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屍移動著,不斷地靠近,在靠近……我想用手支撐身子,向後退,但是也知道,這樣做是沒用的。與其在這時候窩囊的後撤,倒不如跟她拚了。
女屍眼看移動到了岸邊,卻突然間散開了,就像被肢解了一般,從裏麵爬出來無數的屍蟲,這些屍蟲,踩著彼此的屍體做成的橋,正向我和胖子這邊爬過來。
水根本沒有阻擋他們多少的速度,可是屍蟲,真的會水嗎?我不禁想到了這個問題,說實話,屍蟲會不會水我不知道。不過這卻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仔細一看,不禁倒吸了一口涼氣。這可不是什麼大個的變異屍蟲。這些東西,是一個個快有人拳頭大小的螞蟻,這些螞蟻,正在像過河一樣,像我和胖子爬過來。
怪不得那些野狗幹不過他們,七尺還以為他們隻是黑色的霧氣,卻沒想到竟然是螞蟻。即便是小螞蟻,也是很厲害的,何況這麼大個的螞蟻。
這些螞蟻,通體黑色,剛被它們爬過的女屍,瞬間隻剩下骨頭,散落到了河裏。他們讓也夠瞬間變為骨骸,不一定是真的把皮肉吃掉了,很可能是他們分泌的蟻酸,將野狗的皮肉化掉了。
就這麼大個的螞蟻,一個咬上一口酒夠受了,更別說是這麼黑壓壓的一群。螞蟻這種生物,很有組織和紀律性。它們的智商不一定比人低多少。
據有關專家調查,螞蟻會養蚯蚓等當奴隸,會在庫存不足時借東西,而且到時候還會還回去。由此可見它們很講信用,最主要的還是它們的紀律性。
舉個大家都知道的例子,如果發生山火,螞蟻會抱成團遠,把螞蟻卵放在最裏麵,滾成一個大球向山下滾。如果途中遇到了“河流”(水溝之類的),前麵的便會義無反顧的衝進去。
後麵的螞蟻便會踩著同伴的屍體,走過”河流“。單是這一點,螞蟻就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在這個山洞裏麵的,不是變異的大個屍蟲。
而盡是這些變異的大個螞蟻,他們的身體是普通螞蟻的數十倍大,這樣分泌的蟻酸會更多。難道在我和胖子剛下水不久,這些螞蟻就下了水,而我們之所以動彈不了了。
不是因為那個什麼女屍的原因,而是它們分泌的蟻酸把整個池水都變成了蟻酸,所以當我們走過來的時候,這些蟻酸便發揮了作用?
我想站起來,但還是不能。我看了一眼胖子,他正在那脫褲子,我見到這種情況,剛想罵他都什麼時候了,還有心思脫褲子擰水。
可是一看他的樣子,可不是這麼簡單。他這是要幹什麼?我拿手電幫他照亮,被我這麼一弄,他反而停了下來。
“你幹什麼呢?”我問胖子。
“我看看……”
“看什麼看!你聽好了,一會兒要是這麼螞蟻真衝過來了,你把這劍拿著,給我留下打火機和能燒的東西,你就趕緊撤,你比我傷的輕!”我說著,又轉回去,盯著水池,一些螞蟻已經上岸。
我把衣服脫下來,掄了起來,把它們又打回了水裏,個頭大歸個頭大,但是螞蟻終歸是螞蟻,一見水也起不了多大的浪。其實看情況,胖子上的比我重。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他不可能把褲子都脫了。可是作為兄弟,如果這些螞蟻真的衝上來了,即便是我,變成骨頭架也就是幾十秒的事。
是兄弟,就不能讓兄弟去冒險。兩個人走一個是一個,我知道胖子還有真本事沒使出來,如果是他對付指仙,1對1的話,他的勝算比我大。
說到指仙,到現在為止,我都有點忘了自己為什麼非要找他,非要將他從這個世界抹去的理由了。但是心裏仿佛一直有一個聲音在提醒我,一定要將他鏟除。
是為了為民除害?是為了當無名英雄的快感?我覺得這些都不是,就是內心的聲音在召喚我這麼做,召喚我一定要這麼做。
更多的螞蟻衝了上來,水麵早已經飄滿了螞蟻,他們在上麵,就好像浮橋一樣。其他的後續螞蟻一層層的爬了過來,速度比之前快了不少。
我掄起衣服,想把他們趕走,但是這根本不起作用,他們太多了,掄了幾次,他們已經爬到了我掄起的衣服上。有的時候衣服落下,就濺起一股黑色的漿液。
有時候漿液濺在皮膚上,頓時就奇癢無比。“胖子!火!”我聽見身後的胖子在弄什麼東西,估計是在準備和這些東西打鬥。
與其讓他跟著我一起瞎折騰,一塊送死,不如為他爭取點時間。當然我也知道,胖子肯定不會丟下我。但是他真的留下來,是毫無意義的。隻能讓這裏邊的一些螞蟻,吃得更飽罷了。