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大師安迪·沃霍爾說過:“未來,每個人都有機會成名15分鍾”。今天,層出不窮的“網紅”讓我們看到成名也許隻要幾分鍾。
在這個看臉的時代,“網紅”的定義局限於擁有青春靚麗的外表並善於營銷的年輕女子。她們在各種社交媒體上,通過塑造美好、樂觀、鮮明的個人形象來積累粉絲。從這一點講,微博、微信、博客等社交媒體上,任何以人像為基礎,擁有一定量的社交資產,且這些資產具備快速變現能力的賬號,都可以叫作“網紅”。
網紅社交資產變現最常見的方式是廣告。但是,廣告達到一定的體量後會麵臨瓶頸,大量的廣告必然會破壞社交生態,導致粉絲厭煩。另一種常見的變現方式是電商變現,即通過買賣差價或者利潤分成的方式向粉絲銷售商品從而獲得收入。
所以,微博、微信等社交媒體上出現的很多行業達人或某個領域的意見領袖,盡管其對象局限於一個特定的人群,卻有很大的影響力。無論是遊戲、美食、動漫、健身、時尚,還是寵物、攝影、股票,每個領域的網紅在垂直領域內都具有極大的變現能力。
阿裏巴巴無線事業部總監陳鐳(花名:聞仲)強調“網紅”和“紅人”是兩個概念。廣義的紅人是指有自品牌,就是IP化的這一類人群;狹義的紅人包括三種:校花、模特和白富美。陳鐳認為:狹義的紅人必須有顏值、特定的風格和影響力,可以成為某一個領域的意見領袖。他也承認,現在紅人的身份非常複雜,可以是演員、明星或者網紅。
陳鐳認為紅人的概念遠遠大於“網紅”的概念。“網紅”與紅人,特別是明星紅人還有著本質的區別。但是,從明星紅人和“網紅”日漸相似的營銷行為上看,二者的邊界也在變得模糊。
針對互聯網催生的網紅,陳鐳做了一些特征上的整理。
首先,“網紅”的草根黏性極強。一個優質網紅必然很懂社交和粉絲運營。據統計,他們每天至少要花2~3個小時與粉絲互動。因為,粉絲關注“網紅”不單單是因為商品,更多的是因為內容,或者說消費觀和價值觀的認同,尤其在一些專業垂直領域(如時尚、健身)上,“網紅”的意見十分重要。商品不再是商品,而是粉絲變美、“網紅”與粉絲價值觀趨同的重要媒介。
其次,“網紅經濟”重視的是用戶的運營。互聯網時代,流量和用戶運營是“網紅經濟”的關鍵詞。電商領域的網紅,更看重以需求定供給,而非以供給看選擇。也就是說,網紅通過與顧客溝通,在生產前就已經得知了產品的吸引力,輔以相關信息的搜索,再決定每樣產品的產量和樣式。這樣就解決了大量生產造成的產品積壓問題。
再次,無線時代推動了“網紅經濟”的大發力。2015年,無線用戶突破了9億人,2015年Q3數據顯示,移動電商的成交額已經達到了5199.9億元,移動端電商占比56.7%,遠遠超過了PC端。在此期間,網紅數量爆發式地增長。
然而,“網紅”的出現並不是一蹴而就的,它經曆了積累和變化的過程。1994年4月20日,第一條64K國際專線接通,中國的互聯網時代正式到來,同時迅速催生了一大批網絡紅人。依托於當時的時代背景,他們有著獨特的成名方式和商業模式。
在網紅1.0時代,網速還隻有幾K,網民更多靠文字來獲取互聯網中的信息。這是文字激揚的時代,“網紅們”靠文筆起家,以文字安身立命並走紅。他們開啟了中國網絡文學的先河,一大批網絡寫手紛紛湧現,社區、文學網站也相繼出現。這些網紅的商業軌跡大多相似。他們紅於互聯網社區,積攢了一定的粉絲基礎,按照傳統的行業規則進行商業套現。1.0時代,“網紅”的成名大多靠著才情和文筆,商業模式也比較循規蹈矩,這一時代也被稱作互聯網商業的“純情時代”。
千禧年(2000年)之後,中國的網速有了很大的提升,互聯網進入了圖片信息時代。網絡社區使得原本依靠文筆才情的“網紅之路”開始走向博人眼球的炒作之旅。大量惡搞、低俗的圖文進入大眾的視野,網絡女性在這一時代背景下占盡優勢。“網紅們”成名後積極配合各種商業推廣,從單純的網絡社區火到了網絡媒體,再從網絡媒體火到了娛樂圈。在互聯網信息可視化的浪潮下,網紅2.0時代的網紅們更會製造視覺衝擊和頻繁的心理震撼。同時,“網紅”市場也變得更成熟,從炒作、推廣到變現,造星的生態鏈已經完全專業化,行業規則也已經全麵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