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居鄉及在旅,不可輕受人之恩。方吾未達之時,受人之恩,常在吾懷,每見其人,常懷敬畏,而其人亦以有恩在我,常有德色。及吾榮達之後,遍報則有所不及,不報則為虧義,故雖一飯一縑,亦不可輕受。
——袁采《袁氏世範》
白話
在鄉裏居住,或是寄居在外,都不能輕易接受別人的恩惠。在自己沒有發跡的時候,受了人家的恩惠,回常常記在心裏,每次見到施恩於我的人,都會心存敬畏。而那人也因為覺得有恩於我,所以在神色上常常表現出來。等到我榮耀顯達以後,要想報答所有有恩於我的人,恐怕也很難做到,不報答別人的恩情又自覺理虧。因此,即使是一頓飯,一絲絹,也不能輕易接受。
家訓史話
在《儒林外史》中有這樣一段故事說的是鮑文卿拒不受人恩惠。
鮑文卿雖然有個儒雅的名字,但他不是文士,是優伶——在他生活的那個年代,任你是多大的“腕兒”,隻要是梨園角色,那也還是賤業。然而吳敬梓老先生偏要把他取上儒林榜,而且還在二甲。因為正如鮑文卿的好友向知府所言,“他雖生意是賤業,倒頗多君子之行”
鮑文卿當時乃是崔按察(負責上參失職官員)門下一戲子。崔按察夜讀奏本,鮑文卿偶然聽到,於是鮑文卿毅然替這個素不相識被朋友連累的向知縣求情,言之切切。“這位老爺小的也不認識,但自從七八歲學戲,在師父手裏念的就是他做的曲子,這老爺是個大才子,大名士,到現在二十多年了,好不容易才做得一個知縣,好不可憐!今天又要因這事被參處了。”他入情入理地分析知縣所為也是尊重讀書人的本意。一番話竟使崔按察罷了參處的念頭。並推薦鮑文卿拿信去縣衙,告訴他們這個消息。鮑文卿一到知縣那裏就得到知縣的禮遇,謝恩,如待上人,這戲子斷然不坐,不敢當。
酒後知縣封五百兩銀子要酬謝他,鮑文卿一厘不受,“怎敢用老爺們的俸銀?”唉,替人請命,這是義舉,不受人恩惠,可見清風,難道不是個大義不貪財的君子嗎?
後來崔老爺病故,文卿回家做生計,收修補樂器的倪老爹六兒倪廷璽為繼子,教他讀書管理戲班。路遇升任知府的向老爺,因感恩尊稱他“老友”,約請父子兩個半月內找他。好事連連,船上遇大人兩書辦,極力奉承文卿,還舊事重提,請求恩人在向老爺麵前替事人說幾句好話求情,登時給銀五百兩。最喜文卿那幾句話,說得又是一番大義。藝人文卿笑道:“我要是看重銀子,當年在安東縣太老爺曾賞我五百兩銀子,我不敢受?我知道自己是個窮命,須是骨頭裏掙出來的錢才做得肉,我怎敢瞞著太老爺拿這項錢?況且人要有理(指犯事之人),斷然不會拿出幾百兩銀子來做人情;要是準了這一邊的人情,那一邊就要受委屈,這不是喪了陰德?依我的意思,不但我不敢管,連二位老爹也不必管他。自古道:‘公門裏好修行’,你們服侍太老爺,凡事不可損了太老爺名聲,也要各人保著自己的名聲和性命啊。”
古今訓諫
“居鄉及在旅,不可輕受人之恩。”一點小小的恩惠在當時可能是對自己的一點方便,可是你不知道它會變成什麼樣的東西。可能會變成要挾我們的把柄。更多的時候,這些恩惠會是一些心病,不知道會在什麼時候提醒著我們欠了別人。因此,做人做事也就不坦蕩了。
無緣無故不可受人恩惠,即使有明目的恩惠更應慎重。首先,我們幫助別人並不是衝著事後的恩惠的。正義之舉不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