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魯談往(1 / 3)

北平、上海、俄亥俄

一九四六年九月底,我隨濟安哥從上海乘船北上,到北平北京大學去當一名西方語文係的助教。那年秋天,胡適之先生也從美國返北大任校長之職。“上任不久,消息即傳出來,紐約華僑企業巨子李國欽先生答應給北大三個留美獎學金,文、法、理科各一名。北大全校資淺的教員(包括講師、助教在內)都可以參加競選,主要條件是當場考一篇英文作文,另繳一篇英文書寫的論文近作,由校方資深教授審讀。”

上文引自《雞窗集》裏我那篇《紅樓生活誌》。凡是看過該文或另一文《我保存的兩件胡適手跡》(載《傳記文學》一九八七年八月號)的,都知道那次競考的文科得獎人是我。但我是教會學校出身,胡校長竟認為哈佛、耶魯簡直不必去申請,我的獎學金限期兩年,連個碩士學位都拿不到的。新任北大西語係副教授的王岷源想是個國立大學畢業生,在留美期間即同胡校長相識。他在耶魯讀了四年才拿到個碩士學位。我在北大時並未申請耶魯,而終於一九四八年春季進了該校研究院的英文係,在本文裏此事先得加以交代。

一九四六年英國名詩人批評家燕卜蓀(William Empson,一九〇六年至一九八四年)重返北平,在北大任教。同秋美國歐柏林學院(Oberlin College)真立夫(Robert A。Jeliffe)教授也來北大客座一年。歐柏林是俄亥俄州的名校,真立夫一定是個好老師,但算不上是個名學者。我聽了胡校長的話,為保險起見,請真立夫幫我申請了歐柏林。該校規模較大,是設有碩士班的課程的。後來我同真教授重會於歐柏林,他說年輕時曾寫過一部小說,標題即雪萊一首名詩的首行When the Lamp is Shattered。日後我發現耶魯圖書館果有此書,但哪有閑情逸致去看它?美國教授來中國教書,表示他對中國或東方有一份感情。果然老妻亡故後,真立夫再去菲律賓教書,娶了一位華裔女郎,度其晚年。

為了參與留美考試,我寫了一篇英國詩人布萊克(William Blake)的論文。大學畢業後不出一兩年,我即對布萊克大感興趣,把他的預言詩讀了不少,也看了名批評家墨瑞(John Middleton Murry)論他的專著。在北大圖書館我也找到兩三種專論,但也都是二三十年代的著作。有一天專訪一家高級西文書店,看到了一本一九四六年剛出版的布萊克專書,題名William Blake:The Politics of Vision,著實興奮,雖然書價美金四五元等於我月薪的一小半,還是把它買了。作者休勒(Mark Schorer)那時才是柏克萊加大的助理教授,不出兩年他寫了篇名文Technique as Discovery傳誦一時,也算是“新批評”派的健將了。休勒早已去世,他的生平巨著乃是一九六一年出版的《辛克萊·劉易士評傳》(Sinclair Lewis:An American Life)。

五十年前,加州真是人間天堂,柏克萊加大的聲望也比哈佛、耶魯差不了多少。我想何不寫封信給休勒,對他的新書恭維幾句,表達一番自己想去柏克萊進修的誠意。休勒獲信,知道連中國的學人都在看他的書,當然高興,立即拿了我附寄的滬江成績單(可能未附燕卜蓀為我寫的推薦信),去見英文係的主任或研究生主管(Director of Graduate Studies)。他的回信轉達了係方的意見,謂我的成績雖好,但還得補修幾門大學本部的課程,才能進得研究院。看了回信,我覺得係方無從考察我畢業後自修苦讀的進境,有些冤枉,但單憑我的大學成績單,我主修的英美文學課程實在太少了。滬江全校沒有幾個有Ph。D。的教授——英文係一個也沒有——各係的高級課程都開得太少,每個學生都得選定兩種副修學科(minor subjects),在此大範圍內多選幾門課,才能湊滿學分畢業。主修、副修的課程又不準全是文科的,因之我選修了曆史、哲學這兩類副修的課程卻又不合格,大四那年不得不加修兩門商科的課程(會計、銀行學),把我自己的計劃打亂,連第二年德文這門課也隻好不念。

看了休勒教授的那封信,我也不想憑自己的努力去申請其他第一流的研究院了。現在想想,當時濟安哥同我一樣的外行。早在五四時期北大即已送學生出國留學了。到了一九四六年,輔導學生出國留學的辦事處一定有的,否則與我同屆的兩位李氏獎金得主,數學係的程民德怎麼會去普林斯頓,經濟係的孫祀錚怎麼會去安娜堡密西根大學的?當然他們有其老師、同事們幫忙。我則雖同胡校長見了三次麵,卻從未看到過一本美國研究院的章程(bulletin),填寫過一份研究院的申請表格,隻是在得不到校方任何指導的狀態下暗中摸索而已。

我對美國南方文學進入二十世紀後繁榮的情形早已略有所知,在北大那年我看了凱辛(Alfred Kazin)一九四二年出版的成名作《土生土長》(On Native Grounds),專論美國近五十年的文學發展(詩歌不在其內),其中有一章暢論三十年代以來“批評界之兩極”(Criticism at the Poles)。假如馬克思文評家占據了北極,占據南極的則為比較守舊、代表傳統文化的南方文藝批評家。凱辛以蘭蓀(John Growe Ransom,一八八八年至一九七四年)為此派的領袖。他也是位名詩人,早年在田納西州的範德比爾大學(Vanderbilt University)任教,教出了大徒弟詩人、批評家兼小說家阿倫·泰脫(Allen Tate),詩人、小說家、劇作家兼批評家羅勃·華倫(Robert Penn Warren),批評家勃羅克斯(Cleanth Brooks,一九〇六年至一九九四年)等人。後來蘭蓀轉往俄亥俄州甘比亞村(Gambier)的墾吟學院(Kenyon College),創辦了一份極具影響力的《墾吟季刊》(Kenyon Review),照舊有年輕詩人如洛威爾(Robert Lowell)等到墾吟去跟他學習。

我當年自己也算是專攻英詩的,名校的研究院既覺得我還要補修大學課程,何不直接去墾吟?蘭蓀很快就給我回信,表示歡迎,但也警告我,墾吟通常是連碩士學位也不給的(特殊情形例外),我還得再三考慮。收到信,已該是七月二十一二日,我也準備買機票返滬了。手邊隻有兩張小大學的入學證,講出去自己沒有麵子,心裏也不太高興。

七月二十五日回到上海,隻當自己要進研究院的,有空就看德文書。看了一本托瑪斯·曼早期的長篇小說,大半本艾克曼(J。P。Eckermann)記錄的《歌德談話錄》,覺得自己德文真有了進步。但申請出國護照,不知何故倒很麻煩,我得親自到南京去一趟。那時錢鍾書的《圍城》剛出版,我已看了一小部分,上火車後繼續津津有味地看下去,倒是難得的經驗。事後想想,領取護照延遲了我出國的日期,也是我的福氣。否則九月下旬剛開學即繳了學費,不管去歐柏林或墾吟,對我都是不適合的,換校就很困難了。

事實上十一月十二日我才在上海碼頭乘船駛美,二十八日抵達舊金山。在那裏住了幾天後,再乘火車於十二月五日到達歐柏林。翌日我在該校的Graduate House吃晚飯,有兩位楊姓女子,一名Miriam,一名Grace,也都是得到真立夫幫助而來歐柏林深造的。我同她們見麵倒有些親切之感。但在該校聽了幾堂課,就不想聽了。講得同滬江老師一樣淺,我是無法忍受的。虧得寒假就要到了,我於十五日乘火車到紐約去領取李氏獎金(親自到場領錢的笑話見《我保存的兩件胡適手跡》),也就在曼哈頓度假五六天,看了一場在百老彙已上演多年的歌舞劇Oklahoma!和夜總會的歌舞表演。十八日晚上也特去新澤西州看看當年滬江英文係主任卡佛(George A。Carver)及其夫人,二人都在一家私立中學教書,兒子倒已進了耶魯的法學院了。

到了歐柏林不多天,我即乘火車到墾吟學院去謁見蘭蓀教授,他那時五十九歲,是個很慈祥的老人。真的遷居甘比亞,住在墾吟神學院的宿舍裏,已是一九四八年正月五日的事了。倒不是我想跟蘭蓀念一學期書,而是一方麵聽他一門課,一方麵請求他托人給我機會去進研究院,實在不甘願在一個小大學再留下去了。歐柏林男女同學,環境比較宜人。墾吟全校都是男生,晚餐後陪幾個文藝青年喝啤酒,覺得一點意思也沒有。我可能是全村唯一的華人,養犬的人家不少,那些狗聞到我的氣味同白人的不一樣,就會叫起來,連我散步的權利都喪失了。蘭蓀隻看過我布萊克那篇論文,我長日無事,就再寫一篇評析約翰·鄧一首長詩(An Anatomy of the world:The First Anniversary)的論文請他審閱,報謝他提攜之恩。

蘭蓀是全校聲望最高的一位教授,卻同一位英文係同事合用一間在樓房低層(basement)的辦公室,我初次拜訪,覺得好奇怪。他給我的每封信都是自己打出來的,連一個書記也沒有。那天我同他談到讀研究院的事,他說沒有問題,我先替你找愛荷華大學(University of Iowa)的奧斯丁·華倫(Austin Warren)好了。華倫同韋勒克(Rene Wellek)合撰的《文學理論》(Theory of Literature)於一九四九年問世後,才大大有名。那時他的聲望不算高,愛荷華在我心目中也隻能算是一家農業區的好大學,但我知道華倫是《墾吟季刊》的顧問編輯,蘭蓀的好友,哪敢同他爭辯?隻要能跳出墾吟苦海我就滿足了。

差不多十天之後蘭蓀才收到回信,華倫已就聘於密西根大學,明年要移家安娜堡,不能再在愛荷華收留學生了。蘭蓀對我說,我再給哈佛麥西生(F。O。Matthiessen)寫信如何?我當然高興,麥西生之成名作《艾略特之成就》(The Achievement of T。S。Eliot)我早已拜讀過;他的Henry James:The Major Phase我在上海研讀詹姆斯的晚期小說時,也曾翻閱過。他的輝煌巨著《美國文藝複興》(American Renaissance,一九四一)我尚未拜讀,卻早在《時代》周刊上看到過對它大加讚揚的書評。我希望蘭蓀給他的信生效,麥西生的回信卻說,英文係研究生名額已滿,不便再添新生雲雲。蘭蓀安慰我道:不要緊,我去試試勃羅克斯罷。

勃羅克斯任教耶魯還不到一年。他看到蘭蓀老師給他的信並燕卜蓀的推薦信,立刻去找英文係的研究生主管曼納(Robert James Menner,一八九二年至一九五一年)教授。曼納認為有空額,歡迎我去。勃羅克斯也就寫了封親筆信給蘭蓀。蘭蓀看到信也很高興,馬上打了封信,並附勃羅克斯手劄,寄我宿舍。見信後,我也立赴蘭蓀辦公室拜謝,並聽從勃氏的指導,寫封正式的申請入學書給耶魯研究院的教務處。據我當年記載大事的日記本上所載,那是元月三十一日的事。我收到研究院副院長辛潑生(Hartley Simpson)的回信後,即於二月八日由蘭蓀教授親自開車送我到Mt。Vernon小城的火車站。我乘車到俄亥俄的首府Columbus,再換一班車,於九日中午直達紐海文(New Haven)。我乘船來美,帶了一鐵皮箱書。抵達舊金山後,又買了一架打字機,沒有人接送,簡直難以行動。留居美國已五十三年,還沒有第二個長者詩人學問家為我這樣服務過,至今每想到蘭蓀,還是不知如何報答他。

不過五十年前,學者們還沒有打長途電話的習慣,我為了等候蘭蓀三友的回音,一個月心神不定,十分難受。再說,蘭蓀為了我的緊急大事,同時寄出三封信,也不能算對不住他的朋友。但蘭蓀是個老派君子人,一封信有回音後,再寄第二封。虧得我吉人天相,錄取我的耶魯,也是我最想去的學校。我原無意去愛荷華大學跟任何人念書。假如麥西生肯收我而我去哈佛跟隨他,也會後悔不止的。

一九五〇年五月三十日晚上,麥西生在波士頓一家旅館開了一間房間,留下幾封關照親友的遺書,然後開窗縱身一跳。一兩天後我在《紐約時報》首版看到了此段消息,著實吃了一驚。麥西生自殺前,我隻知道他是個大學者,哪裏知道他是個同性戀,且是個反美親蘇的左派分子?他的死因較複雜,當時我功課太忙,未加深究。麥西生曾來耶魯演講過一次,我覺得他陰陽怪氣,無精打采,一點也不喜歡。假如當年真去哈佛,我一定同他合不來,而去另找一位導師的。

耶魯頭半年

我想勃羅克斯並未看過我那篇布萊克論文(五十年前,複印文件不太容易),而他如此熱心幫我忙,主要因為他看重蘭蓀、燕卜蓀二人的意見。蘭蓀同他有師生之誼,二人早已在文壇上合作多年,後來都算是“新批評”派的主將。蘭蓀早於一九四一年即寫了The New Criticism這本書,評了艾略特、瑞恰慈(I。A。Richards)、溫脫斯(Yvor Winters)等人。燕卜蓀一直可說是勃羅克斯最佩服的英國詩評家,因之他為我寫的那幾行推薦信,也就特別有分量。一九四八年夏季二人同在墾吟暑期專校裏教課後,勃氏才發現燕卜蓀如此仇視基督教,二人的關係反而轉劣了。勃氏同蘭蓀一樣,都是牧師的兒子。

曼納教授也歡迎我去耶魯,我想因為那兩三年正好有兩位來自中國的研究生在攻讀學位,他們的成績都很不錯。一位是武漢大學的吳誌謙,他於一九四八年拿到碩士學位回國時,即已同我建立了較深的友誼,因之到達上海後,曾在我家住了三個晚上。另一位是聯大出身的李賦寧,我進耶魯時他已考過了口試,在跟曼納寫篇有關古英文的博士論文。韓戰爆發後,他怕與未婚妻失去聯絡,即匆忙返國,一直在北大任教英國語言、文學的課程。

我保存了一冊耶魯研究院一九六五至一九六六年的章程,春季學期於正月三十一日開始。一九四八年的春季開學日期想必相仿,我趕到紐海文,耶魯已開學了一個星期了。二月九日下了火車後,即乘計程車開到市中心教堂街(Church Street)一家小旅館下榻。晚上房間裏水汀當當作聲,再加上忍不住寂寞,即到隔壁洛氏博覽戲院(Loew’s Poli Theater,Poli按法文音譯應作“博麗”、“玻璃”,但一般紐海文居民早已把li誤讀為長音),看了泰隆鮑華、Jean Peters主演的古裝片Captain from Castile。翌晨到約克街(York Street)的研究院(Hall of Graduate Studies)去注冊,才知道先得考過一門外語,才能登記為英文係碩士學位的候選人的。可能當天我即返旅館再把德文惡補一番,翌晨才去赴考的。我翻譯了一段德文,當場由曼納教授審閱及格。

即已開學,我很快就選定了兩門課,一門是英國戲劇,一五五八至一六二五,一門是所謂英國文藝複興時代的詩歌,其實兩門課所涵蓋的都是十六七世紀的英國文學,表示我那時候受艾略特影響太深,迷醉於這個時代。跟同係大半教授一樣,教英詩的那位馬茲(Louis L。Martz,一九一三年生)也是在耶魯讀的博士學位。他是賓州的德裔人,即所謂Pennsylvania Dutch——美國人早把Deutsch(德意誌)此字誤讀成Dutch。其實與荷蘭人無關。馬茲那時年紀輕,還是個助理教授,到退休前幾年他已升任為全係rank最高的史德林講座教授(Sterling Professor of English)了。約翰·史德林(John W。Sterling)大律師一九一八年死後留給母校破天荒的一筆大財源,所有冠其名所建造的圖書館(Sterling Memorial Library)、法學院、醫學院、神學院,甚至未冠其名的研究院,都是動用了史德林這筆贈款去蓋成的。每係資望最高的那位教授所支取的薪金也是同一財源,故稱之為史德林講座教授。

教英國戲劇的那位教授普勞迪(Charles T。Prouty,一九〇九年至一九七四年),臉色紅潤,人胖胖的,上課時煙卷不離手,所以過世也較早。他留學劍橋,專治莎翁時代及其前後的戲劇,學會了版本學、考證學這些硬功夫,成名作寫的是伊麗莎白早期的一位詩人兼劇作家葛斯柯恩(George Gascoigne),原先想是他的博士論文。普勞迪原在南部一家大學教書,一九四七年秋剛應聘來耶魯當教授的。但考證學當時在耶魯不太吃香,他在耶魯那幾年,好像並未走紅。

那年春季學期我隻選了兩門課,原想晚上修一門拉丁文的。但上了兩堂,覺得進展如此之慢,也就不去上了。再說我選的那兩門課,比以後兩年間,每學年修的三門課還要繁重。從此學了乖,不再選馬茲這樣教導方式的課程了。假定他班上一共有十二個學生,馬茲關照我們下兩星期應讀的課程外,也派定六個學生各寫一個題目,下星期在課堂上宣讀,由老師、同學發問,共同討論。另六位學生則另給六題,於再下一個星期宣讀他們的報告。研究生學問有限,在seminar班上聽愛出風頭的學生亂發言,實在得益不多。老師發問比較有意思,但我總覺得在作業上多寫批語比當場審問你,好受得多。再者,耶魯當年的美國學生從小寫慣了報告,兩星期寫一篇不覺得吃力。我是講究文章的人,寫一篇論評花的時間較多。上馬茲的課,宣讀自己論評的前夜,整夜不睡在打字的情形也有過。那門課可能好學生太多,我隻拿了個High Pass(耶魯研究班的成績,隻分Honors,High Pass,Pass三等)。也很可能,馬茲教授年紀輕拿不定主意,給新來的外國學生一個High Pass,總沒有錯。事實上我在耶魯的其他課程,都拿了Honors。

普勞迪上課(研究院英文係課程都是每周上一堂兩小時的課,隻有古英文這門課分兩堂上)開場先講幾句輕鬆的話,主要講到尚未在百老彙演出,而在紐海文休勃(Shubert)戲院試演的新戲。接下來話歸正題,講詹姆斯一世時期的戲劇,好多是不見書本,教授自己的心得,我聽得極為滿意,比那些由學生亂發意見的課程,精彩有趣得多了。後來我在哥大開高級課程,除了那些學生讀了原文,在課堂上逐字逐句講解給我聽的外,差不多都是我一人獨講,把自己的心得、意見授予學生。普勞迪每周關照學生讀的劇本通常四出,多至六出。每星期看四部電影,還能忍受,看四場話劇,不管戲多麼精彩,就很累人了。我們讀的都是詹姆斯一世時代的戲劇,比目前的話劇要長出一倍,情節複雜,人物眾多,讀了一遍,要想牢記,實在是很困難的。

上普勞迪教授那門課,伊麗莎白女王時代的戲劇都在秋季那學期講過了。我得在春季學期寫篇學術研究報告,普勞迪給我的題目偏偏是位伊麗莎白早期的劇作家喬治·丕爾(George Peele),但我哪敢提出抗議?我寫了一篇長達四十七頁的報告,總題《丕爾劇作之結構》。另附一紙參考資料,表示我參閱了兩種丕爾全集,十五位二十世紀專家的專著和論文,有些專家寫過多篇丕爾研究,分載於六七種英美學術期刊上。但生平第一次寫美國式的學術論文,並未想到要找人給我些指導,連寫腳注都不合規則,因之給扣掉些分數。普教授給我的grade是Honors/High Pass,可當A~-算。但學期的grade是Honors,因為我大考的成績實在太好了,兩三個大題,都答得詳盡,二三十個小題目隻有一個未答,因為在我的印象中,那個專門名詞未見參閱資料,教授上課時也並未提及。很可能他在頭一堂課或上學期即已講起了,而我都不在場。

那個春季,我住在曼殊斐爾街(Mansfield Street)一六八號二樓一間廂房,月租二十元左右,那學期的學費二百五十元是我自己付掉的,以後三年的學費,因為我是好學生,都給免了。那學期的膳費可能隻包了每日兩餐,早餐由我在寓所廚房裏自備,每天跑三次研究院的食堂,時間實在太浪費了。從寓所出門一箭之遙,即見到了耶魯神學院的幾幢房子,再繞過一大片墓地,即是約克街。街的右邊即是研究院,左邊則是法學院同史德林紀念圖書館。研究院是一座雙口形的大建築,雙口相吻合處即是條走廊,大門對著約克街。小口的西北兩部分以及大口之彎曲部分皆為研究院單身男生之宿舍。小口南部以及大口東南部分沿著高樓大道(Tower Parkway)和約克街的那幾層樓則是研究院的行政地區,也供其文科各係辦公、教書之用。

我的房東是個愛爾蘭裔的老處女,名叫奧白倫(Catherine O’Brien),記性非常之壞,想已八十歲出頭,我同她相處還不錯。春季學期結束了,我立即搬進研究院宿舍,覺得一切更方便舒適。但整個暑假,我的唯一任務就是學通拉丁文這一件事,十月份要通過係裏的考試,不用字典翻譯一段中世紀的拉丁文,談何容易?不少同係同學早已在中學、大學讀過了五六年拉丁文了。在研究院住了幾天,晚上總有中國同學找我上小館子吃飯聊天,散步回院也浪費不少時間。我過的是寸陰必爭的日子,哪裏有時間同人閑聊,決定重理行李,乘計程車搬回老太婆家。從此不再有人來找我,除了父兄來信必複以外,差不多每兩星期看場電影,調劑調劑精神,餘下的時間,從早晨到深晚,都在讀拉丁文。當然,暑期食堂不開門,自理三餐,也得花掉些時間。但雞蛋、牛奶、麵包、水果、現成熟食、乳酪買起來都很方便。有一天我買了一隻小小的整雞,不料老太婆翌晨要溶化老式冰箱裏的冰霜,也不通知我一聲,把我那隻雞也拿了出來。天熱,晚上我煮一鍋清湯雞,吃起來味道已不對。但我哪還有時間去買其他食品?隻好把雞燒得爛一些殺菌,也就把“怪味雞”吃了一小半果腹,虧得沒有生病。

四個月間,我先把一本文法教科書Latin Fundamentals讀得爛熟,記得所有的生字,了解一切動詞、名詞、形容詞字形上的變化。再讀一部分凱撒的著作(正像初學文言文的外國人,非讀《孟子》不可),然後再讀些英國人、歐陸人在中世紀所寫下的文章和故事。那些故事都是為了宣揚基督教而寫下的,我在五十年前初讀,即覺得相當幼稚、無聊。但中世紀拉丁文學既然是英國文學的一部分,耶魯英文係博士班的學生,至今還得先通過法、德、拉丁文三種語言的考試。可憾的是,不像在五十年前,更沒有第二家美國大學的英文係,包括哈佛在內,對學生要求如此嚴格的了。

拿到了碩士學位

考我拉丁文的也是曼納教授。他在我的譯文裏找到了兩三個小錯,也就讓我通過了。一九四八至一九四九那年,曼納也教我“古英文”(Old English),這是門新生必修課,這位研究生主管也可有充分時間去鑒別他們之優劣。耶魯英文係好像特別愛惜自己的名譽,成績不夠好的研究生是要他們走路的。我那班上成名最早而對英美現代文學研究最有貢獻的當推休·肯納(Hugh Kenner)。他跟勃羅克斯寫了篇龐德(Ezra Pound)的論文,很快就出版成書。有位常給曼納老師難倒的學生羅勃·彭(Robert Bone),果然隻好改讀比較容易的美國研究係(American Studies)。我進哥大的那一年(一九六二),彭君早已在師範學院(Teachers College)教書了。他以一本評介美國黑人小說的書,成了名。他古英文沒有學好,倡導研讀黑人文學,倒也有些先見之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