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親見處決貪汙犯
那年那月
作者:趙建國
現在執行死刑,據說是將死刑犯押到一間屋子打一針就算完事,但是以前可沒有這麼“人道”。40多年前,一個犯貪汙罪的官員,因罪大惡極被執行槍決,整個過程我親眼所見,至今記憶猶新。
1970年6月的一天上午,我從插隊落戶的生產隊回縣城龍安鎮(位於四川廣安市鄰水縣)辦事。本想下午到街上買了東西就回生產隊,誰知剛到街上李家茶館,就看見衙門口新華書店對麵的坡道上聚集了一大堆看熱鬧的人。我費了很大的勁才鑽進人群。原來牆上張貼了一張縣法院判刑的布告。布告白紙黑字,用毛筆以楷書寫成。
我仔細一看,大概內容是本縣某某某局長,長期追求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生活腐化墮落,幾年來利用黨和人民給予的權力貪汙公款共計一萬多元,根據刑法×條×款,決定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末尾,在法院院長署名的上方打了一個醒目的紅勾。
布告旁邊還貼有幾張罪犯犯罪事實的文字材料。下麵的石板台階上擺放著罪犯的各種贓物。其中光是亮晃晃的手表就有十多隻,還有收音機三四台,男女各式皮鞋十幾雙,各種毛料衣物若幹等。贓物中,凡是送給情婦和其他女人的東西都有文字注明。同時,在犯罪事實的文字材料中,還列舉了大量犯罪的細節,特別是與多名女人亂搞兩性關係,並送給對方大量現金。
值得一提的是,材料上說,凡是長得漂亮的女人隻要讓他親個嘴兒,他就隨手給5元錢;隻要在他膝上坐兩分鍾,讓他抱一抱,摸一摸,他就給10元錢。
我邊看邊聽身邊的人議論:“貪汙國家這麼多錢,聽說貪汙的公款中還有黨費呢,真想不到我們這個深山溝裏的小縣城也有劉青山、張子善!”“這個貪汙犯生活太腐化了,搞了那麼多女人,揮霍國家這麼多錢財,真是罪該萬死!”“聽說明天上午先從公安局押上車遊街示眾,接著在東門的新廣場召開公判大會,最後拉到小春壩敲砂罐兒(四川方言,即用槍打腦袋,槍斃的意思)!”因我從未親眼見過槍決罪犯,於是決定第二天看了稀奇後再回生產隊。
第二天上午,我從家裏來到正街十字路口,街道兩旁早已站滿了看熱鬧的大人小孩。旁邊一個老太婆說:“哎,聽說這個稅務局長解放前是地主家的放牛娃,從小就當長工,後來參加革命,土改時還在我們縣裏當過土改工作隊的副隊長呢……”
我正聽著,一輛解放牌大卡車在鬧哄哄的人群中從西門方向緩緩開來。車到跟前我一看,車頭上站立3個人,中間那人50來歲,個頭很高,被粗麻繩五花大綁捆著,背上插有一塊長木板標子,旁邊兩名公安人員用手將他牢牢架住,車廂兩旁各有五名威風凜凜背著步槍的武警戰士,肩上的刺刀在陽光的照射下閃閃發光,令人膽寒。一時群情激憤,口號聲震耳欲聾,身邊幾個小孩被眼前的陣勢嚇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