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節 好善樂施王如璣(1 / 1)

王如璣(1695—1759),清平陽府靈石縣靜升村(今靜升鎮靜升村)人,字魁山,號綿岫。

乾隆九年(1744年),“自少穎悟”、勵誌報國的王如璣“援例選授內務府光祿寺掌醢署署正”之職,負責皇室膳食酒祀之事。“居職二年,克勤克慎”。十一年(1746年)以能“升任刑部陝西司郎中”。初到刑部,即以“惕然”告誡自己司法行政、受理刑名“是民命所關也”。每遇案件“務期明允”,定要查個水落石出,按律執法,一絲不苟。因此深得刑部尚書江南江文瑞公的賞識;“如此存心,真無愧古人矣”。都察院左都禦史、大學士孫嘉淦也認為王如璣“遇事不苟,誠今日崔日知也”。“以執法不撓,立心於直”,“考最記名”“加五級記錄四次”,再次提升以道台用。十六年(1751年)不幸染病,還鄉養病。

“自奉約儉”的王如璣返鄉後,“慷慨周急”,“絕不作貴人態”。每遇鄉裏族中貧苦之家,必給衣給食幫助;遇死後無力入殮安葬者定施以棺木;遇貧寒學子赴省赴京科考,多資助川資路費,使之如期參試。

靜升村東“養正書塾”、村西“端本書屋”本是其父王生炳捐銀所建所設,因求學者眾多,“膏火幾不繼”,如璣返鄉聽說此事,“慨然複捐金四百兩”,使義學所需銀兩“得裕”,不再因“膏火”發愁,貧家子弟讀書無慮。

王氏宗祠“歲久頹壞”他捐銀數百“煥然新之”。又置義田於族中,作為戶頭因代官府收“皇糧國稅”而誤工的補助,剩餘撥入祭祀祖宗之需。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靈石大旱,糧價漲至每石白銀十餘兩,“井裏嗷嗷”,人人都見菜色。他首倡賑災,帶頭捐銀三千,鄉裏族中“饒裕”之家“相效為之”,量力捐賑不等,百姓得度難關,“活人千萬”。同年,王如璣因救災操勞病故,享年64歲。

王如璣病歿後,葬村東秦樹塬。墓誌銘為靈石知縣李鄴撰文,賜進士及第翰林院侍講學士秦大士書丹,光祿大夫、太和師、吏部尚書、大學士兼管翰林院事、文獻通考總裁官梁詩正篆蓋。

王如璣的長子王肯為曾任湖南寶慶府(今邵陽市)知府(從四品),次子王肯任曾任戶部廣西司郎中(正五品),“俱有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