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趁這部書在台灣出版的機會,關於文人之死,寫上幾句話,以為序。
人總是要死的,對死者而言,死了就死了,也就了了。但對生者而言,便有著不同的蓋棺定論。司馬遷早就說過,或死得重如泰山,或死得輕如鴻毛。但這個評價,有時也很說不準,時間推移、曆史沉澱,會使當時比泰山重的死者,後來變得比鴻毛還輕;反過來,死時比鴻毛還輕,經過數朝數代以後,又變得比泰山還重了。因此,對舊時稱之為“士”,後來稱之為“知識分子”的中國文人來說,最省事的辦法,以其壽終正寢,曰正常死亡,以其死於非命,曰非正常死亡,加以區分,也就免得一回兒泰山,一回兒鴻毛,來回折騰、纏夾不清的麻煩了。
中國文人,有一種奇特的品質,無論其為大名人,還是小名人,無論其為好死者,還是賴死者,應該說百分之九十九,都以維係數千年的中華文化為自任,絕不敢讓這一線香火斷絕在自己手中。也許每個人的貢獻有多少之別,努力有大小之分,但都能盡其綿薄,報效祖國母親。尤其那些“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的佼佼者,為主義獻身,為真理舍命,為民族大義而灑盡熱血,為家國存亡而肝腦塗地,以“頭顱擲處血斑斑”的書生意氣,與暴政,與侵略者,與非正義,與人吃人的製度,與一切倒退、墮落、邪惡、愚昧,一直奮鬥到生命最後一刻。他們從來都是我們這個民族的驕傲。
如果沒有這些精英們,以堅忍不拔、前仆後繼的意誌繼往開來,以曆經厄難、矢誌不渝的精神發揚光大的話;沒有他們在暴政的壓迫下,在戰亂的摧殘下,在文字獄的恐怖下,在掌握權杖的帝王以毀滅文化為樂事的無知愚昧的統治下,還能夠堅守文明、珍惜傳統、存滅繼絕、薪火相傳的話,恐怕以漢字為載體的中華文化,早就像古埃及、古印度、腓尼基、兩河文明乃至瑪雅文化一樣,消失在曆史的星空中,成為絕響。
正因為一代又一代傳承相繼,中華民族才能夠一次又一次地鳳凰涅槃、浴火重生,始終葆有強大的生命活力。因此,功不可沒的中國文人,無論其為正常死亡,還是非正常死亡,均能夠被人記住,載入史冊;在有皇帝的年代裏,甚至列入“天地君親師”的最後一位,受到老百姓香燭紙馬的供奉,頂禮膜拜,應該說是當之無愧的。
不過,話說回來,中國文人盡管在理論上地位很高,被供奉在佛龕裏,神氣十足,可在這塊國土中,上至王者,下至草民,並不真把文人當一回事的。千萬不要以為“士農工商”的排序,就擁有優先權。因此,切切牢記這一條,誰要缺乏這最起碼的清醒,就有碰一鼻子灰的可能。對統治者來講,文人嘛,九儒十丐,上不了台盤,裝裝門麵用得著,唱唱讚歌用得著,可到了開飯時間,那張桌子上肯定不會有你的座位。
因為在這個世界上,咱們中華民族算得上是最崇尚功利主義,最講求現實精神的民族。數千年來,無論神州怎樣天翻地覆,而不致陸沉的根本原因,就是由於在這種物競天擇的大環境中,中國人為求得生存而養成了絕對自我、獨善其身而罔顧其他的個人至上主義,因而生存能力和生命活力,特別強大。在這些講求實利的同胞眼裏,文人在牌位上受到敬奉,享得清名,屬於精神層麵的虛榮,不影響誰的實際所得,自然是無可無不可的事情。因此,中國文人的祖師爺孔夫子,還被加冕了一個“百代素王”的盛名,曆代帝王專門跑到山東曲阜去祭孔,搞一番形式主義的崇敬;說穿了,這與《西遊記》中玉皇大帝封孫悟空一個“弼馬溫”的番號,是差不多的意思,不過是給後來的聖人之徒一種虛幻的滿足罷了。
一旦哪位舞文弄墨者不安於位,從“天地君親師”的牌位上走下來,偏要食人間煙火,乃至於插手政治、染指權力、幹預現實、覬覦利益,以為在統治者的權力盛宴中,有分一杯羹的資格,那就可能要給自己找麻煩了。且不說台麵上的九五之尊和簇擁在身邊的人對你持何種態度,僅桌子下的那群虎視眈眈的狗,也會臉飛六月之霜,給你顏色看。因為這些食肉類動物,自以為蹺起一條腿,也要比文人高半頭,哪能把桌上扔下來的肉骨頭,施舍給一不識相、二不知趣、三不曉得自己吃幾碗幹飯的閣下?
這就能明白封建社會中,文人不走運的緣故了。中國一共三百多個帝王中間,簡直找不出一個始終高看知識分子、友好對待文人的明君賢主。這些帝王,有文化者嫉妒文人,沒文化者憎恨文人,半瓶子醋者刁難文人。因此,中國文人從來麵臨命懸一絲的華蓋運,期望值是不能、也不必定得太高,那隻徒增煩惱,弄不好還要付出代價。魯迅感慨過,“運交華蓋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頭”,華蓋雖然很堂皇,但也可能像被蓋子壓住一樣,一生過著無可奈何的日子。
碰頭,倒也無大礙,如果隻是鼓個包,抹點碘酒也就消腫化瘀了;可頭碰掉了,什麼接骨藥也無濟於事。因此,在這種無論如何笑不起來的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歲月裏,文人越位的結果,無非兩種:一是春秋戰國屈原跳進汨羅江的自殺;一是秦始皇“焚書坑儒”的他殺——有史以來的中國文人非正常死亡的記錄,好像就是從這裏掀開第一頁的。
除了統治者的文字獄消滅不少文人外,跳不出自設的心獄,也自相殘殺了不少文人。這心獄,首先是他自己,其次是他同行,這恐怕是大部分文人非正常死亡的悲劇來由。
休看那些大師、中師、小師們,如何自視清高,“不為五鬥米折腰”;如何標榜淡泊,“道不行,乘桴飄於海”。但靈魂中依附的劣根性,若是能在統治者的盛宴中,哪怕敬到末座,也是屁顛屁顛,鞋都來不及穿,馬上報到的。我就看到一些當代文人,對於某些掌握權力的人,橫眉者少,俯首者多;對於權力,得之竊喜,失之彌痛;雖然私底下,食不知味,寢不安席,但在人前,作傲岸狀,作不屑狀,作“富貴於我如浮雲”狀;說白了,不過是自欺欺人的障眼法而已。得和不得的衝擊,上和不上的跌宕,有和沒有的自虐,活和不活的折騰,很多文人就這樣結果了自己。
而由文人相輕,到文人相嫉、相敵對、相戕害的後果,就更可怕。正如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一》裏那則故事:“一日,酒糾宣觴政,約各言所畏。席間有老狐,自然也得回答……最後問狐何畏,則曰:‘吾畏狐。’眾嘩笑曰:‘人畏狐可也,君為同類,何所畏?’狐哂曰:‘天下惟同類可畏也。凡爭產者,必同父之子;凡爭寵者,必同夫之妻;凡爭權者,必同官職之士;凡爭利者,必同市之賈。勢近則相礙,相礙則相軋耳。且射雉者媒以雉,不媒以雞鶩;捕鹿者由以鹿,不由以羊豕。凡反間內應,亦必以同類,非其同類,不能投其好而人,伺其隙而抵也。由是以思,狐安得不畏狐乎?’……”狐尚畏狐,文人怎能不怕被同行背後插進刀子,一命嗚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