該包括三個曆史階段的文化,即由黃帝到商的文化,商周文化及春秋戰國至秦的文化。這是一個連續的發展曆程。
黃帝時期的文化,從曆史文獻看,有《史記·五帝本紀》及其他文獻記載。黃帝之治是以德治為先的。《帝王世紀》曰:“神農氏衰,黃帝修德化民,諸侯歸之。”《鬻子》曰:黃帝“知神農之非而改其政。”《易》下《係》曰:“黃帝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河圖·挺佐輔》曰:“黃帝修德立義,天下大治。”黃帝時的發明創造《,淮南子》雲:“理陰陽之氣,節四時之度,正律曆之數,明上下,等貴賤。”《龍魚河圖》曰:“天遣玄女下授黃帝兵信神符”。《抱樸子》曰:黃帝“精推步則訪山稽力牧,講占候則詢風,著體診則受雷岐,審攻戰則納五音之策,窮神奸則記日澤之亂,相地理則書青鳥之說,救傷殘則綴金冶之術”。晉牽秀《黃帝頌》有黃帝“登方嶽封禪”。《莊子》說黃帝“行之以義禮,建之以太清”。《帝王世紀》記述曰:“使岐伯嚐味百草,典醫療疾,今經方本草之書鹹出焉。其史倉頡又取象鳥跡,始作文字。史官之作,蓋自此始。”《春秋內事》雲:“軒轅氏以土德王天下,始有堂室高棟,以避風雨”。這些記述包括了人的精神生活、物質生活、政治製度、軍事等各個方麵。從中國古人來說,是把黃帝作為創造華人的精神文化和物質文化的代表人物來看的。從中國近代考古學的發現來看,這些記述大體是不錯的。如古代城郭的修築,弓箭的發明,初期文字的雛形,新石器時代的圖畫及音樂方麵的陶塤等,均有發現。這方麵,研究石器時代文化的學者如蘇秉琦、石興邦等先生,均有論著,且有眾多的發掘簡報可資證明,此處不贅。這個時代,距黃帝的時代差近,可以說是黃帝時代的文化的集中反映。
商周以後,國家政權組織建立,政治製度之建立,科學技術之發展,農工業之發達,均有了文字記載,人們的思想意識更有明確的表達。商周時期人們的鬼神觀念已經十分明確,對自然的天,賦予了人格神的觀念,事之如上帝。這種觀念和語言表述在甲骨文、金文及存留的文獻《尚書》、《逸周書》等中比比皆是,對神的敬事演變到商周,已經成了對人的統治。統治者代“天”代“上帝”立言。甲骨文中有“乙巳卜,貞;王賓帝使,亡尤”,“己未卜,爭貞;我立帝”。金文中有“曰古文王,初戾於政,上帝降懿德大屏,匍有上下,迨受萬邦”《,詩經·大雅·文王》中有“文王在上,於昭於天”。統治天下的王,是天、上帝的代言人和執行人。同時他們也很畏懼天和上帝。《尚書·周書·召誥》雲:“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信神是治道之一,對民也講德治。而後代的儒家思想也源於周公之禮樂。文字發展得更加成熟,甲骨、金文是其代表。長篇的文字,在金文中比比皆是,見於文獻的則有《尚書》、《逸周書》、《詩經》、《周禮》等。在物質文化上,大規模的城市多有發現,青銅器、陶器、玉器、骨器、木器、漆器、紡織品都閃現著耀眼的熠熠光輝。商周被後代文人稱讚為一代風華,所謂言必稱三代,夏商周也。
東周以後,史分為春秋和戰國。這是一個輝煌的時期。雖然戰爭頻仍,但是思想活躍,形成中國古代文化史上一頁光輝奪目的篇章,也是中國學術史上最光輝燦爛的時期。百家爭鳴,各家都在探索著治國安邦之道,論述著社會倫理之學,以古論今,從今道古,花樣百出,議論風華,展現出學術自由的繁榮,至今使後代目不暇給。林立的學派,各家肆意地展現才華,暢言治國理民之道和對現實的體驗;儒道墨法兵農陰陽名家,風骨風采不凡,宣揚著對社會世俗的觀念。語言各有風格,著作汗牛充棟,充滿睿智與機敏。這是特定的社會背景下的產物,也是物質文化發展的映象,科學技術進步的反映。各派學說的特點不必具述,兩千年來的研究已使之成為常識。而此時的科技發展及物質文化也因考古的發掘而使人耳目一新。冶鐵技術的發展,使用鼓風機提高冶鐵技術,煉冶鑄鐵,較歐洲早了1900年。對鑄鐵的脫碳處理,逐步煉出了早期的鋼。文獻記載的是“宛矩,鐵鈸也”,即“大剛”,出土實物則有湖南長沙的鋼劍。公輸般發明的能飛的鵲,《考工記》關於銅錫合金的配製,天文學上的石申、甘德的《天文》、《天文星占》。其他如數學、醫學水利建設等的發達,都足以大書特書的。
春秋戰國時期,文化的發展,是繼承了商周的文化的結果。它在發展中對商周文化的優秀的部分加以引申,形成了當時文化發展的基本特點。在政治上是各國的變法,在思想理論上是百家爭鳴,在科學技術上進而從理論的方麵探索自然的道理,同時推廣實用技術。神學思想在這種形勢下倒是相對的淡薄了。連孔夫子都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祭神如神在”,“不語怪力亂神”。這是由於入世思想即麵對當時紛紜的社會問題急於給以解答而來不及去考慮遙遠的不切現實的不可捉摸的鬼神世界。這是當時思想家的現象。目光更注重於對當時社會責任感使他們展開了對社會治理的看法,是進行法治呢,仁治呢,還是無為而治?對社會倫理的道理規範如忠孝仁義禮智信誠等,論述得也更趨於完整和係統。他們的學說浸淫著濃厚的人文精神。正是如此,才使諸子的學說,尤其是儒、道、法的學說,在中國文化史上長期起著作用,影響始終,甚至像宗教一樣神聖,以致中國形成不了一神教。
從以上的簡要列舉中,我們可以看到,從黃帝到戰國這兩千多年的時空中,中國古代人們艱難而曲折地不斷向新的曆史時期跋涉前進。他們在與自然抗爭、求得生存的同時,改變著自己的生存環境,尋求生存自由,創造著物質文化;而且在創造中也考慮著如何組織自己生存群體,思考與實踐著群體生存的社會結構,以及社會倫理道德;豐富著群體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娛樂活動。這個曆史過程的初期,從考古學的角度看是石器時代,從曆史傳統的角度看是司馬遷在《史記》中所說的黃帝時期。這是“人類群體及形成群體的個人,依靠使用工具,遵循認識原則,忠於一種始於有目的,成於協同一致的規律,從而獲得較為全麵的遷移自由和適應環境自由、安全自由和成功自由”。這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初期,它首先在於滿足人類最基本的需要,是在自然界未給先民以裝備的各種環境條件下的生存自由。這個時期,公認的是黃帝開辟了中國文化的先河,無論是在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方麵都創造了人們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和初期的社會組織。商周時期,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奠基時期。中國傳統文化在繼承了黃帝時期的文化傳統基礎上,有了長足的發展。無論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都較黃帝時期具有裏程碑的變化。青銅器的成熟使用,反映在采礦、冶金的發達;農業、手工業的發展,建築技術的進步等,這些反映了物質文化的發展。完整的治民體係,文字的成熟與定型,德治禮儀的完善,一整套的社會倫理理論,多樣的社會生活,反映了精神文化的係統,所以,孔子念念不忘的是夢見周公,稱讚:“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他整理《詩》、《易》,作《春秋》,是在亂世中對商周文化的一次大整理,從而,重建周時的人文精神。春秋以後,禮崩樂壞,首先是政治上的“無道”,引起“庶人”多議。在物質生產繼續承傳著傳統方式發展的時候,在精神文化上產生了對傳統文化的新解釋。無論是儒墨道法兵農名家及陰陽家,他們立論的依據都是植根於傳統文化的。他們紛紜眾說,在當時及後來的中國文化史上都是有價值的。對其繼承和整合的時代,便是秦王朝。
(二)秦時的文化整合
秦是西方小國逐漸發展而強大起來的,先事殷而後事周。其文化(物質與精神)受周影響最大。秦穆公不以法處岐下盜馬的野人,反而給予酒食;不罪孟明視等三人將兵攻鄭兵敗之行,而自己檢討,“複三人官爵如故,愈益厚之”。更典型的是穆公與戎王使者由餘的對話:
(戎王)使由餘觀秦。秦穆公示以宮室、積聚。由餘曰:“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穆公怪之,問曰:“中國以詩書樂禮法度為政,然尚時亂,今戎夷無此,何以為治,不亦難乎?”由餘笑曰:“此乃中國所以亂也。夫自上聖黃帝作為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及其後世,日益驕淫,阻法度之威,以責督於下。下罷極則以仁義怨望於上。上下交爭怨,而相篡弑,至於滅宗,皆以此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