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學時代(1 / 3)

1913年,14歲的海明威進入橡樹園中學學習。橡樹園中學是當時最好的中學之一,教師的待遇在伊利諾伊州是最優厚的,因而名師萃集,而且這些名師都注重文科。海明威成為一代文學大師,拋開他個人努力奮鬥的因素,與他在中學時代所受的教育也是分不開的。

在橡樹園中學的4年學生生涯中,海明威最引人注意的是他那些頗為放縱的課外活動。當時,這些十幾歲的孩子把這些活動看得比學業成就還重要。海明威在學校組織田徑隊,參加水球、足球和遊泳等比賽,加入辯論會俱樂部,還是管弦樂隊成員,也經常為校報撰稿,是班裏的帶頭人。

海明威才14歲,身高卻明顯超過同齡人,肩寬體闊。一天,他瀏覽《芝加哥論壇報》時,看到一則拳擊訓練班的招生廣告,便向父親請求,允許他報名參加。像往常一樣,這件事又引起了家裏的爭論。

埃德對此表示讚同,對兒子敢於涉足拳擊的勇氣和冒險精神感到滿意:兒子和自己一樣熱衷於各種體育活動,真是虎父無犬子啊!格雷絲卻大搖其頭,極力反對。她認為拳擊是一種激烈、危險和野蠻的運動,拳擊手都是毫無教養的。在母親內心深處,還怕兒子再受到什麼傷害。小時候,這個淘氣的兒子從山上往下跑,口裏銜著木棍,正跑得急,腳下被樹根絆了一下,摔倒時木棍戳入喉嚨,把扁桃體都捅出來一部分。還有,兒子長期在湖上垂釣,小小年紀腰便有些彎,背也微駝。格雷絲想把海明威培養成斯文知禮的紳士,便不願兒子誤入歧途,何況拳擊與橡樹園傳統格格不入。為了說服丈夫,她著重指出,盡管海明威的各門功課都很優秀,但他花在課外活動上的時間太多,在音樂和學業上用的功夫太少了。

經過無數次爭論,父親的支持占了上風,海明威終於去上第一堂拳擊課了,不料這險些成了他的最後一課。因為給他安排的練拳對手是個職業拳手,此人是中量級拳手中的佼佼者,身高力大,拳法嫻熟,反應敏捷。雙方實力的懸殊是顯而易見的,所以當時拳場老將同意輕打互讓。大家都認為海明威在職業拳擊家的重拳下不堪一擊,不料比賽開始後,海明威勁頭十足,兩人逐漸打得不可開交。職業拳手很快放棄了點到為止的打算,一輪快拳反擊過去,把切磋技藝變成一決雌雄。幾個回合後,海明威便被打倒在地,一記重拳擊在他鼻子上,鮮血直流。

“這種事情我早就料到了,”海明威懊惱地對他的一個同班同學說,“但無論如何我也要試一試。”

“那時候你害怕了嗎?”

“怕,當然怕,那家夥打起來像是要你的命。”

“那你又何必要和他打?”

“我還沒有被嚇倒。”

格雷絲見兒子負了傷,大發雷霆。但到了第二天,海明威照樣走上拳場,隻不過模樣有些狼狽,鼻子貼上了紗布,眼底下也是又紅又腫。沒有堅強的意誌是學不了拳擊的,許多挨不過皮肉之苦的新手紛紛退出。海明威一如既往,一直堅持到底,很快成了一個出色的拳擊手。1916年海明威第一次參加了職業拳擊賽。在橡樹園的一次比賽中,他與沃倫湖的一幫男孩子對抗,曾把一個男孩打得不省人事。

海明威是個出色的拳擊家,在練拳和比賽時卻一次又一次地受傷,他的身上經常是青一塊紫一塊,不過無論當時還是後來的一生中,海明威從未考慮過放棄這種運動。另外,在足球場上,這個高大的小夥子也常受到撞傷、擦傷和挫傷。

母親的焦慮隨兒子的一次次受傷而加深。她又是發愁又是傷心,擔心長子過不了青春期就可能給打得無藥可救了。這也難怪,她是一位溫文爾雅的女士,來往的朋友也都是淑女紳士,而海明威卻經常像個小胡同裏的野小子,熱衷於參加危險的比賽,如果腿跌斷、頭打破,真給這個有教養有文化的家庭丟臉。

海明威的一個同學回憶海明威頗不隨和的性格時說:

海明威極為好勝,對任何人包括他的朋友在內均如此。他從不讓任何人,包括其家庭和學校,來約束他的行動自由……他總是雄心勃勃,富於競爭性,想幹什麼就一定要幹什麼,為達此目的曾多次應征入伍。

班上一個女同學對這個高個、褐色眼睛、長得英俊漂亮的小夥子的看法則是“非常自高自大,又頗固執己見,有時真讓人反感,但另一方麵又極具個性”。

海明威個性極強,對橡樹園嚴謹的清教徒習俗極為不滿。拿他的名字來說,是以他外祖父歐內斯特·霍爾的名字命名的,海明威對此名很討厭,把它和奧斯卡·王爾德的喜劇《認真的重要》中天真得可愚弄的主人公相聯係,他認為,歐內斯特這個名字資產階級氣味太濃,毫無生氣和想象力。於是他常常為自己,也為所有的親友,取一些滑稽可笑的綽號。他的綽號有威米茲、塔蒂、斯泰因、海明斯坦,晚年他的綽號是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