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5月3日中午,景予飛早早地來到他上次與許小彗、陳建設見麵的護城河邊上,等待著許小彗的到來。

盡管老大的不情願,盡管後來又在電話中爭執過多次,生活費的問題最終還是以景予飛的妥協收場。也就是說,他已給許小彗的兩千七百元不算預付生活費,而是一次性補償。從本月起,他將開始給付孩子每月四十五元的生活費。

因為每月1號大多是法定假日,他和許小彗商定,原則上每月3號為他付費的日子。景予飛還主動提出兩個月一付的辦法,即每過兩個月的3號那天中午,他們在護城河邊的老地方,交付給許小彗下兩個月的(一年多後又按照他的要求,每隔一季度交付)生活費。

景予飛這樣做的理由是這樣雙方方便些,實際的想法則是希望盡量少見到許小彗,以減少煩擾,延長相對的清靜期。

對此,許小彗並無異議,雖然她心裏很清楚景予飛的想法,還曾尖銳地說過一句:你就這麼討厭見我嗎?但她還是爽快地同意了。

畢竟,對於她而言,錢早一天到手並不是壞事。而且,後來的實際也證明,取錢時間的約定對於她不過是一種形式,任何時候隻要她想見到景予飛或是提什麼新要求,有的是理由和成功率。

事實上,景予飛自己也更加明白,盡管他徒勞地掙紮或抗辯過無數次,但自己的咽喉從一開始就已牢牢地扼在了許小彗纖柔卻有力的手指間。

從正式支付第一筆生活費開始,景予飛就踏上了他命運的一個全新的起點。

直到時間進入21世紀的2005年,盡管中間仍出現了幾乎無窮無盡的反複與波折(此一時段波折的中心問題仍然是錢,但也有許多令景予飛痛不欲生、度日如年的其他麻煩,尤其是與兒子相關的種種問題),每隔兩個月至一個季度,景予飛都雷打不動地恪守著自己的承諾,準時出現在那個相對固定的地點,把隨著時代和他收入變動而重新議定、逐漸遞增(大多還是他主動增加)的下一季度的生活費,交到許小彗手中。

正如宇宙運行的基本規律:平衡是相對的,變化和運動是絕對的。他們間的相處規律當然也決非一成不變的。比如逢年過節,比如兒子上小學、上中學、上大學、參加重大活動、生大病等情況下,景予飛無論情願不情願,最終必然會額外給付一定的費用。

但總體而言,有了一開始形成的這個規律,對心力交瘁的景予飛來說,心理感覺和承受能力就是一個相當大的緩衝。許多時候(尤其到了這一大時段的中後期),他為許小彗尚能大致遵從這一規律而慶幸,甚至有時還會心生感激。因為如果她始終出爾反爾,反複加碼或過於無賴(事實上這種現象在早期非常頻繁),他除了哭天籲地,勉從其命,實在沒有更好的應對良策。

事實反複而無情地證明了,在與許小彗(她手中還有一個基本不出場的有力武器--兒子)的博弈中,他早就悟到並不得不乖乖遵從一個越來越顛撲不破的真理:他永遠也休想拗得過她。無論你如何抵抗,最終隻有順從這一條路。原因不僅在於她的性格之強悍、意誌之剛強、手段與謀略乃至心理尺度的把握越臻成熟與豐富,更在於他本人,幾乎先天就存在著一個根本的軟肋--他害怕事情鬧大,擔心名譽掃地,更害怕兒子的生活質量或精神、利益受到損害,而許小彗也非常準確地把握住了他的這一弱點。

說白了,他心中有鬼,也有愧。因此盡管他也無數次地對許小彗顯現出表麵上的強硬,如嗓門比許小彗高,怒極時抓頭發、掐大腿、捶桌子、砸東西,並無數次威脅自己要破罐子破摔、以死相拚,骨子裏他卻永遠也強硬不起來。

錢是身外之物,精力也是割不盡的韭菜,多花點就多花點吧,隻要她不把我逼得走投無路,實在無法承受;隻要苟且、順從能換得相對的平安;隻要我的錢是用在兒子身上了,就是值了--這是支撐著景予飛的最基本的心理邏輯。

而他幾乎從來沒有考慮過或者說懷疑過許小彗是如何支配這些錢的。因為,即使是在最憤怒最無理性的時候,他也從來不會懷疑兒子在許小彗心目中的地位與意義,即使在三年後,許小彗又和她的丈夫生了一個兒子。不僅許小彗本人反複向他表述或暗示過,自己對小兒子的感情與對他們倆的孩子言真的感情不可同日而語,在後來長期的相處接觸及其潛意識中,景予飛乃至喻佳都始終感覺到並深信著一點:自己這個兒子言真,在許小彗的生命中,是高於一切的,包括她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