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顯焚卷(1 / 1)

“原文”

元真定有朱顯者。至元中,其祖父已分授財產。迨至治中,顯念其侄彥昉等年幼無恃,乃謂其弟耀曰:“父子兄弟,本同一氣,可異處乎?”乃會拜祖墓下,取分券盡焚之,複同居焉。

“釋讀”

元朝時有個叫朱顯的人,至元年間,他的祖父早已把家裏銀錢和產業都平分好了。過了幾十年,朱顯看到他的侄子們越過越窮,連穿衣、吃飯都很困難。朱顯就對他的弟弟朱耀說,都是一個祖宗的後代,怎麼能看著他們沒有依靠,又沒有生活來源,大家應該是一家人,不要分開了,合在一起生活吧。他建議兄弟們到祖先墳前把分家的憑據燒了,仍然生活在一起,從此朱家一個和睦的大家庭中再沒有貧富之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