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可以裸愛,不可以裸婚(1 / 1)

文章主演的《裸婚時代》,使劉易陽這個角色迅速虜獲了許多現實中的女性,但是也同時令女性們意識到,婚姻需要一定的物質基礎,否則真的會是“貧賤夫妻百事哀”。能有一個像劉易陽這樣的老公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單身的女性們也不要完全忽略了經濟這個基礎。

熊玲和高偉是大學同學,上學期間兩人隻是見麵打招呼的同學關係而已。巧的是,兩個人畢業後進了同一家銀行,關係自然親近了許多。漸漸地,兩人談起了戀愛。愛情升溫後,他們想到了結婚。但結婚總要買房子的,由於雙方家裏經濟條件都不優越,他們不好意思“啃老”買房。於是,兩人決定自己攢錢,付個首付,然後還貸款。可房價漲得遠比工資快,要等到兩人存夠錢買房,然後結婚不知要等到什麼時候。

為了早點兒讓愛生根發芽,熊玲和高偉自作主張,偷偷領了結婚證。熊玲並沒有將領證的事兒告訴媽媽,打算過段時間找到合適的機會再坦白,免得媽媽嘮叨、擔心。

熊玲就這樣成了裸婚族。沒有房子,沒有婚紗,甚至連戒指也沒有,就把婚給結了。婚禮還是辦得起的,但是想起那些複雜的禮節,高額的成本,還不如將辦婚禮的錢省下呢,這樣還可以早點存夠房款付首付,早點買房。

然而,紙包不住火,領證的事兒還是被媽媽知道了。一天,熊玲的媽媽去給她收拾房間,不小心將桌上的水弄灑了,水流到了抽屜裏。當她用抹布擦抽屜的時候看見了熊玲的結婚證兒。想到女兒連結婚這麼大的事兒都不跟自己商量一下,熊玲媽媽氣得半天都沒緩過神兒來。她當即給女兒打電話,質問結婚的事兒。

熊玲隻是輕描淡寫地說:“我們想找個合適的機會告訴你,不是存心要瞞你的。”

“結婚應該提前跟我商量,不是事後通知我。虧我把你養這麼大,你就這麼報答我。”

“您不是同意我們兩個交往嗎,我們早晚要結婚的,隻是個時間問題。”

“那結婚總得像個樣子吧,怎麼能連房子也沒有,婚禮也不辦。沒車沒房也沒明媒正娶,多吃虧啊,你真不值。如果以後他對你不好,哭你都找不著調兒。”

母女倆越吵越凶,最後不歡而散。

“閨房私語”

第一,裸婚缺乏物質保障。

感情基礎和物質基礎是密不可分的,盡管說愛情的力量不可小覷,但是畢竟感情不能當飯吃。一旦結了婚、組成了家庭,就要麵對柴米油鹽的生活。如果缺乏了物質保證,感情出現危機在所難免。在婚姻生活中,感情和物質都是必不可少的,一旦缺少其中一項,婚姻維持起來就比較困難。

所以,裸婚時可以沒有鑽戒,可以沒有房沒有車,但兩個人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首先要能保證不為一日三餐發愁,才能考慮結婚。

第二,反對裸婚,並非在意財產。

結婚是人生中的大事,一輩子隻有一次,怎麼能什麼儀式都沒有就進入婚姻呢?即使不要求男人有房、有車、有事業,也不能以“裸婚”的方式進入婚姻。錢不夠不是“裸婚”的理由。即使沒有房子,也不要沒有戒指。即使沒有蜜月,也不要忘記有一場屬於兩人的哪怕是郊外旅遊。即使沒有豪華婚禮,也可以用心辦一場小型的聚會,讓最親近的親朋好友見證幸福。畢竟結婚是一件大事,如果沒有任何紀念意義的形式,難保以後不會為一種遺憾,所以可以在經濟承受能力範圍之內,舉辦一場難忘卻不奢侈的婚禮。

第三,裸的不是愛情,是愚昧。

在裸婚這種現象中,最終受益的是誰,吃虧的是誰,可能不言自明。在裸婚中,男人隻需要到民政局花個幾十元錢,就可以將心愛的女人娶回家,自然笑彎了腰。從今以後,再也不用為金錢和壓力而煩惱不堪。甚至將來離婚都不用費腦筋,因為娶媳婦的時候沒花一分錢,即使離婚也沒有任何損失。這就注定了赤裸的婚姻是不牢靠的,到頭來受傷害的肯定是女人。所以,姐妹們在選擇裸婚之前,一定要看清眼前這個男人有沒有能力給自己一輩子的幸福,會不會像劉易陽對童佳倩那樣對自己,如果不能還是要慎重考慮一下,畢竟容易得到的東西是不容易珍惜的。

第四,裸與不裸,聽聽父母的。

父母是過來人,有很多豐富的人生經驗,因此,在人生大事上聽聽他們的。父母反對你裸婚,並不是嫌女婿窮,沒給自己彩禮錢。他們是在為你著想,生怕你將來吃虧。如果你明白“父母不會給孩子虧吃”的道理,就聽聽他們的意見,別一意孤行。如果父母的意見僅僅限於金錢,而與我們將要結婚的人的人品無關,那麼我們可以試著說服父母,畢竟我們要嫁的是人,不是錢。

總之,女人要明白一個道理,男人若真愛你,會在他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傾其所有給你最好的,而不是用所謂的裸婚來詮釋對你的愛。

§§第七章 婚後,守好自己的婚姻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