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最強風暴(1 / 3)

拖著疲憊的雙腿回到宿舍,令我詫異的是,一個本不該出現在這裏的身影闖入眼簾。

降初靜靜地靠著門站著,手裏提著那個我熟悉無比的塑料飯盒。

“降初?”

降初看到我有一瞬間的欣喜,不過立刻又掩蓋了下去。

“我,我想你昨晚一定沒吃什麼東西,就煮了些粥給你帶過來,沒想到你不在……”她說。

她說完又背過臉去,我又看到那縷輕輕跳動的發絲,若說冉冉的一切都能讓我心情蕩漾,讓我欲罷不能,那麼降初就讓我覺得甜蜜和安心,所以我說,冉冉該是個妹妹的存在。

“進來吧。”我推開門說道,突然覺得這兩天說的最多的便是這句話,無論是對誰。

降初默默地跟進來,把飯盒放在桌子上,輕輕說道:“怕是已經涼了,我去熱。”說著就要去往臨時被趙飛該做廚房的陽台上走。

“歇會兒吧,現在還不餓。”我說。

降初被我叫住,又覺得不做點什麼似乎很尷尬,溫順的站在那裏不再說話。

“趙飛去找你了,你知道嗎?”我說。

降初搖搖頭:“我早上就出來了,沒有見她。”

“他現在在你家門口。”

降初突然想解釋什麼,張了張口卻不知道說什麼好。我並沒有在意她猶豫的表情,我有點想讓降初趕快回家,這樣趙飛就可以回來給岩寓看畫稿,也想打電話給趙飛告訴他降初就在這裏。

可是,我又覺得我的想法齷齪不堪。

傍晚,我們接到任務:向甲孔鄉進發,抓捕一名犯罪嫌疑人。我從紀剛的口中得知,由於爭奪夏季草場,兩個家族發生械鬥,其中一方使用全自動步槍,打死1人打傷1人,犯罪嫌疑人已經逃到原始森林。“你殺我一人我就殺你一人”是這些家族和同胞一直秉持的傳統觀念!

我沒有感到這個夜晚有什麼不同,我背著56式半自動步槍,穿上防彈衣,踏上了開往甲孔鄉的征途。

我的身旁坐著一臉沉穩的老王。老王是特警大隊年齡最大的一個,在去特警大隊之前,我就從程小白口中知道了老王的傳說,據說老王有一次下班途中,遇見有人持刀搶劫一個中年婦女,老王挺身而出,徒手與三名歹徒搏鬥,並最終將其順利製服。老王是退伍兵,在機關裏待了整整十年。老王過膩了這種一成不變的日子,他想去基層,去一線。他覺得自己渾身上下有使不完的勁。將近四十歲的老王報名參加了特警大隊,讓全縣的幹警都大為驚訝。我常常在他麵前開玩笑,最美不過夕陽紅,溫馨又從容……在特警大隊的日子,老王的話最多。他常常給我講他和他老婆的故事,講他即將出生的孩子。

老王說,再過幾天,就是老婆的預產期了。

老王問我,老來得子的孩子是不是都特聰明?

我點點頭,恩,特聰明。

喔,那就好。老王自言自語的說。

其實,老王和他老婆十年前就結婚了。可是結婚後,他老婆一直沒懷上孩子。那段時間,夫妻兩人常常爆發戰爭。老王說,肯定是你的問題,我身體好著呢。他老婆又說,我身體可沒問題。後來,他們一起去了醫院,最終的結果是老王的問題。從醫院的檢測報告上可以看到,老王的精子存活率很低。老王給我講,他是老高原。結婚前他在武警交通部隊修路,一次炸山的時候,飛石將他的下身砸中。從此以後,他那方麵就不行了。這麼多年來,老王一直在尋醫,直到用藏藥治好了他的命根子。

兩個小時後,我們到達了甲孔鄉。那一天的夜晚,天空中依舊有很多的星星。我們借著星光,慢慢向原始森林裏靠近。一路上,老王都在滔滔不絕的講著他那還未出生的孩子。

他說,其實我早想好孩子的名字了,男孩的話就叫王帥,女孩的話就叫王貝。

他說,我希望孩子的性格像我,樣子像他媽。

他說,我給孩子買了許多東西,尿不濕、奶瓶、漂亮的衣服,還有一大堆小人書。

他還說,不管我的孩子是兒是女,以後我都讓他做警察。

突然,一顆子彈劃破了高原的寂靜,狠狠的紮進了老王的腹部。幾乎隻有了一秒鍾的時間,劇烈的疼痛在老王的全身上下擴散開來,一股股暖泉辦的液體從頸部不斷湧出,染紅了天藍色的警服。

那一晚,高原的夜空閃爍著明亮星星,柔和的月光鋪撒在一望無際的草原上,滿是沁人心肺的泥土芬芳。夜空中布滿了千萬顆水晶般的明星,綴附在無際的夜幕之下,遍布蒼穹的每一個角落。星光或明或暗,但點點微光彙集在一起,點亮了整個夜空!漫天的繁星撲閃著大眼睛,密密麻麻的彙成一條長長的銀絲,懸掛在這巨大的天幕之上。

老王的視線變得模糊起來,遠方的雪山似那漸行漸遠的駿馬,隨著風消失在草原的盡頭。

老王緊咬著牙,想要拾起近在咫尺的64式手槍,他的每一個細小動作都將使出全身的力氣。他的手離槍越來越近,在手指觸摸到槍的一瞬間,他痛得幾近扭曲的臉恢複了平靜。

送到醫院,已經是兩個小時後了。那天晚上,我親手擊斃了那名犯罪嫌疑人。那名犯罪嫌疑人被我的半自動步槍打成了塞子。

老王給他那還未出生的孩子寫了一封信。

給親愛的孩子:

爸爸要和你玩一個遊戲,我們來捉迷藏好不好?我知道我的孩子一定很聰明,但是這一次,爸爸決定躲好久好久。

你先不要找,等爸爸藏好以後你再來找我。要等到什麼時候呢?等你十二歲的時候,再問媽媽,爸爸躲在哪裏,好不好?

你一定找不到爸爸,因為爸爸會躲在一個很難找到的地方。我知道你會想爸爸,爸爸會趁你睡覺的時候,跑到你的夢裏和你玩積木;在你畫圖畫爸爸的時候,不管好不好看,你覺得是爸爸,就是爸爸;當你拿爸爸的照片看時,爸爸也在看你。

等你有一天長大,爸爸要拜托你一件事,要你照顧和孝順爺爺、奶奶和媽媽,看你是不是比爸爸以前做得好?

爸爸猜想,我們這一次玩躲迷藏要玩這麼久,爺爺、奶奶、媽媽有時候看不到爸爸,他們一定會哭。但是你不能哭,因為你知道爸爸隻是在和你捉迷藏,爸爸沒有走,爸爸永遠都陪著你。你就要逗他們笑,讓他們開心。

好了,親親我的寶貝,我們的遊戲現在就開始咯。

寫完最後一個字,老王就走了。五天後,老王的孩子出生了。

那段時間,我常常陷入痛苦之中。我的腦海裏反複浮現著老王血流如注的樣子。我時常做噩夢,夢見倒在地上的不是老王,而是我自己。我常常在半夜驚醒,然後再無法入眠了。我不敢再看到槍,甚至不敢再看到防彈頭盔、防彈衣。我以為,執行任務時有了這些就不會再出現任何問題了。可是老王死了,他死的時候這三樣東西都有。我對自己產生了強烈的懷疑和深深的自責。如果我當時提醒老王提高警惕,這一切或許就不會發生了。老王就死在我的腳下,我清晰的記得中彈後他躺在地上全身顫抖的模樣。我陷入了極度的恐懼。紀剛說,老王死得偉大,死得光榮。但是,再偉大、再光榮又有什麼用。人死了,什麼都沒了。女人沒了老公,兒子沒了父親。紀剛說,這就是我們的命,誰叫我們是警察呢?永遠別忘了警察前麵有兩個字:人民。在罪犯眼中,你就是雷電;在妻子眼中,你就是高山;在孩子眼中,你就是搖籃;在人民眼中,你就是青天。若幹年後,我終於明白了紀剛當初的那些話。

這一年的八月,紀剛一個人悄悄上路了。他要去成都。他要回去見兩個女人,而那兩個女人都不知道。

從川藏到成都,一千餘公裏的車程。如果是坐大巴,要坐整整兩天的車。但是紀剛不想讓等待再次延長,因為等待的時間已經實在太長了。他怕再這樣等下去……

紀剛不敢再想了,人為的不敢再往下想了。活著,是這個中年男人的最大願望。

紀剛找了一輛三菱車,談好了價格就上路了。司機是個藏族小夥,他當然認識這個皮膚被曬得黝黑的漢族中年男人。

藏族小夥掏出一支煙遞給旁邊的紀剛,因為常年往返於省城和高原之間,這個藏族男人的漢話說得很流利。

藏族小夥給紀剛點上煙,紀隊長,去成都做啥子?又是去抓人哇?

紀剛猛的吸了一口煙,卻一句話都沒有說。他早已習慣了沉默。

紀剛望著窗外逐漸明亮起來的天,從兜裏掏出了手機。手機的背景是兩個女人,一個大女人,一個小女人。看著看著,他就哭了。但哭著哭著,他又笑了。上一次看見這兩個女人是在什麼時候,紀剛在心頭數了數,爾後常常的歎了口氣。已經八年了。

他要回家的事,沒有告訴任何人。他想給這兩個女人一個驚喜。

這一年,是紀剛上高原的第十個年頭。在高原上,時間早已不再是時間,唯一永恒的就是孤獨與寂寞。對著石頭說話,對著犛牛大笑,對著鏡子裏的自己痛哭。

這一座座連綿的青山埋葬了紀剛的所有快樂與悲傷,或許有一天,也將埋葬他自己。他實在太累了,他不怕苦,不怕死,但他怕看不到希望。

他心頭明白,離開這裏的理由有無數個,留在這裏的理由卻隻有一個。但正是那唯一的理由,讓他選擇留在了高原。

那就是自己的兄弟。那些榮辱與共,出生入死的兄弟是他在高原上所積累下來的唯一的財富。

紀剛帶兄弟下鄉抓人,要坐車八個小時,然後是騎馬,然後是徒步,渴了喝一口山泉,累了躺在路邊睡。無數個夜晚,他們在雪地上慢慢睡去。無數個夜晚,他們在淩冽的大風中前行。在嫌疑人的槍口下,他們從來沒有退縮過。

他們在一起行動的大部分時候都是夜晚,因為隻有暮色才可以掩護自己,迷惑對手。他們在黑夜中前行,路旁都是萬丈深淵,有時候,走著走著,人就少了一個,再往前走一會人又發現少了一個。直到行動結束,他才在深淵之下看到自己走失的兄弟。沒走多遠,他又在路旁的叢林裏看到一具血肉模糊的遺骨。他認得散落在一旁的警號。

除此之外,他還有一顆比常人大幾倍的心髒。

天剛放亮不久,三菱車便駛入了雅新路,車也變得越來越顛簸。在一段公路的轉角處,紀剛讓司機把車停了下來。他拿著一瓶青稞酒走了下去。

公路旁,有一顆巨大的石頭。他彎下腰在路邊摘了一把格桑梅朵,爾後默默走到那巨石邊上。他對著石頭說了半天的話,但說的是什麼,沒有人聽到。他打開手中那瓶青稞酒,灑在了那塊巨石之上,然後又往自己的喉嚨裏猛灌了幾口。

巨石之上,刻著五個人的名字。而巨石之下,埋葬著五條年輕的生命。那都是紀剛手下的兵,在一次泥石流中被巨石砸中,遺體至今還埋在這塊石頭之下。

紀剛說,我從來都不會覺得自己孤獨,我時刻都能感覺都身旁有自己的戰友,他們有的活著,有的死了,但他們從來都沒離開過,我一閉上眼,就能看到他們的笑,能聽到他們的聲音。

“走的這五個戰友,最年輕的才19歲。他父親就是警察,後來在一次武裝抓捕行動中犧牲了,組織上為了照顧他們,讓他的兒子免試入了警。這個小子高中畢業後,就直接作了警察。我看他身體好,聽說還在省運會上拿過獎,是國家二級運動員,就直接把這小子要到了特警隊。可上班不到一個月,連工資都沒拿到,就走了。”

“有一個小夥子,出事前剛結婚不久,他老婆的父親是省政府的一個說得上話的大領導,調令來了幾次,這小夥子就是不願意走,我罵過他,打過他,這小子就是不肯走。有一次,他喝了酒,半夜跑到我家裏麵,抱著我的腿哭,他說,隊長,這裏窮,這裏工資低,這裏連語言都不通,這裏連自來水裏都有牛糞,這裏危險,但是隊長,我舍不得,我舍不得你們,我舍不得特警隊,我不走,我不走。但這小子後來還是食言了,他走了,永遠的走了。”

“還有一個叫楊洪,家是德陽中江的,母親死得早,從小靠他爹拉扯大。生活過得不容易,他父親又上了年紀,身體有病。出事後,我們一直不敢給他父親講。這事就一直瞞著,我們說,楊洪去執行任務去了,要很長時間才回來。後來,他爹居然坐了兩天的車,一個人跑到高原來看他兒子了。我啥話都沒說,直接跪在了老人麵前。老人一句話都沒說,連一滴眼淚都沒掉,轉身就走了。但我心頭明白,老人的日子也不多了。”

“我們外出之行任務,常常見不到一戶人家,山穀裏風大,攜帶的帳篷剛架好就被風吹翻。我們找了一顆大樹,幾十個大男人依偎在一起,相互取暖。天亮了,吃一點糌粑,喝一點山泉,又繼續上路了。每次到鄉下辦案,我們會帶上鍋碗瓢盆,還會帶上柴米油鹽,路途遙遠,幹警們隻得自己動手,豐衣足食。從這一座山到那一座山,你可以領略春夏秋冬四季的不同風光。”

“我心裏難受。他們剛才還在和我說話,可是一轉眼就走了。但我老是覺得他們沒有死,他們隻是去了另外個地方,他們仍舊活得好好的。我給他們說話,我給他們講特警隊的事,他們都能聽到。他們一定能聽到。”

菱越野車繼續前行,紀剛說著說著就睡著了。又或者他根本沒睡著,他隻是不願意再講了。這是他心頭的傷疤,講一次,就會被揭開一次。

車到雅江時,已經是中午了。進藏的車輛很多,大多數都是來旅遊的。吃飯的地方就在公路邊,灰塵很大,紀剛心情好,點了一份雅魚,炒了一個大白菜。開車的藏族小夥坐在他的身邊吃泡麵,紀剛看到菜的分量很足,就邀請藏族小夥和他一起吃。吃飯的時候,藏族小夥又問了紀剛一次去成都幹啥。這一次紀剛沒有再沉默,他笑著告訴他:回家。

紀剛1989年入藏,1997年與自己的高中同學劉逸雲結婚,第二年就有了女兒紀珊珊。2003年,年僅28歲的紀剛因為在一次抓捕行動中立功,被特警支隊破格提拔為特警大隊隊長。從此之後,紀剛就再也沒有回過一次家。最後一次看到女兒,她才五歲。而在當時,和家人聯絡的方式,便是書信和電話。他還記得,第一次聽到女兒在電話裏喊爸爸時,自己熱淚盈眶的模樣。

劉逸雲每次給紀剛打電話,又或者是寫信,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你什麼時候回來?

每次劉逸雲這麼問,紀剛總是不知道該怎樣回答。到了後來,紀剛就覺得煩了。隻要劉逸雲一問這個問題,他就會發火。從那以後,電話裏的沉默就越來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