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論國防支出
君主的第一個職責,即保護社會免受其他獨立社會的暴行與侵略的職責,隻有憑借軍事力量才能完成。在平時準備、在戰時運用這種軍事力量,在不同的社會狀態下,在不同的改良時期中,是非常不同的。
在狩獵民族中,在社會處於極低的和極粗野的狀態下,像我們在北美土著部落中所看到的那樣,每一個人都是狩獵者和戰士。當他走上戰場時,或是去保衛他的社會,或是去對其他社會所犯的不公正行為進行報複,他用自己的勞動維持自己,就像他生活在自己家裏一樣。他的社會――因為在這種事物狀態下,既沒有正式的君主,也沒有正式的國家――不做出任何開支,去準備他走上戰場,或在戰場上維持他。
在遊牧民族――一種比較進步的社會狀態,像我們在韃靼人和阿拉伯人中見到的――每一個人同樣是一個戰士。這種民族通常沒有固定的住所,而是生活在帳篷中或是一種容易從一地移往另一地的有篷馬車上。整個部落或民族隨著一年的不同季節以及其他的偶然事故而改變自己的位置。當它的牛羊吃光了一個地區的牧草時,就移向另一個地區,從那裏又轉移到第三個地區。在幹燥季節,它下到河邊;在潮濕季節,它回到高地。當這種民族作戰時,戰士們不讓軟弱的老人、婦女和兒童去看管牛羊群;也不讓老人、婦女和兒童留在後麵沒有人捍衛、沒有生活資料供給。此外,整個民族在平時已經習慣於流浪的生活,在戰時也容易走上戰場。不論是作為一支軍隊前進,還是作為一群牧民移動,生活方式差不多是一樣的,盡管目的完全不同。所以,他們全部一道去作戰,每一個人盡其所能地工作。在韃靼人中,甚至婦女也常常以參加戰鬥著稱。如果他們得勝了,所有屬於敵對部落的東西就是勝利的報酬。但是,如果他們戰敗了,那就一切都喪失了,不僅他們的牛羊群,還有他們的婦女和兒童,都成為戰勝者的勝利品。即使是戰後還生存下來的人大部分也不得不向戰勝者屈服,以求得當前的生活資料。其餘的人被驅散到沙漠中。
韃靼人或阿拉伯人的普通生活和普通訓練,使他有作戰的充分準備。賽跑、摔跤、耍棒、投槍、拉弓等等,都是生活在野外的人的普遍消遣,這一切全是戰爭的體現。當一個韃靼人或阿拉伯人實際走上戰場時,他靠自己帶著的牛羊群維持,同平時完全一樣。他的酋長或君主――因為這些民族都有酋長或君主――無需花錢去準備他作戰,當他在作戰時,掠奪的機會就是他所期待或要求的惟一報酬。
一支狩獵人的隊伍很少超過二三百人。狩獵提供的不確定的生活資料很難讓更多的人長時期內留在一起。反之,一支遊牧人隊伍有時可達二三十萬人。隻要沒有什麼東西阻止他們前進,隻要他們能從一個牧草已經吃盡的地區走向一個牧草原樣未動的地區,對於能在一起前進的人數似乎沒有任何限製。一個狩獵民族對其鄰近的文明民族不是可怕的。一個遊牧民族則可能是可怕的。同北美洲的印第安人作戰是絲毫不值得重視的。反之,韃靼人在亞洲常有的入侵則是最為可怕的。修昔底德說,歐亞兩洲都不能抵禦聯合起來的西徐亞人,他的判斷已由一切時代的經驗所證實。西徐亞或韃靼地方的遼闊的和毫無防衛的平原常常在某個征服者部落或種族的酋長的統治下聯合起來,而亞洲的蹂躪和毀壞就是他們聯合的象征。阿拉伯荒涼沙漠的居民是另一個巨大的遊牧民族,除了一次之外他們從來沒有聯合過;這一次是在穆罕默德及其直接繼承者的統治下。他們的聯合是宗教熱情而不是征服的結果,其象征完全相同。假如美洲的狩獵民族也變成遊牧人的話,對於歐洲殖民地來說會比現在更加危險。
在一種更加進步的社會狀態下,在沒有對外貿易而隻有粗糙的家庭手工業(每一個家庭都製造一些東西供自己使用)的農業社會中,每一個人也都是戰士,或者容易變成戰士。靠農業為生的人一般整天都在野外,經曆著各個季節的一切嚴酷變化。他們的普通生活的艱苦,使他們能承受戰爭的疲勞,他們的必要的業務和某些戰爭行為極為相似。必要的挖掘溝渠的操作為他挖掘戰壕、構築軍營防事和戰地圍垣做好了準備。這種農民的日常消遣也和遊牧人一樣,同樣是戰爭的體現。但是由於農民的休閑時間比遊牧人少,所以他們不是那樣經常從事這種消遣。他們是士兵,然而是沒有完全掌握他們的操練的士兵。可是,盡管是這樣,他們卻不必由君主或國家花錢去準備他們作戰。
農業,即使在它的最原始最低級的狀態下,也要求有住所,有某種固定的居住地方,放棄它就會受到巨大損失。因此,當一個隻是農民的民族作戰時,不能全體人民一齊走上戰場。至少是,老人、婦女和兒童必須留在家內,去照顧住宅。可是,符合兵役年齡的男人可能都要走上戰場,這種小民族,事實上也常常如此。在每一個民族,符合兵役年齡的男人大約占全體人民的1/4或1/5。如果戰役在播種以後和收割以前進行,農民和他的主要雇工從農場離開是不會有太大損失的。他相信,在此期間要做的工作,可以完全由老人、婦女和兒童去完成。因此,他很願意在短時期內無償地從事兵役,君主或國家也不必花錢去在戰場上維持他,就像不必花錢去準備他作戰一樣。古希臘所有各國的公民,直到第二次波斯戰爭結束以前,似乎都是按這種方式服役的;伯羅奔尼撒人直到伯羅奔尼撒戰爭結束以前也是如此。修昔底德說,伯羅奔尼撒人一般在夏季離開戰場,回去收割莊稼。羅馬人民在他們的各代國王之下,在共和國的最初年代中,也是這樣服役的。直到圍攻維伊的時候,留在家裏的人才開始對維持走上戰場的人做出一些貢獻。在羅馬帝國的廢墟上建立的各個歐洲君主國中,在正式稱為的封建法製定以前及製定以後的一些時候,大領主和他們的所有直接依附者常常自己出錢去為國王服兵役。在戰場上,也像在家裏一樣,他們靠自己的收入維持,不是從齎國王那裏在這個具體場合得到的餉銀或費用維持。
在更為進步的社會狀態下,有兩個原因使得由走上戰場的人自己出錢來維持自己成為完全不可能的事。這兩個原因是:製造業的進步和戰爭技術的改進。
利用農民從事遠征,隻要是在播種以後開始和收割以前結束,他的業務的打斷並不總是會造成他的收入的重大減少。沒有他的勞動的幹預,大自然本身會完成留下來要做的大部分工作。但是一個技工,例如一個鐵匠、木匠或織工,一旦離開他的工場,他的惟一收入來源就完全斷絕了。大自然不為他工作,他自己必須做所有的工作。因此,當他為保衛國家而去作戰時,由於他沒有收入來維持自己,所以必須由國家來維持。但當一國的大部分居民都是技工和製造業者時,去到戰場上的大部分的人也一定來自這些階級,隻要他們還在服役,就得由國家維持。
當戰爭的技術逐漸發展成為一門錯綜複雜的科學時,當戰爭事件不再像社會早期那樣由單一的不規則的小交鋒或戰鬥所決定,而是由連續幾個戰役組成,每次戰役要經曆大半年時,由國家維持在戰爭中為國服役的人就普遍成為必要了,至少是當他們在服役的時候。不管走上戰場的人在和平時期的普通職業是什麼,若不給予報酬,這樣一種討厭的費錢的服務對他們就是過於沉重的負擔。因此,在第二次波斯戰爭以後,雅典的軍隊似乎一般都是由雇傭軍組成,的確,一部分是本國公民,一部分是外國人;他們全都是由國家雇傭和支付餉金的。從圍攻維伊的時候起,羅馬的軍隊當在戰場上時也接受餉金。在封建政府下,大領主及其直接依附者的軍事服役在一定時期以後,通常改為用貨幣支付,這是用來維持代替他們服役的人的。
走上戰場的人的數目在居民總數中所占的比例,在文明社會必然要比在野蠻狀態下的社會小得多。在文明社會,由於士兵是完全靠不是士兵的人的勞動來維持的,所以前者的人數決不能超過後者所能維持的範圍,即在按適合於各自地位的方式維持他們自己以及他們有責任維持的政府和法律官員以外還有能力維持的範圍。在古希臘的各個小農業國中,全體居民的1/4或1/5認為自己是士兵,據說有時也走上戰場。在現代歐洲的文明國家中,普通計算,任何國家如果雇1%以上的居民充當士兵,都會因為服役付錢而使國家破產。
在任何國家,軍隊在戰場上完全由君主或國家維持以後很久,準備軍隊走上戰場的支出似乎才變得很大。在古希臘的所有各個共和國,接受軍事訓練是國家對每個自由公民的教育的必要部分。在每個城市似乎都有一個公共廣場,在那裏,在國家官員的監護下,青年人由教師教授各種操練達到同一目的,這種非常簡單的製度似乎構成了希臘國家在準備自己的公民作戰上的全部支出。在古羅馬,戰神廣場(Campus Martius)的操練就像希臘的運動場(Gymnasium)的操練一樣。在各個封建政府下,許多共和國命令,每一個地區的公民應當練習箭術以及接受其他幾種軍事訓練,用意也在促進相同的目的,但是似乎效果不是很好。由於受托執行這種命令的官員缺乏興趣或是由於某種其他的原因,這種命令似乎普遍受到忽視;在所有這些政府的更迭演進中,軍事訓練在人民大眾中似乎逐漸不再進行。
在古希臘的各個共和國和羅馬存在的整個時期內,以及在封建政府首次建立後的長時期內,士兵的行業不是一個分開的不同的行業,不構成某一類公民的惟一的或主要的職業。國家的每一個公民,不論他平時謀生的行業或職業如何,在一切普通場合都認為自己適於操士兵的行業,在許多特殊場合則有義務去操這種行業。
可是戰爭技術肯定是所有技術中最高尚的一種,在改進過程中必然會變成最複雜的技術。機械技術以及與戰爭必然相關的某些其他技術,決定在任何特定時刻戰爭技術所能達到的完善程度。但是為了使它達到這種完善程度,它就必須變成特殊一類公民的惟一的或主要的職業;為改進這種技術,也像為改進其他技術一樣,必須有勞動分工。在其他技術中,勞動分工是由個人的智力考慮引進的,人們認為自己隻做一種行業,比從事許多行業更能促進自己的私人利益。但是隻有國家的智慧,才能使士兵行業成為一個特殊的行業,與所有其他行業分離和不同。一個公民,在和平時期,沒有國家的任何特別鼓勵,將他個人的大部分時間用在軍事訓練上,誠然能使自己在這方麵有很大改進,並且感到十分開心;但這肯定不能促進他自己的利益。隻有國家的智慧,才能使他為了自己的利益放棄大部分時間來從事這種特殊職業;而國家並不總是具有這種智慧的,即使當它們的環境已經變得是這樣:為保持它們的存在,要求它們這樣去做。
牧人有很多的閑暇時間;農民,在農業的初級階段,也有一些閑暇時間;技工或製造業者根本沒有閑暇時間。第一種人可以用大量的時間從事軍事訓練,不遭受任何損失;第二種人可以用一部分時間;而第三種人則不能毫無損失地利用一個小時來從事軍事訓練,他對自己利益的專注自然使他完全忽視軍事訓練。農業的改進是技術和製造業的進步所必然引起的,它也使得農民像技工一樣,少有閑暇時間。軍事訓練,也開始變得為鄉村居民所忽視,就像被城市居民忽視一樣;人民大眾變得完全是不尚武的。同時,隨著農業和製造業的改良而產生的財富(它在實際上隻不過是這些改良的積累產物),會激起所有鄰國的入侵。一個勤勞的因而是富有的國家,在所有的國家中是最有可能受到攻擊的;除非國家在公共防衛方麵采取某種新措施,否則人民的自然習慣會使他們處於完全不能自衛的境地。
在這種情況下,似乎隻有兩種方法,國家可以為公共防衛做出相當的準備。
第一,國家可以采取非常嚴格的政策,不顧人民的利益、資質和傾向的整個趨勢,強製實行軍事訓練,強迫所有合乎兵役年齡的人或其中一定數目的人在某種程度上加入士兵的行業,不問他們原來從事的行業或職業如何。
第二,維持和雇用一定數目的公民,經常從事軍事訓練,使士兵行業成為一個特殊行業,與所有其他行業分離和不同。
如果國家采用第一種辦法,它的軍事力量就稱為民兵;如果采用第二種辦法,就稱為常備軍。進行軍事訓練是常備軍士兵的惟一的或主要的職業,國家為他們提供的維持費或薪餉是他們的主要的或普通的生活資料基金。進行軍事訓練隻是民兵的偶爾職業,他們從某種其他職業獲得自己的主要的或普通的生活資料基金。在民兵中,普通工人、技工和商人的性質超過士兵的性質;在常備軍中,士兵的性質超過每一種其他的性質;這種區別似乎就是兩種不同的軍事力量的主要差異。
民兵可分幾種。在某些國家,預定從事保衛國家的公民似乎隻進行操練,並不編成隊伍(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即是說,不分成獨立的隊伍,各自在正式的和固定的官員之下進行操練;在古希臘的各共和國和羅馬,每個公民當他還留在家裏時,似乎是分別地單獨地進行訓練或和他最喜歡的同輩一道進行;在他實際上被召喚走上戰場時,才屬於某一支部隊。在其他國家民兵不但要操練,而且要編隊。在英格蘭,在瑞士,以及我相信在現代歐洲的每一個其他國家,凡是建立了這種不完全的軍事力量的地方,每一個民兵,即使在和平時期也屬於一支特定部隊,在各自的正式的和固定的官員之下從事軍事訓練。
在槍炮發明以前,每個士兵各自在武器使用上具有最大的技能和熟練程度的軍隊,是優越的軍隊。身體的力量和敏捷性具有最高的重要性,能決定戰鬥的命運。但是這種武器使用上的技能和熟練程度,也像劍術一樣,在現今不能通過集體的方式獲得,隻有在特定的學校在特定的老師指導之下或和自己的同輩和同伴一道才能學成。自從槍炮發明以來,身體的力量和敏捷,或者甚至武器使用上的特殊熟練和技能,雖然遠遠不是不重要,可是他變得隻是次要了。武器的性質,雖然決沒有使笨拙者和靈巧者處於同等地位,卻也使他比以前更接近於相同的地位。人們認為,使用武器所必要的一切熟練和技能,完全可以通過集體練習來獲得。
紀律、秩序和迅速服從命令,在現代軍隊中,在決定戰鬥的命運上,比士兵在使用武器中的熟練和技能是更為重要的品質。但是,槍炮的聲響、煙霧,以及每一個人當進入大炮射程以內,常常是在戰鬥開始以前的長時間內,自己感覺到的每時每刻都在麵臨的看不見的死亡,使得要在很大程度上維持這種紀律、秩序和迅速服從非常困難,即使是在現代戰鬥開始的時候。在古代戰鬥中,除了人聲之外沒有其他的響聲,沒有煙霧,沒有傷亡的看不見的原因。直到某種致命的武器接近以前,每一個人清楚地看到,在他附近沒有這種武器。在這種情況下,在對自己使用武器的熟練和技能有一定信心的部隊中,要在某種程度上維持紀律和秩序不是很困難的,不僅在戰鬥開始的時候,而且在古代戰鬥的整個進程中,直到兩軍勝負已見分曉的時候,都是如此。但是紀律、秩序和迅速服從命令的習慣,隻在實行集體訓練的部隊中才能養成。
可是,民兵不論用何種方式去訓練或操練,一定總是大大劣於一支紀律嚴明的和訓練良好的常備軍。
每星期或每月操練一次的士兵,同每天或每隔一天操練一次的士兵相比,在武器的使用上總不是那麼嫻熟;雖然這種情況在現代不及在古代那麼重要,但是大家承認的普魯士部隊的優越性,據說就是在於他們訓練中的優越的嫻熟程度,這就足以使我們相信,即使在今天,這種嫻熟仍然是非常重要的。
一個星期或一個月才服從長官命令一次的士兵,在所有其他的時候都有自由按自己的方式處理自己的事務,在任何方麵都不向長官負責,自然不能像整個生活和行動每天都由長官指導、甚至每天起床和睡覺、至少是退回營房都要按照他的命令行事的士兵那樣在他麵前敬畏他,有一樣的迅速服從傾向。在所謂紀律或迅速服從的習慣方麵,比起有時在持槍訓練或武器的操作和使用方麵來,民兵更是常常不及常備軍。但在現代戰爭中,迅速和立即服從的習慣,比武器操作的巨大優越性更遠為重要。
像韃靼和阿拉伯民兵那樣,作戰時由他們在平時習慣於服從的酋長帶領的民兵,是最好的民兵。在尊敬他們的長官方麵,在迅速服從的習慣方麵,這種民兵最接近於常備軍。蘇格蘭高地民兵,當其在自己的酋長指揮下作戰時,具有某種相同的優越性。可是,由於高地人民不是流浪的而是固定的牧民,他們全都有固定的住所,在平時不習慣於隨著他們的酋長從一地方走到另一個地方,所以在戰時不大願意跟隨他走向遙遠的地方,也不願長期繼續留在戰場上。當他們獲得戰利品時,就渴望返回家園,酋長的權威不足以阻止他們。在服從這一點上,他們總是遠遠不及韃靼人和阿拉伯人。此外,高地人由於他們的固定生活,花在野外的時間較少,也不及韃靼人和阿拉伯人那樣習慣於軍事訓練,不及他們在武器使用上的嫻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