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歲的時候,我還在戲劇學院。

這個年紀本應是情竇初開的時候,但我從小就跟一群男孩子混在一起,在師父的監督之下過著很艱苦的訓練生活,每天不挨打就已經萬幸了,所以完全不會去想女孩子這件事。盡管學校裏也有一些師姐妹,但對我們而言她們就像自己的親姐妹,不會有任何其他想法。

偶爾聽到師兄們說些這方麵的悄悄話,我的腦海裏會浮現出來的女孩形象,就是很久以前那個山頂上的小夥伴,法國領事家的女兒,那個我曾經為了保護她而跟別人打架的“小女朋友”。在我的概念裏,女人應該是像母親那樣溫柔體貼的樣子,總是在我受到傷害的時候關心我。我也希望將來長大以後可以保護她們,就像故事書裏的大俠那樣。

當時在香港,潮州戲已經有了幾十年的傳承。一路唱下來,到我們那個階段,順應觀眾的喜好,開始加入武打動作,就需要我們這種會打的演員了。當時這種加入了武打的戲碼被稱為“神功戲”,每年鬼節的時候,就會有人邀請我們演出,大家在街上貼出海報,當街搭一個棚就現場表演。“神功戲”一出現,很快就變得很受歡迎,慢慢地,名聲就從香港傳到了東南亞。

那時我在戲班裏做小兵,其實就是負責打的臨時演員。有一年,我們被邀請去泰國演出,就在那時候,我喜歡上了戲班裏的當家花旦。

她也是香港人,比我大一歲,如果我15,那她就是16。

那時大家都很小,也很單純,我每天都要跟她配戲,打來打去地混在一起,就忽然喜歡人家了,人家喜不喜歡我呢?當時也不知道,但就每天想辦法靠近她。

泰國演出結束,我們回到香港。我又要開始四處混片場,每天早上6點會有大巴車來接我們開工,晚上收工再把大家送回去,回去之後要把賺的錢交給師父保管。

回到香港的時候,我們兩個人已經開始談戀愛。那時候懵懵懂懂的,每天都想著怎麼能跟她多待一會兒,但師父管得嚴,我就每天6點多假裝出門開工,其實半路就溜去九龍公園。她每天都要早上10點以後才能從家裏出來,我就一個人坐在公園,從6點等到10點多,等待的時間裏,看到旁邊很多人在打太極,我就在旁邊打功夫,旁邊的人都停下來看我打。就這樣耗幾個小時,看到她來了,就特別開心。那時候兩個小孩子,隻是一起肩並肩坐在公園的長椅上。常常用手搭著她的肩膀,一搭就是五六個小時,手都麻了,都不好意思把手拿回來。中午兩個人一起買點吃的,就這樣一直坐到晚上10點,她要回家的時候,我也就假裝收工回去。回去之後還要跟師父講我“過鍾”,就是說今天開了工賺了錢。我還把爸爸從澳大利亞寄來的生活費抽出一些,交給師父,假裝是當天賺的錢。

你看那時的我們,真的好單純。

爸爸不久之後回來香港,幫我買了一個小房子。她就每天10點鍾來我家,幫我收拾房間,洗衣服,下午4點鍾回家。就在那個階段,我離開了戲劇學院,開始混片場,做武行。

有一次,我們在一起被她爸爸撞見,事情瞞不住了,遭到她父母的強烈反對。她爸爸甚至當麵對我說,你做武行沒有出息的,不要碰我女兒。我的自尊心極度受挫,差點當場掉下眼淚。

家長的反對給她很大壓力,我們坐在一起聊天,說著說著她就會哭起來。看她哭我很心疼,就說,咱們兩個私奔去澳大利亞好不好,你回家拿了passport我們就走。她說不行,不能這樣對待自己的爸媽。

也就是在那個階段,我跟著各種劇組,地方跑得越來越多,發現外麵的誘惑也越來越多。所謂誘惑不是指女孩子,而是發現原來外麵有那麼多好玩的東西!我天性愛玩,過去在戲劇學院每天苦哈哈地練功,動不動就被師父打,哪裏會有什麼娛樂。現在發現打保齡球那麼好玩,打台球那麼好玩,地下賭場那麼吸引人,跟那些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也有好多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