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次出仕的機會,孔子都曾躍躍欲試,雖然都被他好提意見的學生子路所阻止,卻也反映了孔子急於出仕的心情,尤其是當他年屆五十、有了雄厚的出仕資本而又時不我待的時候。
一次是魯國季氏家臣公山弗擾(即前麵提到的公山不狃)盤據費邑背叛季氏,請孔子去參加,孔子準備去。這時直率的子路很不高興,帶點質問地說:“老師你沒地方去就算了,為什麼一定去公山氏那裏呢?”孔子肯定有難言之處無法向自己的學生全講出來,但是這畢竟是一個原則問題,不回答是不行的。他向子路解釋說:“那個叫我去的人,難道是白白召我去嗎?假如有人真能用我,我就會將周文王、周武王和周公的事業在東方複興起來。”(“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論語陽貨》)這一次大約是在公元前502年(魯定公八年),其時孔子五十歲。
在孔子流亡列國的途中,還發生過類似的事情。那是晉國的佛肸在中牟(在今河北邢台與邯鄲之間)抗拒趙簡子,請孔子去參加,孔子仍然準備去,還是子路表示反對,並阻止了他。別看子路魯直,卻總能一語中的。他單刀直入地問老師:“從前我聽老師說過,‘君子決不到做壞事的人那裏去’。如今佛肸盤據中牟謀反,您卻要去,這怎麼能說得過去呢?”孔子是從心裏喜歡好提意見的子路的,他不僅沒有惱怒的意思,還認真地向子路說:“對,我是說過這樣的話。但是,你不知道嗎?最堅固的東西是磨不薄的,最潔白的東西是染不黑的。我難道是匏瓜嗎?哪裏能夠隻是被懸掛著而不給人吃呢?”這些都反映了孔子對於出仕的渴望。
終於,機會來了。由陽虎反叛季氏而引發的魯國內亂被平息,魯國期待著一個能夠將這種穩定局麵保持並發展的人。魯定公與季桓子,同時想到了已經有著很高威望的孔子。公元前501年(魯定公九年),五十一歲的孔子被任命為中都宰。
有人說孔子的被任用,主要得力於其學生、也是魯國三家之一的孟孫氏(孟懿子)的推薦。其實,孔子的出仕,與魯定公、孟懿子都沒有決定性的關係。真正想到任用孔子的,還是實際執掌魯國大權的季桓子。季氏家臣陽虎的作亂一直延續了多年。直至公元502年(魯定公八年),他又想殺死季氏篡奪全部權力,被打敗而逃奔齊國,後又被齊國所棄而奔晉。表麵上看陽虎之亂已平,但是魯國的政局並沒有真正安定下來,費邑的公山不狃、郈邑的公若藐等家臣仍有很大的實力,對於魯國公、卿都存在著很大的威脅。在周邊關係上,又與大國齊不斷發生著摩擦關係而日趨緊張。此時,繼任國卿不久的季桓子,麵對這樣的局麵不免有力不從心之感。先不要說孔子少見的博學多識與巨大的社會聲望,單是他堅定的維護公室權威、渴望安定和平的政治態度,就引起了季氏的重視。尤其是孔子反對“陪臣執國政”的立場,以及孔子對於陽虎與公山不狃的拒絕,才是季氏最終選中孔子的根本原因。
孔子任小司空的時間很短,即就任大司寇。說到大司寇任上孔子的作為,這裏需要首先弄清楚一件曆來糾纏不清的公案,即孔子是否誅殺大夫少正卯一事。
記載孔子誅殺少正卯一案,其源頭是《荀子宥坐篇》,後來在《呂氏春秋》、《說苑》、《孔子家語》、《史記孔子世家》等書中均有記載,說孔子為政七天就殺了“魯之聞人”少正卯。為了將孔子誅殺少正卯事做實,更找出了孔子誅殺少正卯的深層理由,即少正卯與孔子素來有隙,在孔子講學的時候,少正卯也授徒講學,而且學生很多,曾使孔子的講課處“三盈三虛”,以至於孔子的學生除了顏回盡皆跑到少正卯處聽課。現代學者蔡尚思認為:荀況是離孔子最近且最崇拜孔子的思想,他的記載應當是忠實的;漢以後許多學者都作了同樣的論述;清末尊孔子的梁啟超也不得不認為誅少正卯是孔子的一個汙行;孔子與少正卯不僅是學敵教敵,還是政敵,而且主張“道不同不相為謀”、“攻乎異端斯害也已”,並舉《左傳》中子產的兒子先寬後嚴將盜“盡殺之”而被孔子讚美為“善哉”的例子,說明孔子殺少正卯確有其事。(《不宜抬高孔子--評匡亞明的〈孔子評傳〉》)特別是我國當代“文革”時期,更是把孔子誅殺“法家少正卯”作為孔子的一條罪狀。
但是從朱熹以來,特別是自清人閻若璩、崔述、梁玉繩、江永等人以來,以至當代楊景凡、俞榮根、匡亞明、錢穆等專家學者,均對孔子誅少正卯一案,持否認態度。他們的觀點也相當有力,即:孔子誅少正卯事僅見以上所列書籍,而不見《論語》、《左傳》、《春秋》等經傳,以為像孔子誅少正卯如此大事,竟不留一點記載痕跡是說不過去的;二是孔子秉政七日,就以一大夫(孔子)而殺另一大夫(少正卯),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春秋時代的孔子身上,是不可設想的。因為孔子的核心思想就是“仁”,並且他堅決反對輕易殺人。如季康子提出“殺無道以就有道”的問題時,就遭到了孔子的反對,說“子為政,焉用殺”。孔子的後裔孔令朋,直到上個世紀90年代末還認為:“孔子在魯任官時,軍政大權操於季氏三卿之手。孔子雖任大司寇,仍須聽命於季桓子,不能想象越過季桓子任意殺人。”因此,他們得出了一致的結論:“七日而誅少正卯”,“非孔子所能為,非孔子時所需為”。更有尊孔者,甚至認為連少正卯這個人也是虛構的。還有的以為“誅”字在古代可以訓“責”字,孔子誅少正卯,實則是責少正卯。
對於這一問題做了開拓性、實質性貢獻的,是學者趙紀彬。雖然他的《關於孔子誅少正卯問題》一書,寫作出版於中國的“文化大革命”時期,有著明顯的那個時代的所謂“批儒崇法”的痕跡,但是一個學者的基本的以事實為依據的科學精神,還是使該書有著相當的學術價值。
趙紀彬認為,《荀子》畢竟為先秦著作,其所載人物、事件,其細小情節雖不可盡信,而重要的記載卻必須實有其人實有其事。而且《荀子》性質與《莊子》有著本質的不同,不能同科。《莊子》是寓言,而《荀子》則是嚴肅的學術爭鳴論著,“絕非子虛烏有的寓言”。因此,從戰國末至南宋初的一千四百餘年間,曆經東漢《王製》作者、韓嬰、劉安、司馬遷、劉向、王尊、王充、班固、李膺、應劭、王肅、《尹文子》作者、劉晝、孔穎達、蘇軾、鄭樵、胡宏等從各方麵反複稱述,雖因立場不同、學派不同,說法也各有出入,但卻共信實有其人、實有其事。尤其是其中的司馬遷,其家累世為太史公,“天下遺文古事,靡不畢集”;而其中的劉向,則是以皇帝宗室而“領校書中《五經》秘書”,都是見聞宏博,所記必有依據,是淵源所漸、傳習有素,絕非盲目抄襲《荀子》。因此,趙紀彬在反複考證之後認為:“凡此史實,已足證明偽造說不能成立。因而我的看法亦與偽造說相反,確信少正卯實有其人,孔子誅之亦實有其事。”
對於孔子誅殺少正卯之事第一個發出懷疑並予以否定的是宋之朱熹。他在《舜典象刑說》中雲:“若少正卯事,則予嚐疑之。蓋《論語》所不載,子思、孟子所不言……乃獨荀況言之。是必齊、魯陋儒,憤聖人之失職,故為此說,以誇其權耳;吾又安敢信其言,而遽稽以為決乎?聊並記之,以俟來者。”朱熹真是說到了天下儒生的難言之隱:正在大家都為孔子殺人而心存大大不安的時候,出來一個權威否定這個事,而且還明明期待著“以俟來者”,於是也必然就會有了那麼多的“後來者”隨聲附和。
豈不知,就連朱熹自己都覺得的心虛,就是在揣度之前加上“是必”,也畢竟隻是一廂情願的揣度。以至在朱熹晚年著述《四書集注》的時候,卻在這部書的《序說》中,不得不肯定孔子誅少正卯為確有其事。至於“否定說”和“偽造說”者所申述的孔子之“仁”,以及“焉用殺”的主張,顧準有著另一樣的認識。顧準分析說:“不過他(孔子)若真的當起權來,他的做法其實和管仲、商鞅是一樣的。殺少正卯,隨三都,已見端倪。他自己心裏明白,仁、恕是講給別人聽的,是教化芸芸眾生的,至於當權的人要成霸業,不心狠手辣、芟除異己是不行的。他對管仲的稱道,已經為我們當代人的‘大節小節論’做了榜樣了……後代曆家,說中國幾千年來的政治一直是內法(或荀)而外孔,以孔做羊肉,掛招牌,以荀或法做實際。這一套其實是開始於孔子本人。”(顧準《論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