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後,馨玉剛起床要去醫院看老杜。
一大早武全就來到馨玉家等她。
“武警官你上早班啊起得這麼早?”馨玉看著他問。
“不,我今天休息,我知道你一定會早起去醫院,所以特意過來接你”武全溫和地笑著。
“噢,謝謝啊,那您還得等我一會”馨玉回了自己的房間。
“武全,這麼早啊?有啥事?”馨玉的父母買早點回來急忙問。
“沒啥事,我過來接馨玉一起去醫院看老杜”武全接過馨伯手裏的早點。
“武全你先坐一會,待會吃過早點再去看老杜”馨伯母係起圍裙。
吃過早點後,武全和馨玉一起出門了。
剛要出門,就有個律師找到馨玉家門口。
“您好,請問這是馨玉女士家嗎?”
“請問您是誰啊?”武全趕緊上前問。
“我是律師,想找她談點事”那男的說。
“您好,您找我有什麼事嗎?”馨玉覺得好奇怪,怎麼律師會跑到自家門上來。
“您是馨玉女士嗎?”
“是的,有什麼事嗎?”她不知道這個律師找她有何事?
“您好我是洪先生的私人律師”他主動說。
“洪先生?哪位洪先生啊?”馨玉一下子沒想起是誰?
“請問,您認識洪大流先生嗎?”他提示道。
“認識,寶寶的父親”馨玉一下子想起來。
“對,他有一寶寶,至今沒有起名”律師很了解。
想想一定是洪先生請的律師應該不是騙人的。
“律師裏邊請”馨玉熱情地邀請道。
“馨玉,人家隨便說一兩句你就相信人家了?”武全將馨玉拉到一邊小聲地說。
“嗬嗬,不怕有你這個大內高手在著我還怕他一個騙子啊?”馨玉笑了笑。
“嘿嘿”武全也笑了笑。
“玉兒,這位是?”馨玉父母看見一大早來了一個陌生男人。
“爸媽,這是寶寶爸爸的律師”馨玉介紹著。
“誰又要和我們打官司啊?”馨玉的媽媽嚇了一跳。
“伯父伯母,不是打官司,等您們聽我講完就明白了”律師很客氣地說。
“不打官司就好,請坐”馨玉的父母才安下心來。
“這是洪大流生前的遺囑,您是唯一的受遺贈人”律師拿出那份遺囑遞給馨玉。
“什麼洪大流先生死了?”馨玉非常吃驚。
“是的就在幾天前”律師點點頭。
“幾天前?他有老婆和孩子我怎麼可能是唯一的受遺贈人?難道他妻子和寶寶發生什麼意外了?”馨玉越想越害怕。
“馨玉女士請您別緊張,他的妻兒很好,但是他在一年前就和他的妻子離婚了,該分的賬產都分給她,這是他離婚後的所有財產,你隻要表個態,這份遺贈你是否接受還是不接受?過了時效期就沒法了”律師很嚴律認真地問。
馨玉知道這個時效意味著什麼?她想了想,大家都在期待她的回答。
“我接受”這樣簡單的三個字嚇得馨玉的父母和武全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好的,謝謝您馨玉女士,你們忙,我先走了,我住在金鳳凰大酒店,這是我的聯係方式,有什麼疑問可以打我電話”律師辦完事走人了。
“玉兒,你怎麼輕易就接受了這份遺贈啊?萬一有什麼連帶的責任?”馨玉的父母很擔心。
“爸媽,您們別為我擔心,您們的女兒可是在法院工作的噢”馨玉很自信。
“但您也應該好好考慮一下再答應啊!”馨玉的母親很擔心。
“您們別為我擔心,我用最快的速度想過了,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對於法定繼承人來說,在繼承開始後,如果繼承人沒有明確表示放棄繼承,那麼他就永遠享有繼承權(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訴訟時效除外),但遺贈則不同,依據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因此對於受遺贈人來說,必須要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明確的表示,否則視為放棄”。
“我現在知道欣蘭為何要把孩子接走,也就是為了遺產,但為什麼洪先生不給她,我相信洪先生一定有他的道理,現在寶寶還小,這遺產落到欣蘭的手裏,以後寶寶啥也沒有,所以我當然得先接受”
“因為我不知道在這其中又會發生些什麼事情?因為在拍刀會上出現的意外我就知道不那麼簡單,沒想到今天終於理出一點頭緒來,爸媽,放心吧,我和武全想去見見那位律師,就不用等我們吃飯了!”馨玉說完和武全走了。
馨玉他們走後,她的父母擔心得不得!
當馨玉和武全趕到酒店時,律師不見了,打電話也沒人接聽。
“武警官,你說這律師不會是假的吧?”馨玉覺得有點不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