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音樂文化曆史悠久,在漫長的曆史中,發展出一係列富有鮮明民族特色的樂器。中華民族音樂的蒙昧時期早於華夏族的始祖神軒轅黃帝兩千餘年。中國民族樂器,曆史悠久,源遠流長。湖北隨縣曾侯乙墓(公元前433年入葬)出土的編鍾、編磬、懸鼓、建鼓、枹鼓、排簫、笙、箎、瑟等等。這些古樂器向人們展示了中華民族的智慧和創造力。

《呂氏春秋·古樂篇》中記載有:“帝堯立,乃命質為樂。質乃效山林溪穀之音以作歌,乃以麋革置缶而鼓之,乃拊石擊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獸。”文中所說用生活器皿——缶,蒙上麋鹿之皮而成鼓。而“拊石擊石”則是先民們將狩獵的石器,敲擊成聲,以伴奏化裝成百獸的原始舞蹈。

人們用它們來傳遞一些特定的生活信息。如擊鼓出征、鳴金收陣、晨鍾暮鼓、打更報時、鳴鑼開道、擊鼓升堂等。在中國有些少數民族至今仍保留著以吹奏口弦傳遞愛情的信息,口弦成了表達愛情的工具和信物。

中華民族是一個善於吸收的民族,自漢以來,廣泛吸收了大量的外來樂器。如漢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時張騫通西域時傳入的橫吹(亦稱橫笛);漢靈帝時傳入豎箜篌(曾稱胡箜篌;約在公元350年前後的東晉時,從新疆、甘肅一帶傳入了“曲項琵琶”,明代傳入了揚琴和嗩呐等。這些外來樂器,經過不斷地改進,使它們逐漸成為中國民族樂器大家族中的重要成員,向人們展示風雅的中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