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進步和人類生活質量的提高,家用電器的使用越來越多:電視機、電冰箱、空調、電扇、電腦、微波爐、電磁爐、洗衣機、吸塵器、電熱毯、對講機、音響、電飯煲、無繩電話、手機……足有數十種之多。而“智能”、“數字”化住宅的推出,還會有更多的家電添彩。
凡是用電的地方都有電磁波。隻是由於用電量(功率)大小不同,電磁波輻射的強弱也不同而已。電磁輻射除了家用電器外,還包括廣播、通訊、熱療機、高頻冶煉機等。高壓電線和變壓器附近,同樣會產生電磁汙染。我國《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電壓在100千伏以上的送變電係統,屬於電磁輻射建設項目;電壓在110萬伏的輸變壓線,已屬於強電磁輻射建設項目。這兩種高電壓都會造成程度不同的電磁輻射危害。對各種家用電器的電磁輻射,國家(國際)都有嚴格的衛生限量標準,隻要合理使用,是不會對人體構成危害的。但是,在眾多電器共同的、長時間,特別是長期作用之下,人體內穩定的能量及生物鍾會受到幹擾,出現波動。久而久之,就會使人的免疫力下降,內分泌及神經係統紊亂,出現不耐心、厭煩、易激動、嗜睡、惡心、頭暈、頭痛、神經衰弱、記憶力減退、婦女月經不調等病狀,並進而影響到人體的循環係統及生殖和代謝功能,患上白內障,嚴重的甚至會誘發癌症。
一、國家《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適用於公民維權的條款有哪些 國家《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本辦法所稱電磁輻射是指以電磁波形式通過空間傳播的能量流,且限於非電力輻射,包括信息傳遞中的電磁波發射、工業、科學、醫療應用中的電磁輻射,高壓送變電中產生的電磁輻射。” 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造成環境汙染危害的,必須依法對直接受到危害的單位或個人賠償損失。” 健康住宅應遠離高壓送變電線路,更不允許有高壓線路在自家房屋上麵通過。一旦有電磁輻射汙染發生,居民有權要求造成汙染的單位或個人排除汙染,賠償損失。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電磁輻射的限值以“比吸收率”(SAR)衡量。SAR是指生物體每單位質量所吸收的電磁輻射功率(W/kg),即吸收劑量率。國家《電磁輻射防護規定》第二條規定:“公眾所受電磁輻射照射在一天24小時內任意連續6分鍾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應小於0.02W/kg。“如果電磁輻射體(場)的輻射超出該標準限值,就說明存在電磁輻射汙染。受害人應當依法追究從事電磁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電磁波輻射對人體健康的危害與波長有關。電磁波愈短,組織吸收能量就愈大,對人體危害也愈大。電磁波波長在0.536厘米~1.0米之間,頻率在300MHz(兆赫茲)以上時,在人體內產生熱量(溫度)引發疾病。主要是因為電磁波被人體吸收,轉化為生物組織內部分子的動能,使分子運動加劇,則會對人體造成危害。
微波爐和手機使用的都是微波,其波長為12.2厘米左右,工作頻率高達2450兆赫。它們的危害也就成了家電之最。為此:手機不宜長期開啟,一次使用時間也不要過長。微波爐要放在高處(譬如冰箱上),防止嬌嫩的孩子遭遇電磁波輻射(頭部)。微波爐的安全使用距離應在兩米以上。目前,國內外都有因微波爐使用不當,增加了白內障發病率的報道。
磁場強度與距離的立方成反比。就是說:電器沒備產生的電磁輻射與距離的立方成反比衰減c我們距離電器設備愈遠,受到的電磁輻射就愈小。例如:雖然電視機呈360度全方位輻射,但人隻要離開表示電視大小的屏幕尺寸(一英時=2.54厘米)4~5倍的距離觀看,就安然無恙。如:一台20英時的電視,應在2.54×20×5=2.54(米)以外的位置上觀看等等。家長應特別提醒孩子不能近距離、長時間地看電視,以保護孩子的視力。長時間、近距離地看電視,會染上頭暈目眩的“電視癇”;個別人的麵部還會有“電視斑”出現。
家用電器應避免過於集中擺放,避免同時啟用幾種電器。臥室內盡量少放電器(電視)。若使用電熱毯,不要開著入睡。
微波爐烹飪會導致營養流失嗎? 微波爐微波輻射會危害人體健康,導致免疫力下降甚至致癌嗎? 微波爐熱奶會使牛奶中的氨基酸變為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嗎? 下麵就讓我們來討論一下這些問題:
1955年,西歐開始製造出家用微波爐。我國在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開始研製、開發微波爐。90年代,我國微波爐生產初具規模,1988年,年銷售量6萬多台,1995年,猛增到180多萬台。現在,微波爐已進入千家萬戶,成為與電視機、空調、洗衣機等並駕齊驅的家用電器,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與關注。其銷售量火暴的同時,也引出了對以上種種問題的置疑。果真如此嗎?隻要弄清楚了微波爐的加熱原理,種種疑問自然會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