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漢淳於緹縈,齊人,太倉令意之少女也。意有五女,無子。會坐法當刑,詔逮係長安。臨行,罵諸女曰:“生女不生男。緩急非有益。”緹縈聞而悲泣,隨父至長安。上書,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罪,俾得自新。文帝憫其孝,詔除肉刑,意遂獲免。
“釋讀”
漢朝有個叫淳於意的人,生了五個女兒,沒有兒子,小女兒叫緹縈。有一年淳於意犯了官司,被定了做苦工的罪。小女兒看到眼裏,痛在心上,她決心跟父親同去長安。她上書皇帝,願意為官奴,替父贖罪。皇帝看到她如此孝順,就免了她父親的罪,叫她父女回家,改過自新。緹縈從此美名傳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