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到大後方的工廠,按產品類別組成專業工廠,以迅速組織大批量生產。其中生產步槍是第一、二十一、四十一工廠。先期遷重慶的第二十一工廠,先後接收了漢陽兵工廠的步槍廠、第二十工廠的輕機槍廠及重慶武器修理所的製槍設備,形成全國最大的步槍生產廠。生產機槍的工廠是第十一、二十一、四十一、五十一工廠,閻錫山管轄的西北製造廠1937年10月向川陝搬遷,在城固、山西鄉寧和四川廣元等地設廠,生產機槍。其中第五十一工廠最高年產量可達到5550挺捷克式輕機槍。
改進中正式步槍:1940年8月第二十一工廠重新設計中正式步槍,並製定了中正式步槍原材料名稱、規格標準,按采用的新工藝配置設備,編製工藝規程,組織批量生產。1943年9月正式投入生產。新中正式步槍,凝聚了中國工程技術人員的精湛技術和智慧。
1939年第二十一工廠吸取捷克式輕機槍和啟拉利輕機槍的優點,對捷克ZB-26式輕機槍進行改進,1942年達到零件互換,1943年再次改進,製定了戰時技術標準。
抗日戰爭對中國兵器工業是一場嚴峻的考驗,兵工戰線的廣大員工團結奮戰,克服困難,堅持生產,為取得抗日戰爭的勝利做出了顯著的貢獻。
從1933年開始,兵工署引進了各種兵器(德國馬克沁機槍)成套產品的圖紙和檢驗樣板等技術資料及技術標準,並以此作為步機槍等兵器的生產標準。這些標準為兵器工業生產、編製計劃、品種產量和製造產品提供了科學依據,從原生產國那裏引進了輕武器技術,其中有著名的德國MG-8馬克沁機槍技術和捷克ZB-26輕機槍的全套技術,經過多年的生產、使用及改型研製,我們對這套機槍技術的理解進一步加深。這使我國機槍製造向高性能化階段的發展邁出了堅實一步。1934年,軍政部向德國毛瑟廠索取了該槍全套工作圖紙並附樣板實物,由鞏縣兵工廠籌造,並試製成功,成為製式步槍。第一次得到了一些成效。很可惜抗日戰爭的全麵爆發中斷了這一發展進程,中國兵器工業受到了嚴重的幹擾,為救戰場之急,彌補供需之差,不得不接受那些同情中國抗戰的友好國家的軍事援助。使實現機槍的製式化的努力化為泡影,輕重機槍的發展重又經曆了一個由較為單一品種發展到多品種的過程。
二戰爆發以後,步機槍進入了一個新的大發展時期。各國不斷試製自動化步槍。各國在繼續發展重機槍的同時,采取了輕重並舉、機槍通用化等全麵發展的方針,機槍係列逐步形成。這樣,從輕機槍、重機槍到大口徑機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