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似乎還沒有從理論上認真地批判過法西斯主義。
在30年代,中國的青年知識分子在書肆上甚至能夠見到法西斯主義的所謂著作。
在這類書中,影響最大對人民荼毒最深的,是希特勒的《我的奮鬥》。
對這樣一本“20世紀最為臭名昭著的書”作些了解,能使人更加明辨是非。
說它是書,或說它裏麵有能談出一二三的理論,都太牽強。這本書中充滿了咒罵、謊言與夢囈式的胡言亂語,但在二次大戰之前的德國——這樣一個有文化素養的國家卻發行了500萬冊。
如果說此書有什麼主題,那就是仇恨。仇恨民主與人民,仇恨猶太人與其他非日耳曼人種,仇恨馬克思主義與德國的鄰邦。
1923年,希特勒因糾集一群暴徒發動“啤酒館事變”,而被判刑5年徒刑,在獄中,希特勒開始口授自傳,由他的門人海斯記錄,形成了這本書的第一卷。原書名叫作《對抗謊言、愚蠢、怯懦的四年半奮鬥史》。1926年寫成此書第二卷時,改名《我的奮鬥》,成為德國法西斯為害天下的指南。
有學者評論《我的奮鬥》“百分之十的自傳、百分之九十的教條、百分之百的陳詞濫調”。
作者在書中談的最多的是種族,如怎樣保存種族的純潔、哪些種族優秀或是低劣等等。但希特勒根本不懂人類學、人種學或是民族學。他隻憑自己的好惡和臆想把人類分成三大集團,他甚至連種族的定義都下不出來。
第一集團是“文化的創造者”,屬於亞利安民族(北歐的諾迪克人),也就是德國人。第二集團是“文化的傳遞者”,希特勒說他們是日本人。第三集團是“文化的毀滅者”。他指猶太人、吉卜賽人、斯拉夫民族、多數亞洲人和黑人。
這樣看,似乎希特勒是多麼珍惜文化的,其實他本人並無文化,也沒有對文化的興趣。他隻是杜撰一個借口去擴大德國的“生存空間”。更不用說,人類文化是各個民族共同創造的,彼此地位平等。而人種學從來也沒有證明過哪一個民族優於另一個民族。
希特勒大肆鼓吹各民族生來就不平等,而德國人是最優秀的民族,理應去奴役其他“劣等民族”。他公然說:“統治民族為了她的利益,去征服、剝削、掠奪乃至消滅劣等民族,是無可推卸的職責和特權。”
對黑人,他說“訓練非洲土人做知識性工作,違反造物主的本意。”
東歐的捷克人,波蘭人、羅馬尼亞人和匈牙利人混居的情形,使這個惡魔感到“深深的厭惡”。
對文化經濟發達的法國人,他也極其蔑視,隻因為在法國有較多的黑人居住。
對猶太人,他更是恨之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