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真的認識,真的認識。”溫北朝她使使眼色,姑奶奶,這可不是開玩笑的時候啊。
“你說認識,她說不認識,那你說,她叫什麼名字?”還是警察叔叔有經驗。
“她,額……”別說,他還真是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
“這分明就是不認識,走,跟我們到所裏麵去一趟。”
鄭媛媛著急去參加哥哥的婚禮:“那個,警察叔叔,要不我看就算了吧,我這還有急事呢。”
“姑娘,這可不行,對於這種擾亂機場秩序的人,我們可不能任他妄為。姑娘你別怕,放心,我們會保護好你的隱私的。”
說著一推溫北:“走吧。”
算了,鄭媛媛想著辦法:“警察叔叔,那個,我們認識,認識的。”一進派出所還不知道要多長時間呢。
好啊,這下終於承認認識我了吧,溫北忿忿。
“那你說,他叫什麼名字?”
“……”
“你們這是逗我們玩呢,是吧?來,一塊兒跟我去派出所。”
進了派出所,兩位警察調出來機場監控,錄像帶回放,立刻就看出來了溫北在騷擾鄭媛媛。
鄭媛媛看看手表,已經10點15分了,她真的要急死了。
“警察叔叔,我真的是有著急的事情需要處理,晚了我就趕不上了。這樣吧,這是我的身份證,我把電話號碼留給你們,有事情你們給我打電話我就過來還不行嗎?”她雙手合十,漂亮的大眼睛閃露出祈求:“拜托拜托,我真的要來不及了。”
警察接過她的身份證,看了一眼在單頁上記好還給她:“那好吧,把你的號碼在這裏寫上,你可以走了。”
“非常感謝,非常感謝。”
鄭媛媛就這樣輕鬆的走了,另外一個房間的溫北就沒那麼幸運了。
“事實已經很清楚了,是你騷擾了別人,你認不認?”
溫北橫的很:“我不認,我的確是認識她。”
“還狡辯?認識她你不知道她名字?”
“對。”他溫小爺何時受過這樣的待遇:“我就是認識她,我就是不知道名字,你怎麼樣?”
“喲。”警察不服氣的站起身:“你還挺橫?本來想就給你個口頭警告就算了,看你這麼橫,拘留你8小時。”
溫北忽的一下站起身:“你有什麼權利拘留我?我犯了什麼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你違反了其中第四款:結夥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內容。我當然有權利拘留你。”
“你這個警察真是個二貨,所有你認識的人,你都知道名字?”他們認識,當然算不上流氓活動。
警察的眼睛嗖的一下射過來,冷冷的笑笑:“我看你還真是不見棺材不落淚,辱罵警察,認錯態度極差,拘留時間延長到24小時。”說著啪的一下關上了門,落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