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兄弟分家(1 / 2)

最先提出分家的是二哥龍華,實際上是真正說了算的是龍華的媳婦。龍華早已服役三年回家,安排到了市蔬菜公司當合同工。本來,龍華在福州當兵,幹得不錯。是龍華的媳婦三天兩回寫信,勸著龍華回來的,龍華的媳婦很有心計,怕龍華在部隊上幹長了就回不來了,自己跟龍華的的事情也就泡湯了,所以天天去信把龍華催了回來。龍華退伍,沒能找到關係安排到正式工人,隻是幹了個合同工。

龍華的媳婦也是龍家灣人,是當年龍丹的父親風雲一時的時候定下的親事。龍華退伍回到龍家灣就結了婚,龍丹的父親也給龍華蓋了一套宅子,但家產還是大家的,不分彼此。

不用說,老大早就結婚,在村裏接替許富當了書記,說起分家老大自然是雙手讚成。老大在村裏有點小權利,村裏有幾個集體副業產業,自然是有點油水的。每每拿回家都算是大家的,自然心中也是老大的不高興。

老三龍成一直在市化肥廠當合同工人,也算是老職工了,工資不比龍丹少。不過,老三龍成是實在人,對於分家的事情沒提出什麼意見,一切聽大家的。龍丹對於分家的事情也是讚同的,因為家裏人口多了,總是因為這個那個的鬧矛盾,也許分了家就好了。龍丹擔心的就是老人的贍養問題。

分家的起因是因為老二龍華的退伍費用,龍丹的父親原本想再蓋一套房子給老四龍丹。家裏這幾年,連年的蓋房子,老大老二老三都蓋上房子了,就隻差老四了。龍丹的父親就是因為這個,就覺得愧疚於龍丹。但是蓋房子要花錢,自己的身體一年不如一年,家裏已經沒有多少錢了,就打起了老二退伍費的主意,因為,老二退伍後就一直沒有把退伍費拿出來。龍丹的父親逼著老二拿出錢來,就導致了分家的結果。

為了分家,龍丹的父親專門讓龍丹回家了一趟,又把幾個年長的族人叫到了一起。在族人的監督下,龍丹的大家庭徹底分開了

三個哥哥都有自己的宅子,自然還是歸三個哥哥住,龍丹的父母就住老宅子。鍋碗瓢盆,牲畜都按數量人口分了開來。龍丹沒有宅子,就分到了四套宅子周邊的樹木,加起來有72棵,這倒是暗合天罡之數,就算是龍丹的家產了。

談到龍丹的問題,三個哥哥還沒發話,三個嫂子就你一句我一句的就說了起來。大意是說:龍丹的父母還不是七老八十,還健壯的很,又沒病沒災的,跟老四在一起不是正合適嗎。老四也有工資,老四就跟老人一塊過了。三個哥哥見自己的老婆們說出這樣的話,也就默認了。三個哥哥平時還是有點妻管嚴的。龍丹聽了,說道:“既然這樣,我們就說定了,分家就分家吧”結果,可想而知,分家是分了,卻鬧的關係疏遠了,以至於後來,很長時間內龍丹才與哥哥們緩和了關係。分家後,龍丹其實就跟著父母過,龍丹有工資,也倒不差錢。龍丹的父親身體在抗日戰場上受過槍傷,隨著年紀的增大,身體也來越不好,不過,趕集上店也不是問題。日子不算很好,也能將就著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